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遵循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9:40:38 238 人看过

离婚析产遵循的条件应当根据民法典规定,具体如下:

1、均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

2、适当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原则;

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4、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5、损害赔偿原则。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当拥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经济收入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分割或者不分割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依法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只有在财产分割中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财产分割而导致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过错方有权在财产分割中要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离婚财产分割时,公平原则适用,夫妻现有共同财产一方合理分割;另一方面,夫妻的经济利益也要在公平分割的前提下进行分割。第五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财产约定是私人的原则。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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