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请求国家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9:22:29 409 人看过

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国家行政赔偿的介绍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1、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赔偿义务机关根据

《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国外国家赔偿如何赔“精神”
    俄罗斯联邦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国家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了伤害,国家应给予赔偿金,其中包括金钱形式的精神损害赔偿。德国国家赔偿法也规定对于人身健康、自由以及人格造成非财产性损害时应给予经济赔偿。英国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私法规范,金钱形式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国在国家赔偿实践中也主要是采用金钱赔偿方式。日本有关法律对无法感受痛苦的法人都赋予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西方国家确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形式主要是3类情况:一是通过判例的积累,形成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制度,法国为其典型代表。二是通过专门法典,国家赔偿法明文设定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条款,德国、韩国为其典型代表。三是依靠民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完成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俄罗斯为其代表。
    2023-06-06
    470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用请律师吗?
    一、国家赔偿用请律师吗?自己的案件涉及诉讼或者国家赔偿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不是必须要委托律师的。律师代理案件可以代收有关赔偿费用,但是要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委托的权限办理,有超出代理权限的行为,可能会侵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建议根据自己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处理。二、委托律师替自己打官司,有以下几点好处:1、律师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委托律师替自己打官司,可以弥补自己法律知识不足的弱点。2、律师有资格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3、律师参加诉讼,可以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访问、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4、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代表委托人陈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围绕诉讼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律师可以根据代理案件的需要,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延期审理、申请新的证人到庭等;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将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结合案件
    2023-06-03
    424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如何请求国家赔偿,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赔偿请求人应当如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二、对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
    2023-04-05
    9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和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赔偿时效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不仅赋予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寻求救济的权利,同时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义务。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也多次催促作出决定,由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的原因,致使赔偿决定迟迟不能作出。《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的,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本案中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5日立案审理陈水保、刘文中的申请,至1999年6月尚未作出决定。在这期间,市检察院未对赔偿请求予以认同,但赔偿请求人既未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也没有依法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至1999年6月23日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是否已超过法定期间?在这种情况下,赔偿请求人
    2023-04-24
    8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级别管辖适用吗
    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三)赔偿义务机关为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由本市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申请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四)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一,且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申请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一、国家赔偿条件1、行政
    2023-02-18
    22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是怎样规定国家赔偿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方式是:1.金钱赔偿,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2.返还财产,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根据规定83年有国家赔偿法根据规定83年没有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23-07-26
    443人看过
  • 仇惠南请求国家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仇惠南,男50岁,原江苏省泗阳县复合肥厂厂长。赔偿义务机关: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韦正虎,检察长。委托代表人:唐春雨,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复议机关:江苏省淮阴市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刘群,检察长。委托代理人:程安美,淮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赔偿请求人仇惠南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错误定罪导致其被剥夺人身自由569天,应予赔偿为由,向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请求泗阳县人民检察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退还被退缴的现金18050元,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经审理查明:赔偿请求人仇惠南原系泗阳县复合肥厂聘任厂长。1994年6月6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仇惠南有挪用公款嫌疑而决定立案审查,6月10日实施监视居住。从6月8日起,仇惠南就被关在泗阳县农科所,限制人身自由,8月1日被刑事拘留,8月11日
    2023-06-06
    225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是否要支付费用?
    一、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是否要支付费用?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二、国家赔偿的请求时间与赔偿方式请求时间:(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
    2023-04-24
    249人看过
  • 新国家赔偿法5大亮点:个人申请国家赔偿更通畅
    新国家赔偿法5亮点:个人申请国家赔偿更加通畅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呈现出五大亮点。亮点一:申请赔偿渠道更通畅新法取消了刑事赔偿中的确认程序,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请求人对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请求人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从而从程序上简化了赔偿请求的渠道环节,个人申请国家赔偿更加通畅。亮点二:国家机关并非违法才赔偿旧法实行的是违法确认赔偿原则,只有在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后果时,国家才赔偿。新法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都有取得国
    2023-04-24
    294人看过
  • 刘某兴请求国家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刘某兴,男,汉,51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成县恰瓦克镇八村砖厂厂长。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叶城县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阿不拉买买提某沙,院长。1993年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二团的工人镐永修因与叶城县恰瓦克镇八村砖厂厂长即赔偿请求人刘某兴发生经济纠纷,诉讼到叶城县人民法院。该法院经审理对本案于同年4月29日作出(1993)叶法经字第15号判决,确定刘某兴给镐永修偿付欠款5108.92元,镐永修不服判决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认为,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此之前,镐永修为承包经营恰瓦克镇八村砖厂,雇用李某玉等人劳动,欠李某玉等人报酬金未清偿,李某玉遂作为代表人向叶城县法院起诉,要求镐永修付劳动报酬金。叶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确定由镐永修给李某玉等人偿付所欠其的全部劳动报酬金。该判决生效后,由于镐永修为逃债出走,无法执
    2023-04-24
    467人看过
  • 法定国家赔偿是谁赔偿,国家赔偿如何计算?
    一、法定国家赔偿是谁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另一类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类型的案件会由不同的机关单位进行赔偿,另外,不同的涉案部门的不同,赔偿单位也会不同。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如何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
    2023-04-10
    305人看过
  • 完善公民法人请求国家赔偿权利
    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过程中,如何破解求偿难,保障国家赔偿案件从一开始就能顺利进入依法处理的渠道,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0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这个总共11条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针对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审查机构及有关立案标准等问题予以统一规范。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介绍,《立案规定》旨在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加大人权保障力度的精神落到实处。这一司法解释是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统一规范法院立案机构《立案规定》首先对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机构予以统一规范。《立案规定》明确,赔偿请求人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
    2023-06-04
    193人看过
  • 欠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多少?
    欠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一、我国对国家赔偿时效的中止是如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提出赔偿请求,也是在赔偿时效之内。二、在上诉期间强拆怎么处理处理这个在上诉期
    2023-06-19
    11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请求有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宪法基本法法律规定,当国家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比如法院误判或者错判时,我国公民有权在查明真相后要求国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这一权利被称为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请求有什么内容?赔偿请求人如何请求国家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程序是什么?1、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赔偿
    2023-06-03
    22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我国国家赔偿依据什么原则对外国人适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在适用《国家赔偿法》,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1对等原则,是指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能否享有我国国家赔偿法上的权利,应以其所属国是否允许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该国国家赔偿请求权而定。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对受害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是否赔偿视其所属国有无国家赔偿制度而定,如受害外国人国籍所属国并无国家赔偿制度,则该受害人就不能享有我国的国家赔偿请求权; (2)如果受害外国人国籍所
    •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国家赔偿请求权包括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0
      我国赋予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国家赔偿请求权原则是:对等原则;不收取费用原则;慰抚性原则等。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能否享有我国国家赔偿法上的权利,应以其所属国是否允许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该国国家赔偿请求权而定。
    • 国家赔偿会支持外国人杀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境外人员杀人不能要求国家赔偿。境外人员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依据犯罪行为地管辖原则,由我国依法对其进行审判。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 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赔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8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 国家法律当中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主体是什么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1
      以下是对‘国家法律当中,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主体是什么人’的回答,希望采纳 法律适用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通常说法律的适用主体为司法机关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