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将加强“反垄断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10:45 145 人看过

自贸区内建立反垄断审查机制,也是浦东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一环。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透露,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的先行先试和核心功能作用,本市将推出与之配套一系列体制机制。本市将推出的措施涉及—

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浦东新区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体系和适合科技企业轻资产特征的债权融资体系;推动设立专注于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业投融资平台。

构建支撑创业发展的功能平台吸引和鼓励国内外知名机构、投资人在浦东设立标杆孵化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

促进上海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快人民币在岸市场建设,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加快面向国家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

加强自贸区内反垄断审查和安全审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执法工作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等制度已出台,并将探索建立反垄断机构在自贸区内会商协调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审查相关文章
  • 反垄断下一步将剑指行政垄断
    本届政府执政以来,中国反垄断执法进程开始提速。据了解,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转移至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将是调查重点。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反垄断执法都集中在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些企业巨头身上,而真正针对行政垄断的执法不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将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因此,有很多人正在呼吁反垄断执法将战场扩围至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的垄断。近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也一度透露,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有所转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调查重点。中国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1998年至2002年形成过一个小高潮。那时,民航、电信、电力等试行分拆改组等改革。但是从此之后,垄断行业改革进展缓慢,铁道部门刚刚实行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运营等工作也刚刚规划或小范围启动。烟草、盐业
    2023-06-07
    472人看过
  • 反垄断审查将使微软-雅虎交易充满变数
    雅虎和微软希望双方结盟可以对制衡Google互联网搜索力量起关键性制衡作用。但雅虎和微软首先需要向监管机构证明其计划不会伤害网络广告主和消费者。据国外媒体报道称,随着美国司法部对该合作关系的评估逐步深入,一个问题浮出水面:如果Google主导地位遭到一个更强大对手的挑战,而不是两个弱势对手的挑战,网络广告市场是否会更健康?美国司法部将于9月初批准该协议或要求提供更多信息。预计欧洲监管机构也将评估该交易。微软和雅虎接受调查的日期须延长至明年初,其结果充满了变数。就在9个月前,Google放弃了同雅虎结为合作关系的提议,避免与政府机构直接冲突,政府部门曾认为Google在利润丰厚的互联网搜索广告市场太强大了。Google曾希望通过在雅虎搜索结果旁边销售广告拓展其份额,同时使雅虎摆脱被微软控制的命运。微软曾极力游说政府反对Google与雅虎的合作关系。美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将对互联网搜索领域的审查目
    2023-06-07
    407人看过
  • 《反垄断法》将实施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局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8月1日起《反垄断法》将实施。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按照最新公布的三定规定,将成立一个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肩负起反垄断执法的重任,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是在原来的公平交易局基础上改名改编的。届时该执法局将负责拟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察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执法局将由专门的反垄断处来执行具体事务。而国家发改委则负责《反垄断法》的价格垄断行为查处,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审查,这三部门都将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协调下开展各自的工作。目前,工商总局正在着手论证
    2023-06-07
    53人看过
  • 苹果接连遭遇反垄断审查
    最近,苹果的烦心事恐怕更多了。在新产品iPhone4刚上市不久,就因为信号问题纠结难解的时候,一系列的垄断官司又缠上了苹果的身。有了微软的前车之鉴,欧美的反垄断主管部门可不敢小觑这颗迅速成长的苹果。它封闭的生态系统或被剖开。被欧盟盯上了近日,业界分析师CarolineGabriel发表观点称,苹果可能会面临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调查。大公司接受反垄断调查并非新鲜事儿,但此次,业界却开始纷纷推测如果调查真的展开,苹果有可能被迫使将iPhone平台向竞争对手开放。这对致力于从硬件、软件、服务等方面建立封闭系统的苹果来说,可不是好预兆。实际上,这些对苹果不利的预测,都源于欧盟在今年5月份新发布的一份计划——《数字议程》。《数字议程》列举出了欧盟在信息化进程中遭遇的七大阻碍,其中的第二条便是缺乏互操作性:技术和标准的通用性对推动产业前进具有重大作用。然而,标准制定方面的漏洞、公共机构间的合作鸿沟等问题
    2023-06-07
    194人看过
  • 中国有权进行反垄断审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据新华社北京18日电澳大利亚两拓联合案牵动着中国的神经。商务部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虽然目前尚不能判断两拓建合资公司是否构成垄断,但如果合并达到有关申报标准,中国有权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两拓联姻一片反对6月5日,国际铁矿石巨头力拓与必和必拓声明,就双方合资经营西澳铁矿石生产项目签署非约束性协议,双方分别持有该合资公司50%的股权。力拓与必和必拓是全球排名第二、第三的铁矿石供应商,这两家企业出口量占到澳大利亚出口的80%,掌控着全球铁矿石的36%,二者合资后将取代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成为世界最大铁矿石企业。而中国是铁矿石进口第一大国,因此这一合资案引起中国企业和业界高度关注。尤其目前中国正处在国际铁矿石谈判的关键时刻,一旦两拓联手,铁矿石卖方的话语权将更加集中,对中方的铁矿石谈判极为不利。此外,由于两拓联合必然会对全球铁矿石供应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国际社会也招致一片反对浪
    2023-06-07
    488人看过
  • 反垄断执法势将常态
    自2008年中国实施《反垄断法》以来,反垄断调查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大,涵盖了国有、民营、中资和外资等各个行业的企业。未来,反垄断调查将会指向更广阔的领域,向更多的垄断企业开刀,频繁执法将成为反垄断的新常态。有关专家指出,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目前内地执法机构和企业对于反垄断的理解越来越深入,反垄断执法机制也越来越完善,这将推动反垄断执法逐渐走上常态化的轨道。加大反垄断执法等市场监管力度,是中国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改变重审批、轻监管方式迈出的重要步伐,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目的是要营造一个给企业松绑、宽松又可以公平竞争的环境。许昆林表示,当前中国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不断加强反垄断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随着反垄断执法形成常态,有助于构建起公平竞争和信息透明的市场经济秩序
    2023-06-07
    295人看过
  • 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期限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一条所述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可能造成过度集中,妨害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应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内,共同或经协商单独召集有关部门、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举行听证会,并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一、并购融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①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②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③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④并购贷款最高额度为并购交易对价的50%。⑤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⑥并
    2023-06-23
    181人看过
  • 通用收购德尔福反垄断审查
