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2:24:39 443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三,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予执行相关文章
  • 合同义务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合同义务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二是被移转的合同义务具有可移转性;三是第三人须与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四是债务承担须经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一、债务转移的条件有哪些呢?使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债务是否能转让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
    2023-03-31
    297人看过
  • 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配偶身份。(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具有离婚的合意,且已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4)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登记必须要具备哪些条件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2、从法律角度,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
    2023-07-06
    443人看过
  • 先予执行必须要收交担保费吗
    先予执行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先予执行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即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有在法院提出了该要求时,申请人才需要提供担保。一、民法典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离婚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三十日,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而对诉中财产保全没有明确规定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
    2023-06-22
    314人看过
  •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
    2023-04-29
    491人看过
  • 立案必须符合哪六种条件?
    刑事事件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有以下六种情况: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行为可不予立案。3、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无法立案。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控告人撤回告诉的不予立案。6、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民事诉讼不立案条件1、原告不适格。原告适格是指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没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在起诉中必须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人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即原告必须指明被告是谁,其有正确的名称和住址,如果在案件受理后发现被告名称错误、或住址不详或错误,原告又不能更改、补充的,应驳回原告的起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的起诉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求原告明确指出对其侵权的人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是谁即可,并不要
    2023-07-01
    237人看过
  • 注册贸易公司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贸易公司的,关于出资额的规定实行认缴制,在公司注册时无需验资。各股东只需自觉履行出资义务即可。(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二、
    2023-07-05
    461人看过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是:行使处罚权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处罚权必须是依法取得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权。一、行政赔偿的一般要件1、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2、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3、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
    2023-02-16
    163人看过
  • 强拆必须符合哪些条件,都有哪些规定??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房改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改房购买之后就变为正常的商品住房,其拆迁补偿参照商品住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
    2023-05-07
    435人看过
  • 税务行政赔偿必须符合哪些要件?
    一、税务行政赔偿必须符合哪些要件?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税务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税收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税收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但其中的工作人员仅指具有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人员,而不包括勤杂人员。(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这首先要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行使税收征收和管理职权的职务行为,税务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不构成税收行政赔偿。其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这里的违法,既包括程序上的违法,也包括实体上的违法;既包括形式上的违法,也包括内容上的违法;既包括作为的违法,也包括不作为的违法。(三)存在损害事实。税收行政赔
    2023-06-06
    94人看过
  • 什么是先予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适用先予执行限于给付之诉,但不是所有给付之诉都可以适用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是否急需,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确定。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不明确不适用先予执行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
    2023-06-01
    205人看过
  • 申请先予执行是否必须开庭审理?
    先予执行必须经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最高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6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先予执行必须在法院立案受理以后。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一、申请先予执行需要的材料申请先予执行需要以下材料:1、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材料。2、证明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证据材料。3、
    2023-04-12
    456人看过
  • 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反诉的其他条件(一)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二)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三)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四)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五)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六)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反诉实质要件:(一)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二)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要权提起反诉,但对反诉的时间、条件、形式、范围,以及哪些案件可以反诉,哪
    2023-04-03
    251人看过
  • 单方要求离婚时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单方要求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2、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3、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还没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可以的,没有结婚证的但是有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起诉离婚多久才能收到被告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应在在七日内受理。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
    2023-06-21
    442人看过
  •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有哪些必须符合
    一、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有哪些必须符合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二、商标禁用条款1、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
    2023-04-15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先予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对于什么案件可以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先予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终局判决之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追索赡养费、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等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紧急包括:①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②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③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④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
    • 要哪些条件必须符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
    •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不能申请先予执行的是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民诉法》规定: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
    • 授予发明专利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2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
    • 哪些案件可以先予执行?哪些案件是需要先予执行的,应当先予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4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上述类型的案件,需要先予执行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