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21:17 163 人看过

劳动关系的确认如何规定?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一)工资支付证明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3)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第二,举证责任的分配在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就业,但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为实际就业。但问题是,当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我们该怎么办?此时,劳动者只能申请仲裁,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在实践中,只要劳动者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否认双方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证据。

作为用人单位,必须能够出示相反的证据证明实际劳动关系不存在,或者出示一、二、四、五等方面的证据证明劳动争议的实质性争议内容不违法,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判断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否认,那么就涉及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要厘清劳动关系,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专业劳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起源于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它与民法上的合同、代理等关系不易区分。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提供了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责任高于一般民事关系,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以当事人之间的承包、承揽、代理关系为由推卸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文件作出解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已经形成。无论是否在本市有户籍,都可视为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报酬;②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限制;③用人单位出具身份证件如向劳动者提供“工作证”或“服务证”,或填写“登记表”或“申请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职工名义工作或无异议。当事人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约和控制,以自己的技能、设施和知识承担经营风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基本上不遵守用人单位的有关工作指令,不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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