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赔偿内容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6:32:05 417 人看过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1、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要求:住院期间。

3、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4、护理费

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5、停工留薪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二、造成死亡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

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近几年中,随着劳动法的不断普及,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民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仲裁中内容
    工伤赔偿仲裁
    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一、店面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诉,法院不再保护。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规定,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
    2023-04-10
    134人看过
  • 合肥工伤赔偿办理方法
    被认定为工伤之后怎么获取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现在就来了解一下吧。办理条件工伤职工应当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并经认定为因工负伤/生病办理材料1.《合肥市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认定书4.医疗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等)5.报销工伤医疗待遇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费原始发票及委托书、辅助器具配置清单和发票等材料;6.报销伤残补偿待遇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7.报销工亡补偿待遇的提供工亡认定书,符合供养条件的,须提供供养直系亲属证明等材料;8.以上待遇兼有第三者侵权所致的,还须提供民事赔偿等材料。办理流程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每月22日前将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伤残待遇和工亡补偿待遇委托邮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
    2023-05-05
    402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2024年工伤赔偿项目详解内容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2022年工伤赔偿项目详解内容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
    2024-04-14
    276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付什么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一、工伤保险该如何赔偿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
    2023-06-22
    70人看过
  • 10级工伤鉴定赔偿包括什么内容?
    一、10级工伤鉴定赔偿包括什么内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级伤残的标准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3、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医疗费用,该类费用需要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
    2023-06-16
    317人看过
  • 工伤赔偿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
    2023-06-04
    130人看过
  • 合肥工伤赔偿农村工资标准
    一、一至四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a、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b、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c、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d、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a、一级:本人工资90%;b、二级:本人工资85%;c、三级:本人工资80%;d、四级:本人工资75%。【备注】: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同时不定期进行调整。二、五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a、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b、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a、五级:本人工资70%;b、六级:本人工资60%。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a、五级:2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六级:18个月上年度职工月
    2023-03-16
    342人看过
  • 合肥九级工伤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一、合肥九级工伤赔偿应该怎样赔偿1、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6个月=27504元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级伤残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10个月=45840元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停工留薪期工资:
    2023-04-16
    128人看过
  • 工伤赔偿条例中规定的赔偿内容包括什么
    一、工伤赔偿条例中规定的赔偿内容包括什么工伤赔偿包含的内容:因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等依法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依法负担医疗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赔偿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工伤赔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了伤残等级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
    2023-08-10
    392人看过
  • 什么叫做工伤死亡赔偿金,含哪些赔偿内容
    工伤死亡赔偿金,指的是劳动者因工死亡后而获取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什么叫做工伤死亡赔偿金,含哪些赔偿内容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
    2022-06-28
    419人看过
  • 2024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2020年合肥征地拆迁新政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照所确认的房屋面积和用途,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应当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合肥市直管公房租赁证或者租赁协议)和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所载内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第十六条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第十七条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年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年底前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1986年底前地形图无标注的,可以
    2024-02-08
    436人看过
  • 新疆工伤待遇案件赔偿内容是什么
    一、新疆工伤待遇案件赔偿内容是什么第十九条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办机构应当在15日内审核并确定支付相关待遇。供养亲属申请享受抚恤金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户口薄、身份证以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存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主要生活来源证明;(三)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孤儿证明或者养父母、养子女收养证明。供养亲属无劳动能力的,还应当提交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无劳动能力的鉴定,由经办机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第二十条受伤职工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由经办机构支付。第二十一条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仍需要治疗的,应当转到签订
    2023-04-28
    134人看过
  • 九级工伤有哪些具体赔偿内容
    一、九级工伤有哪些具体赔偿内容九级工伤有以下具体赔偿内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
    2023-12-10
    454人看过
  • 南充市九级工伤伤残赔偿内容包括什么
    南充市九级工伤伤残赔偿内容包括住院费、误工费、康复治疗费。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2023-04-19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合肥市工伤怎么赔,合肥市工伤赔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一、二、三、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合肥
    • 工伤在合肥能得到什么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在在合肥上班受伤了,合肥工伤赔偿流程是什么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工伤报告程序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三、工伤鉴定程序 四、协商赔偿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解决不了或者拒绝赔偿的话: 一、劳动仲裁程序 二、法院审理程序 三、执行程序 如果对判决结果还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 扩展资料:各级工伤待遇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工伤赔偿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的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
    •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的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对于合肥工伤伤残鉴定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