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12:06:48 296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事实条件:即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指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这些犯罪行为需要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3.管辖范围:即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应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然而,对于一些重大的、复杂的线索,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和复杂的线索则可能进一步延长至六十日,这一延期必须经过相应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三、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

1.接受案件: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并制作笔录,也可同时录音,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审查案件:公安机关受案后,应当对受案材料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询问涉案当事人、调取证据或鉴定。审查的内容包括:审查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由自己管辖。

3.决定是否立案: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吗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一、刑事立案后长期不侦查规定是什么?刑事立案后长期不侦查规定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批捕之后不侦查说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
    2023-02-18
    35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决定立案或不予立案有无时间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立案。一、立案监督申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立案监督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或者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再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七天内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立案或者立即撤案,理由成立的10日内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15天以内立案,对通知撤销案件书没有异议的应该立即撤销案件。二、诈骗案报案后公安机关是先立案还是先调查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
    2023-03-23
    294人看过
  •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公安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指:[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九)曲马多、-羟丁酸二千克以上;(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其他
    2023-02-23
    17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在公安机关所进行的刑事侦查过程中,针对被认定为涉嫌触犯法律的个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性拘留措施。这种刑事拘留的执行目的在于防止嫌疑人逃脱、销毁关键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至于拘留时间的长短,通常情况下是三天(特殊情况则可能延长至七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一人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最长可以达到三十天。自决定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应当将相关决定予以告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
    2024-07-03
    378人看过
  • 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期限的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公安机关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
    2023-07-16
    219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的相关规定与应对策略
    公安机关对于不立案决定有两种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在七日内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若七日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再申请复议。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于不立案决定有兩種處理方式。首先,当事人可以在七日內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公安机关在七日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向該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再申请复议。其次,当事人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 公 安 机 关 不 立 案 如 何 复 议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
    2023-09-02
    243人看过
  • 2024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三十七条
    2024-03-22
    31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关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规定条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收缴公安机关收缴物品法律依据有哪些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
    2023-07-16
    160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
    2023-06-17
    42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应该怎么办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2023-04-06
    151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立案如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材料
    一、公安机关不立案如何监督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方式有:1.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2.向检察院提起申诉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而不必等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形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性刑事案件。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材料公安机关立案的材料有以下四种: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3.犯罪人的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被发觉之前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人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任务,当其在执行公务中,一旦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就应当主动立案侦查。三、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1、没有犯罪事实的,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没有确切充分的证据等;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如:危害不大,犯罪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已经被赦免追究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宣告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
    2023-07-24
    256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案件立案后怎么报案?
    公安机关给你“立案通知书”才算。一般的不构成案件,或轻微民事纠纷或打架,不立案。如果你不服,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案件怎么报案经济案件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须带上身份证明材料,报案材料以及基本证据材料等,可以亲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拨打110报案。《公安机关办理
    2023-08-15
    1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有:(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相关规定是根据《刑诉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等。二、《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
    2023-03-29
    1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5
      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嫌疑人事实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满足了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还是不给立案的: 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公安机关如何规定不立案的法定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条件: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决定不予受理。
    • 哪些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21
      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的最严重侵犯,公安机关正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共安全的责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具有同犯罪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必要的专门侦查手段、资源,亦使得其能够担负起侦查绝大多数案件的重任。因此,相对于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局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来说是最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的多久立案, 附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答:《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即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附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
    • 公安机关对哪些案件应予以立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