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被告人是否属于犯有投毒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42:47 361 人看过

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投毒自首说明行为人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投毒的行为,是犯罪既遂,因此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

投毒送医院是不是犯罪中止

投毒送医院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适用情况:

1、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2、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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