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医保费。问: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哪些答:社会保险登记对象包括:
(1)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的职工;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此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也应在指定的经办机构或基层社保服务网点办理社保登记。问:《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其法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答:用人单位履行社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义务,须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时限要求。
(1)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2)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3)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保登记。问: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保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问:什么是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答:《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唯一标识。问:个人与所在单位发生社保争议如何处理答:《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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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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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保障失业人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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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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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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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金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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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的保险金和待遇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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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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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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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有哪些待遇?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武汉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24万)以内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2%(在职)93.6%(退休);2、二级医院基金支付89%(在职)91.2%(退休);3、三级医院基金支付86%(在职)88.8%(退休);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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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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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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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81、失信人可以享用医保,但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医保可能会被冻结,医保的账户资金并非生活必须费用。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