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解除管制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8:10:09 192 人看过

解除管制处罚的方式为: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此举的意义是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当辩护人吗

法律规定被告人亲属可以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所以,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起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辩护人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与承担控诉职能的控诉一方积极对抗,并针对指控,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促使法官兼听则明,在中立的基础上公正裁判。所以,在刑事诉讼中确立辩护人辩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辩护人辩护制度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辩护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办案人员主观片面,做到兼听则明,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辩护人辩护制度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且人身自由往往也受到限制,因此,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也无法收集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从而难以行使自我辩护的权利;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数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应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也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正确运用法律为自己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辩护人主要是辩护律师,既有法律知识,又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便于全面具体了解案情,同时辩护律师又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巧,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确行使辩护权,以便更加有效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3、辩护人辩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教育任务。法庭上,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可以使旁听群众全面了解案情,明辨是非,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

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二、管制是否由公安机关执行呀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范围主要有哪几种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调解能否解除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通过调解进行解决,行政诉讼原则上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涉及到行政赔偿、补偿,或者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比如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可以在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范围内依法对处罚幅度进行调解,法院可以调解方式结案。《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一、知识产权纠纷如何解决当纠纷发生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双方也可以通过自愿原则协商解决,达成协议。2、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双方理解,达成协议后解决纠纷。3、行政处理:双方可以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处理此次纠纷。4、仲裁:当事人达成协议后,提交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机构应当对纠纷作出相关解决方案。5、民事诉讼:当事人可
    2023-06-24
    374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解除管制的条件和如何解除管制】
    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解释】本条是关于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解除管制的条件和如何解除管制的规定。本条规定包含两层意思:1.解除管制的前提是管制期满,即被判处的管制刑,执行完毕。2.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条规定要求执行管制的机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一旦管制期满,应当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一规定,有利于防止拖延管制期限,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利,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2023-06-11
    172人看过
  • 刑法的管制与管制处罚
    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的处理为:被判处管制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管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的,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即如果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刑法管制适用条件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023-07-26
    130人看过
  • 怎么解除什么是管制刑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一、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缓刑考验期满的,如何办理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还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二、主刑期间剥夺政治权利吗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
    2023-06-23
    150人看过
  • 怎样理解税务处罚强制执行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强制执行措施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的;或虽经复议,但对复议决定拒不执行,在法定期限内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或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罚决定,可以保障税务处理决定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增强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税法实施的刚性,有利于从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公民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
    2023-06-13
    333人看过
  • 强制扫黑除恶能缓解刑罚吗?
    打黑除恶的案子可以减刑,涉黑事实上是罪犯属性的一种,并不影响减刑幅度。同样的还有军警犯、涉恶犯等等。现在减刑假释制度有所变化,减刑间隔期为8个月,每次最多会减刑一年。这个跟罪犯在监狱里劳作表现情况是息息相关的。限制减刑能改吗能改,《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
    2023-07-04
    150人看过
  • 管制的刑期是多久,管制刑罚怎样执行
    管制的刑期是多久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管制刑罚怎样执行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管制具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刑罚中的管制是怎样的
    一、刑罚中的管制是怎样的1、管制是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是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二、管制和缓刑有什么区别管制和缓刑的区别在于,管制是具体刑种,而缓刑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三、管制的特征
    2023-06-11
    359人看过
  • 判处管制条件是什么,解除管制的条件又是什么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一、判处管制条件是什么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
    2023-02-14
    483人看过
  • 卖管制药品会怎么处罚
    一、卖管制药品会怎么处罚没有经营资质或者违反规定销售管制药品的,不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2023-06-04
    414人看过
  • 怎样免除超速处罚
    要免除行政处罚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这个行政处罚的条件,一般来说超速是属于恶劣的情况,如果情节非常轻微的话,可能不需要进行处罚只是警告。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免除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4、有立功表现的;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轿车超速处罚汽车超速处罚: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如果是超速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如果是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12分,未达20%的,记6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2023-07-22
    142人看过
  • 管制期满解除是怎么规定的
    一、管制期满解除是怎么规定的1、管制期满解除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十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二、如何解除管制刑罚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
    2023-04-21
    218人看过
  • 解除管制办法是什么?
    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刑罚的犯罪分子,解除管制的条件为被判处的刑罚时间届满。《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一、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什么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管制的执行机关。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二、犯罪被处罚管制的算犯罪吗?算。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
    2023-06-26
    1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免除刑事处罚能否解除
    1、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如果工人被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则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解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宣告刑法第37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法定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实施可以及时防止和纠正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5-07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管制期满应如何解除刑事处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 犯罪分子受刑事处罚后如何才能解除管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刑法解释第四十条是有规定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 强制执行怎样才能强制解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般强制执行所得是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八、强制加倍支付
    • 管制免除处罚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说明该人是有罪的,只是罪行较轻,尚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请
    • 人民法院怎么解除进行管制处罚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5
      解除管制处罚的方式为: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