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意见是指国际司法机构应具有咨询资格主体的请求就某一特定法律问题所发表的意见。国家担保自然人和实体在国际海底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活动的责任与义务的咨询意见(以下简称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是《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争端分庭(以下简称分庭)受理的首例案件,也是其第一次行使咨询管辖权,该咨询意见对于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利于区域制度的完善、区域内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以及区域环境及其生物资源的保护。深入研习咨询意见的内容,对于指导我国区域矿产资源的开发具有积极意义。
一、案件背景
区域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为保证各国公平分享区域矿产资源所衍生的利益,《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矿产资源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即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企业部单独开发和由缔约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与管理局以协作的方式共同开发。鉴于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所涉问题的重要性,《海洋法公约》规定除管理局企业部和缔约国外,其他承包者欲参与区域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需取得所属公约缔约国的担保。《海洋法公约》以及《关于执行第十一部分的协定》对担保国的责任与义务做了相应规定,但这些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在理解上容易产生分歧,随着区域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活动日趋频繁,进一步明晰公约及相关法律文书对担保国责任与义务的规定就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2011年2月,分庭应管理局理事会的请求,就担保国责任与义务所涉三个具体的法律问题——担保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担保国赔偿责任的范围、担保国的履约措施,出具了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
二、咨询意见的意义
首先,在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业已开始的背景下,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详细解释了《海洋法公约》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及担保国责任与义务的相关条款,明确了担保国义务的内容,澄清了担保国承担责任的条件及其赔偿的范围和方式,界定了担保国应采取的必要和适当措施的标准,为公约各缔约国担保本国承包者在区域内活动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律框架,有助于各担保国监督本国承包者对区域矿产资源进行有序开发,维护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有助于担保国对其潜在的赔偿责任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来预防和避免这种责任的产生。
其次,鉴于区域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确认担保国责任与义务的一般条款平等适用于所有担保国,无论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无差别待遇原则有利于维护区域环境保护标准的完整性和统一性,防止发达国家企业为规避严格义务而在发展中国家设立企业并获得担保的方便担保国情形的蔓延。同时,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以担保国承担的采取预先防范办法的义务为例分析指出,该项义务源于《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15条,此条规定,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根据他们的能力广泛采取预防性措施。因此,虽然担保国责任和义务相关条款对于所有国家设置同等义务,但这并不妨碍在制定担保国直接义务的规则时,考虑国家能力的不同,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的如此解释可以促进发展中国家有效地参与到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之中,公正地分享区域矿产资源所衍生的利益。
最后,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注重对区域环境及其生物资源的保护。伴随着对区域了解的进一步加深,人类惊奇地发现,除矿产资源之外,区域还孕育着极其丰富的生物资源。区域生物资源因生活在极端环境之下形成了独特的生理、代谢结构,这些特质使得该资源在医疗开发、工业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科研价值。为保护区域生物资源,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要求担保国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其确保义务,保证所担保的承包者按照合同条款和《海洋法公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进行区域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活动。同时,该咨询意见还要求担保国承担采取预先防范办法、最佳环境做法以及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等与区域环境及其生物资源的保护有关的直接义务。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的上述解释有利于促使各国在区域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环境及其生物资源的保护中寻求平衡。
三、存在的缺陷
第一,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没有正面回应分庭管辖裁量权的异议。依据《海洋法公约》191条的规定,经管理局大会或理事会请求,分庭应(shall)对他们活动范围内发生的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这与《国际法院规约》第65条所称法院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如经任何团体由联合国宪章授权而请求或依照联合国宪章而请求时,得(may)发表咨询意见存在明显区别。依据《海洋法公约》191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分庭有进行咨询的绝对义务?咨询意见在回答这一问题时表示,虽然注意到《海洋法公约》191条与《国际法院规约》第65条之间措词的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分庭对于本案的受理,分庭没有必要就这种差异对案件受理的影响发表意见。显然,分庭在咨询意见中回避了这一程序性问题,虽然这种回避无碍于本案的审理,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深海探测提取能力的提高,区域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活动会更加频繁,区域制度将接受实践的检验,这其中将产生诸多法律疑问需要分庭予以解答。因此,确定分庭的裁量权对管理局以及《海洋法公约》缔约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阐释担保国直接义务的法律依据略显欠缺。咨询意见认为担保国在担保本国承包者进行区域内活动时应当承担采取预先防范办法、采取最佳环境做法、确保承包者在管理局为保护海洋环境发布紧急命令情形下遵守等直接义务。这些义务仅源自于《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区域内多金属结核探矿和勘探规章》和《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但是前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后两者是管理局制定的法律文件,约束主体应为参与区域活动的承包者,其并不能为作为《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的担保国创设义务。
四、对我国的启示
本案是我国继科索沃独立咨询意见之后,第二次参与国际司法机构的咨询程序。我国就案件管辖权及咨询意见所涉三个具体法律问题向分庭提交了详细的书面意见,其内容与咨询意见的最终结果基本一致,这既体现出我国对区域内活动的重视,又体现出我国应对国际海洋法律问题能力的提高。尽管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为缔约国创设义务,但作为国际司法机构对于该问题的权威解读,其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对管理局的工作以及未来区域法律规则的制定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我国应深入研习担保国责任与义务咨询意见的内容,评估其对我国的影响。同时,我国应加快区域立法,规范承包者在区域内的勘探和开发行为,为我国在该领域的事务提供法律保障,助力我国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迈进的步伐。
-
暇疵担保责任的意义和解析
498人看过
-
技术咨询委托人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6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纠纷典型咨询案例评析
320人看过
-
中国税务咨询协会
328人看过
-
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差异解析
4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51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咨询父母赠与房屋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对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1关于父母赠与房屋子女承担赡养义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无偿保管人应注意什么责任与义务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对无偿保管人责任的认定可以采用两个标准: 一是采用较轻的注意义务标准来认定保管人的责任。这就是说无偿保管人所负有的保管义务应比有偿保管人为轻。因为一个合理的普通的债务人在处理自己事务时总是比处理别人的事务更为谨慎、小心。 二是在责任的承担上,应当考虑无偿保管的因素而减轻保管人的责任。换言之,无论保管人应负何种义务,都应负责,但应根据其无偿因素而减轻责任。这两个标准具有一定联系,例如:减轻保管人的注
-
我想咨询一下,什么叫瑕疵担保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18瑕疵担保责任,是担保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包括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构成了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
-
履行义务与承担责任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 2、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责任是指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义务是指公民法律规定的应当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形。责任一般是公民违法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是指公民已经为法律所禁止为或者没有为法律规定必须为的行为后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带有惩罚的色彩。而义务是一种尚未发生的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安保义务人没尽义务是否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你的头部被甲砸伤,而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酒店具有过错,所以你的医疗费应由甲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