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时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35:55 434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公司依法减资的通知义务及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义务时的法律效力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法同时明确规定了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和限制,及公司债权人此时享有的相应权利救济途径。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上述直接通知义务系针对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的已知债权人,公告通知义务系针对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的未知债权人。

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丧失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此时公司的减资行为对该等债权人应不具有对抗效力。

二、公司股东在公司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义务时承担责任的依据及具体法律适用

一方面,在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由于减资本身对该等债权人并不产生拘束力,公司股东仍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在实质上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结果,且公司减资的受益人系股东自身,因此,在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就其减资部分亦不能免除责任。

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具体应当承担的责任,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保障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实践审判中可类推适用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判令公司股东在减免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减资相关文章
  • 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是抽逃出资罪吗
    公司减资未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即使该减资事宜经过股东会决议并变更登记,但该情形与股东违法抽逃出资的实质以及对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影响,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作出股东会决议股东应当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
    2023-04-13
    17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未通知债权人减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未通知债权人减资的,股东应当向债权人承担何种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在追缴出资的范围内,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请求股东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虽然减资行为不需要公司债权人的同意,但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减资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债权的优先权,公司减少资本时不履行法定程序的,不通知债权人的,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其原因在于防止债权人过度干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的稳定。不通知债权人的减资行为,符合第三人侵害债权人的要求,公司股东对债权人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类似的情形可以类推《最高人
    2023-05-02
    225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需要知道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要通知债权人。因为公司减资时,往往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公司在做出减资决议后,需要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是公司减资时必须进行的,也是法律法规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人股东变更必须通知债权人吗需要通知。通知后才对债务人发生作用,方式并无一定的要求。但是为了留作证据可以使用书面或是传真之类的物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2023-07-04
    297人看过
  • 公司减资后为什么不通知债务人
    一方面,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由于减资本身对这些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公司股东仍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本质上是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结果,公司减资的受益人是股东本人。因此,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不能免除其减资。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股东的具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未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权利,上述司法解释可以在实践审判中类比适用,责令公司股东在减免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变更答案:一方面,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由于减资本身对这些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公司股东仍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
    2023-08-09
    154人看过
  •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方式
    一、公司减资如何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在履行通知义务时应注意的问题1、对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不能在未先行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以登报公告形式代替通知义务。也就是说,公司在作出减资决议时,对其已知的或应知的债权人应履行通知义务,该通知义务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穷尽公司所能够掌握的一切有效联系方式将公司减资决议通知债权人。这里所要强调的就是通知的有效性,公司不得选择性的选用无效通知方式,而摈弃有效通知方式,以逃避自己的通知义务。2、公司在履行了有效通知方式后,还应在报纸上公告,这是为了保证通知的严密性。既是保证潜在债权人能够通过公告方式获得公司的减资信息;同时也是保护了公司利益,避免公司因不知潜在债权
    2023-06-19
    385人看过
  • 公司办理减资致债权人公告
    xxxx公司办理减资致债权人公告1.事实发生日:2.公司名称: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项为本公司,请填不适用):5.发生缘由:(1)本公司于xxxx年xx月xxx日召开xxxx年股东常会,会中决议通过减资案,本公司为弥补亏损,改善财务结构,办理减资。(2)本公司目前实收资本额为xxxxxx元,发行股份为xxxxx股,每股面额为xxx元整,为弥补亏损拟减少资本新xxxxxxx元,销除股份xxxxxx股,减资比率为xxx%,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xxxx元,发行股份总数xxxx股,每股面额为xxx元整。(3)本次减资俟股东会通过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由董事会另订减资基准日及减资换发基准日,按该减资换发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股东,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减除xxxxx股,减资后未满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额以现金支付,计算至元为止(元以下舍去),并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
    2023-06-05
    132人看过
  • 公司注销未通知债务人
    曾某等三人于2003年经注册登记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2009年元月,公司因向我购买货物而欠下我25万元货款。两个月后,公司因故决定解散,并由曾某等三人成立了清算组,但一直未通知我有关公司进入的清算事宜。当我近日依约前往索要货款时,才得知公司已在前后不足三个月的时间里经清算而被注销。请问我能否直接要求曾某等三名股东承担责任?你可以直接要求曾某等三名股东赔偿全部货款。一方面,曾某等三名股东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第十一条也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
    2023-04-23
    211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处理破产公司的债权?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有权利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由管理人对其债权进行确认,进而参与到破产分配。申报债权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债权人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被委托人是员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委托律师申报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条件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
    2023-07-05
    406人看过
  • 公司合并未通知债权人公司合并的效力
    未适当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合并的法律后果如何?公司合并是否因此无效?我国现行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并赋予了债权人以异议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出现公司对合并未公告或未为适当的通知,或者在债权人提出异议后未为清偿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就进行了公司的合并。对于这种合并的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基于对合并的效率价值的考虑,不应该因此而否认合并的法律效力,而是参考日本的做法,赋予异议债权人在公司合并开始后一段时间内提起合并无效之诉的权利。如果在诉讼进行中,口头辩论结束之前,合并公司对异议债权人进行了清偿或担保,则诉讼可以被驳回。这样既给予了合并公司以事后补救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权,又减少了公司合并无效情形的发生。
    2023-06-05
    73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是否有效
    一、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是否有效?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是无效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程序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
    2023-04-13
    330人看过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四)
    2023-03-19
    368人看过
  • 未通知债权人公司就清算有效吗
    一、未通知债权人公司就清算有效吗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是无效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什么是解散清算公司解散是指因本身不能存续的事由发生,而停止积极活动,开始整理财产关系,是公司终止的必经程序。解散从广义上讲甚至包括公司宣告破产。本文所指解散系狭义的解散,其与公司宣告破产共同构成公司法人人格终止的两种情形。解散是一种客观状态,根据解散事由发生的原因,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是指基于公司自身意志导致的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2023-04-12
    152人看过
  • 简易注销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怎么办
    一、简易注销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怎么办?公司没有简易注销流程,公司注销流程是: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5、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二、注销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
    2023-04-13
    475人看过
  • 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
    一、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二、破产清算的程序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
    2023-04-28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更多>

    #公司减资
    相关咨询
    • 减资没有通知债权人如何报告减资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分析 公司减资没有通知债权人的,该减资行为是不会对债权人发生效力的。则公司减资的行为为不当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应当在其减少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对该等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公司减资必须公告债权人吗?公司减资程序中通知债权人及债权人资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8
      公司减资金应当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最
    • 公司减资后需要向债权人通知公司经营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5
      一方面,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由于减资本身对这些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公司股东仍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本质上是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结果,公司减资的受益人是股东本人。因此,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不能免除其减资。当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股东的具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有
    • 没有通知债权人,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抽逃出资罪会怎么判刑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 公司分立通知债权人是如何通知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1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