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法律援助申请人为诉讼案件和其他法律事项中的当事人。
申请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申请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冲突时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十六条非指定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和诉讼代理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非诉讼事务的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事由发生地或者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对于法律援助申请,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有权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由最初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就受理申请发生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八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二)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或者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第十九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经济状况证明或者属于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员的证明。
第二十条经济状况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公民请求出具经济状况证明的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不出具证明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济状况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生活变故等详细情况。
第二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人按照第十九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且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接受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接收清单。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请人未按照法律援助机构的要求补正或者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四)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第二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遇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需要法律服务,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请法律援助机构审查:
(一)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
(二)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不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有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书面审查意见。
申请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书面审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司法行政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申请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援助事务的。
江苏省法律援助申请
第十五条法律援助申请人为诉讼案件和其他法律事项中的当事人。
申请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申请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冲突时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十六条非指定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和诉讼代理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非诉讼事务的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事由发生地或者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对于法律援助申请,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有权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由最初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就受理申请发生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八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二)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或者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第十九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经济状况证明或者属于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员的证明。
-
怎样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去哪申请?
306人看过
-
申请法律援助,请前往法律援助中心
80人看过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通知
182人看过
-
怎样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怎样
309人看过
-
民事被告人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217人看过
-
苏州法律援助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373人看过
-
有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9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在刑事案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而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
-
我想申请法律援助,请问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需要提供什么法律援助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申请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申请人
-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拿到法律援助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怎样才能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
-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什么材料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 【法律依据】
-
法律援助人员在外地申请法律援助成功了,人在外省现在收到法律援助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如果原告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成功了,人在外省现在收到法院传票了,可以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司法援助部门,或者由近亲属前去,将相关案情告知法律援助部门,要求进行法律援助。法律链接:《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法院不在其所在地审判的,可以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