高栏港区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终止)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21:46:36 12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学前教育机构在满足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的条件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提交终止办学申请:

1、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董事会审核通过的;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珠海高栏港区教育信息网”()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登记管理机关

5.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管理机关寄送的审批证件。

7、决定;

8、取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所需材料报送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2、受理。受理窗口接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作出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提出受理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的理由;3、审查。受理申请后,由金湾区基教股工作人员审核;

4、决定。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对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办结。出具批复意见。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高栏港大厦11楼1110室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91年修正)(2017年)

第八条学校的开办、合并或停办,须经县(市、市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广东省实施办法》(2009年)(2016年)

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技工学校,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审批。

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设立申请,由负责审批高层次学校的审批机关统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层次审批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2017年)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九条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七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设计合同的终止期限和终止的审批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以约定具体的合同生效失效日期,如合同自2012年1月1日生效,至2013年1月终止。或者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 教育机构退学学费流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4
      想退学是可以的,找自己的辅导员申请,辅导员会上报并帮学生完成退学手续。但是,如果中途产生一些费用(比如书本、上过课等),会从学费中扣除,这是合理的。退学的程序基本如下:填写学校规定的退学申请书说明理由并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院系领导签字、其他有关部门签字、学籍管理部门签字、校领导签字,学籍管理部门出具退学通知单,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档案管理部门将学生档案退还原籍(如户口已迁入还需到有关
    • 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4
      从定义上来说,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管不做了,不是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
    • 教育贷款怎么终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4
      1、如果是正常程序申请的,在贷款审批完后,会有一个借款借据签字手续(六联张),只要没有签字,该贷款就无法发放,也就自然终止贷款发放流程。2、如果贷款正在审批中,可以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3、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到位,就只能做提前还款的准备了,不过要满一年期限,否则会会产生违约金和手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有关规定(一)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特别行政区、和地区)高等学校
    • 集体合同终止前是否有终止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
      集体合同不一定终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在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重新签订或续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