    商务部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有条件通过通用收购德尔福的反垄断审查,结束了这场持续近一个月的反垄断审查。不过公告中针对国内企业担心影响正常供货的问题,提出了四点限制条件,要求通用与德尔福的集中交易完成后,应当继续无歧视性对国内市场供货。公告中称,依据《反垄断法》规定,商务部认为此项收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对中国汽车整车市场及其上游汽车零部件市场的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但通用和德尔福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足以减少收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解决方案,并获得了商务部认可,因此最终该收购案被有条件地通过。8月18日,通用汽车向商务部提交了申报材料,并于8月28日、31日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8月31日,商务部认为申报材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通用汽车。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集中对市场竞争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估,于9月28日前完成审查工作。
    2023-06-07
    208人看过
  • 内资并购的变数—反垄断审查
    对于内资并购而言,8月1日实施的《反垄断法》给其添了点麻烦。原本特别关照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以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名义,开始对内资并购进行规制。不管是何种程度,反垄断审查必然给内资并购行为带来变数,只不过希望,不要让企业太负累。8月23日的消息说,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工作,将由商务部新设的反垄断局承担。一、2006年开始的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为了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避免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或资产并购境内企业可能导致的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情形,商务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06年9月8日施行。该规定第51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2)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3)并购一方
    2023-06-07
    286人看过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暂的情况,并不会对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造成破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只要市场的进入是开放的,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就应当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理解,而不应仅仅从一个国家国内市场的状况来理解。换句话说,在开放的国内市场中,特定市场(特定商品、技术、服务等)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应当由市场本身去解决,规制法律要做的是消除市场的进入障碍,而不是通过拆分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的方式恢复市场的竞争性结构。
    2023-06-14
    415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将根除两种价格垄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公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又一反垄断法规细则。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两种价格垄断行为:一是价格垄断协议;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约束价格同盟将有适用法律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中美认为,所谓价格垄断协议,指的是一种价格同盟,也就是行业里的几个主要竞争者,结成一种同盟,消除彼此之间的竞争,在价格上完全实现一致。2007年发生的方便面集体涨价事件就是这种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当时,由于棕榈油和面粉涨价引起企业成本增加,在行业峰会上,方便面企业达成一致,全行业统一上调价格。这一价格垄断行为,导致市场上出现方便面抢购现象。事后,发展改革委经过调查认定,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串通涨价属操纵市场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并对其作出严肃处理。类似这样的价格垄断行为还发生在前些年的彩电骨干企业中,
    2023-06-07
    82人看过
  • 利乐遭反垄断调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对全球最大的液态食品包装系统供应商之一的利乐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理由是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查针对的是利乐在生产环节对无菌纸进行捆绑销售的行为。经济法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乐公司市场占有率高,运用这种捆绑销售的商业模式已经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我国政府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目的是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知识产权也不会成为此次调查的阻碍。利乐垄断色彩明显尽管利乐目前在无菌包装上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有分析认为其市场份额仍在60%以上。根据相关法律定义,一个生产者市场占有率在二分之一以上,就可以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于利乐通过低价或免费提供包装设备迅速获得市场份额,进而向企业搭售包装材料,哪怕企业提供的产品或原材料很便宜或者免费,也可以确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对本报记者说。中国政法大学民
    2023-06-05
    431人看过
  • 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区别
    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前者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后者旨在保护善意经营者利益。它们在法律性质、立法目的上存在差异,但都是维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虽然它们调整的行为都是竞争行为,但它们的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存在一定差异。 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经营者的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反垄断法是经济行政法的一种,属于公法范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属于私法范畴。在立法目的上,反垄断法的重点在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点在于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总之,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调整范围和目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它们都是维护市场竞争和保
    2024-01-05
    286人看过
  • 反垄断审查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一、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二、反垄断审查的主要程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反垄断审查的程序为:1、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2、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集中协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
    2023-06-07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审查是指针对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等行为,以及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进行的一种行政审查和监管。其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防止企业垄断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垄断审查是股权并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进行股权并购时,... 更多>

    #垄断审查
    相关咨询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 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
    • 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的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 反垄断机构如何进行调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5
      1.调查的启动。调查的启动,涉及由何种主体以何种方式启动对涉嫌垄断、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我国反垄断法将此项权利赋予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私人主体。 2.调查措施。调查措施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反垄断法第39条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有关场所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进入被调查的经
    • 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
    • 反垄断行政审判案件分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反垄断行政审判案件分下列两大类型: (一)针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我国反垄断法执行机构体系为“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双层框架模式,其中反垄断委员会是在国务院下设置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的机构,其具体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