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04:15:39 96 人看过

一、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

3、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合同违反法律或者侵犯他人权利导致无效,那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处置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房屋买卖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专属管辖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其适用范用范围应当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限定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除此以外的其他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在实践中,有些涉及不动产的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特殊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有利予配合当地政府处理该类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纠纷。又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建筑物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建筑物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案件审理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与购房合同及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与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屋中介分别与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的服务合同,旨在促成房屋买卖交易。购房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原房主)和房屋买受人(购房者)之间订立的协议。二、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2.延迟履行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三、农村房屋买卖的
    2023-06-19
    339人看过
  • 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
    2023-04-18
    422人看过
  • 不成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买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常常会因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当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原因远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形。一、需要双倍返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情形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故意隐
    2023-03-05
    9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以口头形式成立
    一、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以口头形式成立可以,但是当事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必须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最好使用书面的形式订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2023-09-30
    16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会无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2023-03-30
    136人看过
  • 房屋买卖会涉及什么违约情形,什么情况是房屋买卖违约
    一、房屋买卖会涉及哪些违约情形(一)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二)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三)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
    2023-02-04
    258人看过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律师解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1)仔细阅读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要掌握开发商的基本情况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4)要查清楚要买的商品房是否已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
    2023-05-03
    306人看过
  • 如果是房屋不成立买卖合同怎么作废?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租人收取了租金的,要退还租金,如果是中介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利益的,由房屋中介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房屋买卖作废协议书如何书写作废《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出卖人(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
    2023-04-11
    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证明不成立
    1、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3、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
    2023-03-02
    359人看过
  • 微信聊天房屋买卖算数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微信聊天房屋买卖算数吗微信聊天房屋买卖,一般是不算数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书面合同,当事人之间仅是口头表达没有签定书面房地产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属无效合同。一般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依法订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而言,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动产以登记确定所有权,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还在卖方不动产权属证书,这个是可以补办的,在房价增长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售他人,并过户给新的买家,则房屋所有权属于新的买家而只能通过房屋买卖合同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主张房子的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内容:1、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填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次和附属设施等。3、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产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
    2023-06-22
    30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形,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4、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五十四条【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2024-04-27
    329人看过
  • 已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经抵押权人同意,对已抵押的房屋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但房屋在抵押期间不能进行过户等交易行为,只有在解除抵押后才能进行过户。一、离婚时房子抵押给银行可以过户吗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如果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2、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3、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
    2023-03-04
    160人看过
  • 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一、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如下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意思表示不真实;3.内容违反法律规定;4.违背公序良俗;5.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
    2023-06-23
    160人看过
  • 房屋定金未交,是否能成立买卖合同?
    视情况而定。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房屋定金纠纷怎么办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
    2023-07-03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4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是: 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的; 3、房屋买卖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 口头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且已经实际履行。但因房屋没有过户,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还属于出卖人,你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过户。
    • 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和买方违约的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1、买受人一般违约,出卖人仅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使合同继续履行 实践中,很多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中介人员不能区分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误认为买受人出现了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便可解除合同。而实际上,如果买受人违约,但只构成一般违约,且买受人愿意并且能够继续履行,特别是买受人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部分,出卖人不能行使要求解除合同,应通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使合同继续履行。
    • 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
      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各人随意,想签就签,它的成立和有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按我国现行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房屋出售方必须具有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都无权并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屋。第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