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律师提出的量刑有效吗?
是否有效由司法机关判定,首先,量刑辩护是针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而展开的。如果说无罪辩护是以起诉书作为假想敌的话,那么,量刑辩护则是以推翻或者削弱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为目的的辩护活动。通常,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要么以“量刑建议书”的形式提出,要么以口头“量刑建议”的形式出现。但无论以哪种方式出现,量刑建议都包含着公诉机关所认定的量刑情节,以及根据这些情节所主张的量刑种类和量刑幅度。而量刑辩护的目的,就是要对公诉机关所认定的量刑情节进行证伪,对公诉机关所主张的量刑种类和量刑幅度加以质疑。在一定程度上,量刑辩护也是一种证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不能成立的辩护活动。但是,仅仅对量刑建议进行质疑或者证伪还是远远不够的。要达到最大限度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量刑裁决的效果,律师还要提出本方的量刑情节,
二、量刑处理的具体情况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活动。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前提的。我国刑法对于具体犯罪一般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从而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地裁量刑罚留下了法律空间。因此,量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决定是否判处刑罚
犯罪以后,根据有罪必罚的原则,一般都须判处刑罚。但在我国刑法中存在免予刑事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决定判处何种刑罚
刑法对某一犯罪,为适应刑罚个别化的需要,一般都规定了数个刑种以供选择。因此,在决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以后,进而还要解决刑种的选择问题,以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
3、决定判处多重的刑罚
在选择刑种以后,除死刑和无期徒刑等刑种没有一定的刑度以外,其他刑种: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都有一定的刑度,因而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裁量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的最终判决是由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的,具体的标准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调查取证情况,如果犯罪事实恶劣的则需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所以辩护律师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情况来提出合理的量刑意见。
-
量刑与律师辩护
497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怎样提出缓刑建议
288人看过
-
辩护律师如何有效辩护案件
389人看过
-
律师如何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辩护
447人看过
-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提出意见权
146人看过
-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172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辩护律师有权对回避提出申请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3辩护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
律师判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有什么不同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1您的问题自相矛盾。做辩护,不可能既做无罪辩护、又做有罪辩护。 2、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量刑步骤: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 3、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
-
刑事案件中未提供有无罪辩护证据律师是否可以做无罪辩护或量刑辩护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因为,您看到的只是案发过程的片断和结果,不清楚案件起因,比如案件中是否有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理据? 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
律师提出的辩护委托书怎么写?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 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 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提出意见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3辩护律师有权提出意见: 1、案件侦查结束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