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承运人的几种免责事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2:41 326 人看过

我国法律在规定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以过失为承运人责任构成要件,并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举证责任不能免除,承运人无法证明其无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在责任后果上与无过错责任并无区别。在下列情况下,即使

我国法律在规定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以过失为承运人责任构成要件,并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举证责任不能免除,承运人无法证明其无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在责任后果上与无过错责任并无区别。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也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

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3日 0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客运承运人双方责任方的免责事由如何确定
    第一,承运人对乘客造成的损害免责。因旅客原因未按时到达车站或旅客违约在先造成的。不可抗力免责;其中种情况: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公平原则可以用来平衡旅客和承运人的利益。第三,第三人免责。乘客受到第三人侵害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但是,如果承运人在此过程中履行了告知乘客的义务,在合理的范围内履行了安全和求助的义务,则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指出承运人应对上述免责事项承担举证责任。海上客运承运人的赔偿规则对海上客运交通事故致旅客伤亡或其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规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赔偿责任限额,承运人和旅客的约定可高于法定限额。但此种约定,除非实际承运人书面同意,不对其发生效力。2适用对象。除承运人外,实际承运人依约定负有赔偿责任,仍适用;向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赔偿请求,其证明其行为是
    2023-08-07
    119人看过
  • 走私人货物运输的风险由谁承担?
    为走私人提供运输需要承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共犯的责任。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对公走账能走私人吗可以。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2)奖励证明。(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6)借款合
    2023-07-10
    276人看过
  • 货物被冒领承运人担责?
    原本身份证号码应当为18位数,可收货人却在货票和担保书上只留下17位,而货主因迟迟拿不到货款,便以身份证号码缺位、承运人误交付提起诉讼。前不久,这起因货主与收货人之间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案,经上铁中院二审了结。案情回放事情发生在前年12月16日。江苏某粮油公司以安徽凤阳县某面粉厂的名义,从上海铁路局蚌埠站将60吨小麦面粉运往昆明铁路局所属的宣威站,货票记载收货人为云南鸣盛挂面厂陈健盛。面粉发运后,粮油公司担心收货人不付款而未将领货凭证寄给对方,但将发货情况通知了中间人张某,由张某同收货人联系。同月22日,货物到达宣威站,收货人陈健盛凭身份证和宣威市中德食品有限公司的担保书将货物提走。收货人领取货物多日,但粮油公司迟迟未见货款到账,便与收货人陈健盛联系,然而怎么联系都找不到陈,结果发现陈健盛留存货票上的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是假身份证,于是认为宣威站存在误交付,向蚌铁法院提起诉
    2023-06-09
    60人看过
  • 承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承担什么责任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不影响承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一、货物运输合同的风险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以上
    2023-03-13
    339人看过
  • 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的几种风险
    货运代理无论以代理人身份从事业务活动,还是以承运人、仓储保管人、其他独立经营人身份从事业务活动,或者以混合经营人身份(如综合物流服务商)从事业务活动,都不可避免地发生违反与客户、分包人签订的相关合同,侵犯第三方财产和人身权利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对上述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都属于货运代理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具体有:1因安排运输疏忽,错发、错运、错交、迟延运输货物,遗漏、错误缮制、签发运输单证、文件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费用损失;2因受托包装、加固货物不当,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货物损失;3因临时保管不善,造成委托人的货物损失;4因选择承运人、仓储保管人不慎,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5因交付、接收货物疏忽,没有取得当时货物状况的证据,导致委托人不能向责任人索赔的损失;6因装箱、拆箱、拼箱操作失误,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7因自身过错造成他人集装箱箱体及附属设备损坏;8
    2023-06-04
    289人看过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商法》规定,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基本责任: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3.不得不合理绕航的责任。承运人的免除责任: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造成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4.战争或武装冲突。5.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劳动受到限制。7.在海上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不清。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由于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
    2023-06-15
    482人看过
  • 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
    理解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应把握以下几点:1、该留置权担保的债权包括因应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提单明确记载由收货人承担时)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而产生的债权。2、需债务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3、留置货物需在合理限度内,即能保全自己的债权为已足,在此范围外的货物应依合同约定交付给收货人,否则应承担所引起的责任。4?留置权的行使,自船舶抵达卸货港的次日起满60日无人提取的,承运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拍卖;货物易腐烂变质或者货物的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可以申请提前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保管、拍卖货物的费用和运费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不足的金额,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追偿;剩余的金额,退还托运人;无法退还或自拍卖之日起满一年又无人领取的,上缴国库。
    2023-06-08
    457人看过
  • 直航货物空运出口的撤货的几种情况
    直航货物空运出口的撤货主要有以下几种:刷卡后主单未放行的撤货(1)、调度部向报关部提供撤货申请及对应主单(2)、报关部删单(3)、报关部将经海关确认可以撤货的主单退调度部(4)、仓储部持经确认的主单到现场撤货。主单已放行的撤货(1)、调度部向报关部提供退关申请及对应主单(2)、报关部退关(3)、报关部将已盖退关章的主单退调度部(4)、仓储部持退关主单现场撤货主单放行后需更换主单发运的撤货(1)、调度部向报关部提供申请及原放行主单(2)、报关部做删单(重报)(3)、报关部将已盖退关章的原已放行主单退调度部(4)、仓储部持退关主单现场撤货更多交流请到货运保险论坛http://bbs.baoyntong.com
