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完毕后还能开无犯罪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0:32:34 252 人看过

不可以,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在监狱中执行刑罚的,可以进行保外就医或采取其他方法在监外执行刑罚,但罪犯仍然存在犯罪事实,是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一、监外执行完了还走什么程序?

监外执行完了还走申请解除监外执行程序,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做病残鉴定;

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集体研究审查;

经研究同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要确定取保人,并办理取保手续;

监狱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小组每月集体研究一次,有死亡危险的及时办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取保人带回,并及时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取保人要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在监外执行期间,受到拘留后还能监外吗?
    监外执行之后又收监,只要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还能监外执行。一、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怎么判刑?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二、监外执行会收监吗?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消失之后,如果刑期没有满的,应该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其越狱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三、什么类型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经过
    2023-06-22
    208人看过
  • 犯罪人监外执行能退休吗
    一、犯罪人监外执行能退休吗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若缓刑被撤销收监狱服刑的、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缓刑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暂予监外执行至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原来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二、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2023-04-28
    487人看过
  • 一般一审完能监外执行吗
    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二、监外执行由哪个部门执行?1、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
    2023-02-19
    448人看过
  • 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未被发现刑罚执行完毕后继续犯罪——本案如何适用数罪并罚
    案情?杨某1997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病被暂予监外执行(1999年1月14日执行完毕)。在该刑罚执行完毕前?杨某于1998年7月又犯诈骗罪,该罪没有被发现;杨某在暂予监外执行刑罚期限届满后的当年,又分别于1999年4月和1999年11月再犯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争议?本案对于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诈骗罪,没有异议。但对本案是否构成累犯,应当如何适用数罪并罚问题则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刑罚执行完毕前,杨某于1998年7月又犯诈骗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后罪并罚。由于原判刑罚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的情形,不构成累犯。本案只能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杨某虽然于1998年7月又犯新罪,但没有被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并未消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2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
    2023-04-22
    258人看过
  • 一般一审完能监外执行吗,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
    一、一般一审完能监外执行吗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
    2023-04-18
    436人看过
  • 敲诈勒索判完能监外执行吗
    犯罪未遂是指,虽然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得逞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而被害人并没有因此产生恐惧情绪,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虽然被害人产生了恐惧,但是却没有交出财物的,都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所以虽然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是构成犯罪未遂的,都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敲诈勒索罪的特征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这是由本罪的特定的犯罪方法所决定的。但是,本罪并非以当场实施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当场占有财物。因此,本罪的社会危害性远不如抢劫罪大。本罪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等。司法实践中,
    2023-03-14
    302人看过
  •  刑罚执行完毕后,罪犯如何缴纳罚金?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法院对违法行为作出判决时,所处以的罚款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支付。具体来说,在缴纳罚款之前,可以先联系承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诉讼费用支付窗口缴纳罚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款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期满后仍不缴纳的,由法院强制缴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法院对违法行为作出判决时,所处以的罚款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支付。具体来说,在缴纳罚款之前,可以先联系承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诉讼费用支付窗口缴纳罚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款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期满后仍不缴纳的,由法院强制缴纳。 法 院 判 处 的 罚 款 如 何 缴 纳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逾期,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的,
    2023-09-04
    136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通知批准机关。批准机关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后,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收监执行。一、什么指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等特殊情况,不是适宜监狱、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在交付执行前,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被关押在监狱的罪犯,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关批准监外执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收监意味着就被判刑吗收监是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判刑
    2023-02-22
    122人看过
  • 执行完毕的案件还能抗诉
    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了,不可以。抗诉是用在检察院。一、如何自己抗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诉,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二、二审败诉了还能上诉吗二审败诉不能上诉了。二审后不可以再上诉了。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三、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3)
    2023-06-26
    419人看过
  • 累犯前罪执行完毕包含附加险吗
    累犯前罪执行完毕是不是包含附加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法中累犯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和附加刑都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再开始计算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023-06-12
    346人看过
  • 有过一次监外执行还能申请监外执行吗?
    一、有过一次监外执行还能申请监外执行吗?如果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但是一般不会办两次,而且在执行期间再犯新罪,是会数罪并罚的。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该怎么处理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
    2023-03-09
    429人看过
  • 罪犯被监外执行能不能上班
    罪犯被监外执行也可以上班,但不能随便离开监管区域。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一、监外执行的期限有限制吗?监外执行目前尚没有明确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
    2023-03-20
    293人看过
  •  刑事判决执行完毕后何时开庭?
    1. 一审公诉案件审限为1个月至1个半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个月。2.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限为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个月。3. 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审限为1个月至1个半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个月。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
    2023-11-03
    250人看过
  • 缓刑执行完毕是否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执行完毕不是刑罚执行完毕,而是刑罚不再执行。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的刑罚制度。一般法院会给犯罪人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犯罪人没有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表现良好的,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一、缓刑后能去旅游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有些人的缓刑期间比较长,自己长期在一个环境中闷得慌,就想要趁着假期跟亲朋好友出省去旅游。但自己还在缓刑期里,有很多事情都不能做。那么,缓刑期间旅游几天可以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
    2023-03-28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能否办理无犯罪证明监外执行一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5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或者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XX指定的医
    • 暂予监外执行执行完毕如何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
    • 癌症手术完后能监外执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无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适用保外就医
    • 执行完毕的能否再追诉犯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的,即使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也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执行行政拘留的一日抵刑期一日。不构成盗窃罪的,无论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完毕,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 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还执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4
      拘役和管制都是刑罚中的实刑,两者可以数罪并罚,相互并不能吸收,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然要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