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大了就是慢慢要命,给多少钱都不能干!”——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
尘肺病是中国头号职业病。2005年,全国共报告职业病12212例,其中尘肺病病例9173件,占75.11%。本报记者深入乡村一线的大量采访表明,尘肺病的昂贵诊治基本全靠农民工自己埋单,使他们迅速陷入贫困,有的债台高筑,生活质量和治疗、康复效果也大打折扣。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为职业病患者及死者遗属提供物质帮助,它关系到千百万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如何?该制度对参加者保障程度怎样?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副司长李忠。
2008年前,工伤保险全覆盖
??记者:请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的进展情况,尤其是农民工参保状况。
?李忠: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来,工伤保险进展很快,特别是今年以来,农民工参保的人数增长较快。到9月末,全国参加保险的职工已达9447万人,其中农民工2245万人,比去年底净增993万人。
??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我部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今年,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明年,半数以上小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如果农民工在打工中患上了尘肺病等职业病,只要事先参加工伤保险就能在日后的治疗、康复中得到充分的帮助吗?
??李忠:首先治疗费有保障,以后还有护理、辅助器具配置、康复等待遇,只要是参保职工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记者:工伤保险的推行存在什么问题?
??李忠:目前有三大问题亟待重视:一是工伤保险强制手段很不够。迫切需要尽快出台更高层次的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增加社会保险的强制力度。二是工伤保险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应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伤预防费用,以更好地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三是经办管理力量薄弱。全国平均是1名工作人员要为9000名参保人员服务,而国外普遍是1名工作人员仅为2000名参保人员服务。而且,目前工伤保险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很多地方还要靠手工操作,工伤保险机构队伍能力建设亟须加强。
工伤预防,降低“社会总成本”
??记者:为什么说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李忠: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现有职业安全事故80%以上是可以通过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而避免的,说明事故预防工作可以有效地减少职业危害,从而避免经济损失。据国际劳工专家估计,每年职业伤害的经济损失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2.5%~4%,就是说职业安全工作的好与坏,可以使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增减2~3个百分点。这么大的数字,说明搞好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全局。
??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一种“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看待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表面看,我们开展工伤预防花了一些钱,但却大大降低了职业病的发病率,“社会总成本”是降低的。
??记者:当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着力点是什么?
??李忠:从工伤保险的角度看,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伤预防费,这是很重要的。我们现在在工伤预防方面的认识尚不统一,法规政策尚不健全,工伤预防费用还没有普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工伤预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尚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进一步发挥我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费率浮动机制的作用,通过这一经济杠杆,更好地促进用人单位降低职业病的发生。我国现行工伤保险费率制度,在行业差别费率的划分上还不够细致,费率低的为0.5%,高的为2.0%,高低相差只有4倍,费率浮动机制也不够健全,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防治职业病,监管职能不能“真空”
??记者:与矿难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相比,不流血的职业病危害更容易被忽视。职业病危害形势有多严峻?
??李忠:爆炸、矿难等工伤事故容易引起各方的重视,其实职业病的危害绝不亚于突发性的安全事故。职业病具有迟发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并且病情有不断发展和加重的趋势,对劳动者的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有着极大的威胁,也给家庭乃至社会造成极大负担。我们对待职业病的问题,不应只见眼前,不见长远。
??我国目前正处于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的高发时期。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有2500万人。如果现在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来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记者:您对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李忠:一是要大力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二是尽快理顺体制,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坚决杜绝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部分地方出现的监管职能“真空”现象。三是建立部门间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通报机制,定期组织联合专项行动。四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以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费率浮动机制及对工伤预防的投入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五是合理利用现有职业卫生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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