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1、在领导小组决议的基础上,提出改制申请(即改制立项申请)。
2、报国资委审批。
(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
1、企业改制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经营、人员情况等)、改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总体初步设想等。
2、上年末及近期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改制领导小组对申请改制事项形成的决议文件。
4、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5、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一、企业改制无效后果
1.企业出资结构的变化
由单一出资主体到出资主体多元化(国有独资公司除外)。即由国家单一出资转向国家和公民、法人等民间资本共同出资,对于一般性、竞争性、营利性的企业和行业,国有资产应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逐步退出,不再与民争利。
2.公司(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转变
由政府控制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转变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权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管理科学化,同时企业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发挥其应有作用。
3.企业收益分配结构的变化
国家由以企业唯一所有者身份从企业计提税后利润转向以企业股东身份从企业分得相应股息和红利,在企业内部则是由按劳分配转向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
4.企业法人变更或注销的后果
若企业仍以企业法人存在的,发生法人(出资人)变更的效力;若企业改制后丧失其法人资格的,则发生法人注销的效力。
5.企业国有资产发生产权变更或注销的后果
若企业改制后其国有资产性质未改变的,则发生产权主体变更的效力;若改制后国有资产性质发生变化的,则发生国有资产注销的后果。
6.企业的职工和管理层身份发生变化
企业原有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由国有企业的职工和干部(一些企业也有相应级别)变为新企业的员工或股东(在进行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的情况下),行政色彩彻底消除,部分职工甚至脱离原企业另谋出路(对于下岗分流或安置人员而言)。
7.债权、债务的承继
企业改制后,依改制中的不同情况和当事人的约定,企业的原有债务一般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例外的情况下,由企业的原出资人(或资产管理人)或改制后企业资产的实际持有人承担。
二、企业改制有哪些方式
1、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
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
企业改制:改制阶段的工作
406人看过
-
“国际阶段的修改”和“国家阶段的修改”是什么
289人看过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阶段是在哪个阶段?
304人看过
-
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314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与国有企业的变革
496人看过
-
企业在诉讼阶段能不能申请破产
391人看过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多>
-
申请强制执行阶段阶段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9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
-
国有改制企业申请特困企业指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4就你的问题国有改制企业申请特困企业,为你做出以下解释: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 (一)国企改制过程中诸多环节不够规范 1、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2、改制过程中产权交易缺乏公开透明度。 3、改制过程中逃债、漏债现象依然严重 (二)国企改制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 1、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 2、股权设置不够科学。 (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根本转变,难以
-
-
什么是“国际阶段的修改”和“国家阶段的修改”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8在申请的国际阶段,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之后,可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十九条规定对权利要求书作出修改,修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际局提出。在国际初步审查过程中申请人还可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规定对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院作出修改,修改应当向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没提出。上述程序称为国际阶段的修改。
-
国有企业改制立项申请书是如何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我这里有一份国有企业改制立项申请书范文如下: 尊敬的领导: 我叫×××,现年××岁,××县化肥厂职工,曾任×××、××等职务,现任××县丰源建材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代表。 根据长政发(2005)102号《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造》文件和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精神,在资源合理配置,资产优化重组的原则指导下,壮大我县集体经济,增强企业效益,决定兼并县化肥厂印刷分厂,接收该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和所有在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