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探视权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4:02:53 97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的探视权主要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视权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探视的方式、时间、次数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法律上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探视权几天探视一次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探视权几天探视一次。探视权只有父母协商才能处理好。只要对孩子好,每天都可以探视,也可以几个月。这取决于双方如何决定。如果探视权被剥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对方协助实现探视权,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据。当然,如果对方拒绝探视,会更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关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几次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
    2023-06-23
    406人看过
  • 探视是权利不是义务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一、探视是权利不是义务的法律规定是哪些1、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离婚后,关于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一方的关爱,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使前去探视的一方增加与不由其直接抚养的子女之间的感情,形成对子女未来发展的关心,从而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2、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12
    386人看过
  • 有关探视权对判决的规定有哪些?
    一、探视权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
    2024-01-25
    491人看过
  • 滥用探视权判定的规定哪些
    滥用探视权判定的规定是自己的探望行为侵害了孩子的利益,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
    2023-04-17
    20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探视权起诉要证据吗?
    一、法律规定探视权起诉要证据吗?法律规定探视权起诉要证据。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起诉探视权需要什么证据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或母,子女依法被他人依法收养后,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就不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生父母对于已经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不享有探望权。继
    2024-01-23
    206人看过
  • 探视权异地执行的法律规定?
    探视权需要在异地执行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探视权在异地执行,不利于孩子成长,而且孩子也不愿意去异地的,法院不会强硬的要求在异地执行探视权。一、出轨离婚会不会影响探视权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有探视权。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出轨并不能剥夺做父母的权利,但是对于出轨的人需要注意自己的行动以及行为是否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及健康,如果对方有异议的话,那么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望的,当然如果无缘无故对方侵犯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那么可以起诉。二、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拒绝探视权离婚协议不可以拒绝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可见,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享有或不享有探视权,应当配合探
    2023-04-03
    222人看过
  • 争取探视权需要律师吗探视权规定是怎什么的
    争取探视权并非必须聘请请律师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中是否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是当事人的自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也可以不聘请。探视权规定是: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争取探视权需要律师吗探视权规定是怎什么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022-06-20
    373人看过
  • 0到3岁探视权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
    2023-02-28
    455人看过
  • 强制戒毒所探视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司法部戒毒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和的规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探视作如下规定:第一条戒毒人员配偶、直系亲属患重病、遇到重大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处理,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外出探视。第二条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请求探视的报告(申请)及配偶、直系亲属的担保书;(二)配偶、直系亲属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戒毒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说明探视者与被探视者的关系、探视事由;(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配偶、直系亲属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大事故或重大变故证明。第三条戒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视:(一)处于急性脱毒期的;(二)正在接受保护性约束措施的;(三)其他不宜外出探视的。第四条探视由大(中
    2023-04-19
    20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姥爷是否现有探视权
    父母离婚之后,未享有亲权的父或母在法律上规定拥有对其子女进行探视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则负有无条件地协助其行使探视权的责任。然而,姥爷并无此类法定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8-21
    423人看过
  • 法律有规定爷爷奶奶有探视权么
    夫妻二人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一、子女探视权的特征包括哪些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
    2023-03-26
    150人看过
  • 法律依据有哪些离婚探视权的法律依据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相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
    2023-07-22
    84人看过
  •  探视权规定了哪些内容?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所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已明确规定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制度,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探视权制度有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很多当事人也多次向我诉说她们无法行使探视权的苦恼,向我询问行使探视权的法律手段。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或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所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制度正式确立于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规定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制度,该规定保证了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
    2023-09-06
    414人看过
  • 探视权法律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探视权起诉,需要准备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探视权。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诉状2份、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起诉探视权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离婚证、离婚协议等。4、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
    2023-06-28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探视权有哪些明文的探视权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儿童探视权行权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4
      对于孩子探视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探视次数的法律规定。 对孩子行使探视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
    • 不履行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的法律要素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4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阻碍对方探视,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探视权。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民法总则探视权有哪些规定探视权的权利分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2
      《民法典》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一、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需要配合这一方行使该权利。 二、只要探望权如何行使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果探望权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奶奶家有探视权哪些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离婚后孩子的奶奶没有探视权,因为探视权是针对于父亲或母亲而言的。 探视权也称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