    2023-06-09
    221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有哪几种
    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划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标准,下面简单介绍铁路运输合同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运输的托运入与经营铁路运输国营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运输的协议。承远方由从事铁路运输的国营企业担任。(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在水路货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应使用自己的船舶,通过国家确定的航线把托运入的货物运到一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而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规定的运费。以上各类货物运输合同
    2023-02-20
    170人看过
  • 货运合同有哪些特征以及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货运合同有哪些特征?货运合同有以下特征:1.标的物特定,即运输标的为物品;2.收货人特定,即货运合同约定的特殊收货人;3.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4.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5.货运合同的其他特征。二、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
    2023-06-22
    55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承运货物的手续
    (1)受理和验货。车站接受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时,应审查货物运单上填写的事项是否符合铁路运输条件,井审查应随同提出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和有效;对符合要求者指定搬入车站或装车日期,如系零担运输还应注明运输号码。货物按指定日期搬入时,按照运单的记载检验货物的名称和件数是否与运单记载相符,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标记,和必要指示标志是否齐全等。(2)确定货物质量。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质量承运,但散堆装货物,一批数量多且货物价值不高的成件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在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入能按件点交的,整车运输时应按重量和件数承运。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化物,由承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秤清单,以及件重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的称量的货物以外,由承运确
    2023-04-24
    273人看过
  • 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免责事由和依据是什么
    我国相关法律在规定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的同时,有关法律也规定了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根据《海牙规则》第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对下列17种情况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可以免除责任。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免责事由和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险或者意外事故;战争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经谨慎处理仍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非由于承运人或者
    2023-06-23
    324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损失有哪几种?
    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也被称为全损,是指全部货物都遭遇到了损失,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能够具体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者变质而不再具有任何商业价值,而推定全损则是指货物遭受风险之后受损,尽管还没确认全损,但是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而确认的。2、部分损失不属于全损的损失,就是部分全损了,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部分损失还能够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过程中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凡是属于共同海损范围内的费用按照比例分摊费用,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而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就是单独海损了,这些损失仅仅涉及到船舶或者货物所有人的单方面利益损失。知识链接:货物损失怎么办?1、立即向保险公司发出损失通知当进口方即
    2023-06-06
    72人看过
  • 商家承运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
    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如果运输的货物不适用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承运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货物,然后提存所得的价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一、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如何履行债务找不到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二、提存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负
    2023-04-05
    34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货物运输承运人的免责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运输是指物品借助运力在空间内发生的位置移动。具体地说,运输实现了物品空间位置的物理转移,实现物流的空间效用。运输是整个物流系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在物流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是物流的一个支柱。由于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贸易运输。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
    • 承运人对货物毁损有哪些免责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0
      承运人对货物毁损免责的情形有: (1)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 (2)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3)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
    • 客运承运人双方责任方的免责事由如何确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2
      第一,承运人对乘客造成的损害免责。因旅客原因未按时到达车站或旅客违约在先造成的。不可抗力免责;其中种情况: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公平原则可以用来平衡旅客和承运人的利益。第三,第三人免责。乘客受到第三人侵害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但是,如果承运人在此过程中履行了告知乘客的义务,在合理的范围内履行
    • 承运人怎么应对货运合同的责任免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
    • 2022年承运人免责事由有哪一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7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