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具体内容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8:16:05 96 人看过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鉴定的地点

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丧失劳动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地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科室鉴定;

3、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害等级鉴定;

4、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案件)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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