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针对的是普通人群,没有特定的身份限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目的是为了非法牟利。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
1.该罪行针对的是普通人群,没有特定的身份限制;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目的是为了非法牟利;
3.该罪行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4.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 法 变 卖 土 地 使 用 权 罪 的 主 观 方 面 是 什 么 ?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抵押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此,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抵押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针对的是普通人群,没有特定的身份限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目的是为了非法牟利。因此,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变更登记
257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倒卖土地罪
2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罪如何定罪量刑?
3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变卖罪的特征分析
236人看过
-
如何判断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否构成既遂?
69人看过
-
一般非法土地使用权变卖罪行的处罚规定
229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与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从上述规定可知,法人和大股东谁的责任大?判断的标准,就是审查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股东从中起了决定作用,那大股东责任更大;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决策过程中,起了主要作
-
中国刑法规定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应该判多久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30符合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对行为人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这项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土地。
-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什么罪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9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会构成的罪名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而不是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构成该罪的,会被根据犯罪情节处以以下刑罚: 一、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怎么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7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
如何判断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犯罪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4行为人下列行为的,确定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行为人为牟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