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在湖北省率先成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11:40 499 人看过

)日前,汉川率先在我省成立了由社会资金注入的此类基金——汉川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正式启动,首批注入资金87.5万元。

今年1月1日,由中央五部委联合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国实施。汉川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大多数交通肇事者都是先自己垫付医药费实施救治,但因有的肇事方一时难以筹集到大额医疗费用,而保险公司的赔付,又只能在患者治愈后才能兑现,导致部分受害人丧失抢救的最佳时机。此外,如果遇到肇事车未参加保险、肇事逃逸或抢救费用超过保险额等情况,受害人将更是难以得到及时救治。

为确保伤者第一时间受到治疗,汉川市决定从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并依靠交强险缴纳的财政补助和营业税、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罚款及社会捐赠等成立该基金。

今后,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等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将由该基金先出资垫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救助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来源:(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四)救助基金孳息;(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六)社会捐款;(七)其他资金。垫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2023-02-25
    49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一、202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救助基金申请人包括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2)受害人因伤亡无法申请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或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3)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的,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承办交警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后,由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提出垫付申请。(4)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经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并报同级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垫付。二、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应
    2023-04-14
    41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0月27日从保监会获悉,财政部正在会同保监会商榷将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多少比例拨付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双方考虑将尽快确定一个提取比例区间,在这一区间内,再由各地方自主确定当地的提取比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我国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国家应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公安部10月26日公布,根据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3种情形下将获得救助基金的相关救助。3种具体情形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每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伤亡的受害人,凡
    2023-06-07
    39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金额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来源:(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四)救助基金孳息;(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六)社会捐款;(七)其他资金。垫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一、车祸保险公司垫付标准一般伤情严
    2023-03-10
    27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哪申请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谁垫付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2、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
    2023-03-11
    42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哪里申请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一、事故科救助金能用多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钱直接赔给谁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钱直接赔给被保险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
    2023-03-07
    332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更多>

    #社会救助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通事故损失救助基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救助基金单位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来源: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8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立需要哪些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 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3、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 受害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殡葬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本省依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