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6:16:34 261 人看过

一、相关规定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该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享有有限的司法变更权,这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较宽、甚至未作任何限制、行政机关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的现状是相适应的,对防止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以司法裁量权变更行政裁量权、以司法权代替行政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越俎代庖之嫌,也与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目的相悖,不符合行政诉讼的性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但不宜直接变更。

行政权与司法权的性质是不同的,司法权应当节制行政权,但并不是说司法权可以代替行政权。行政权是国家的一种公共管理权,是主动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积极性、主动性、效率性;而司法权是裁决争议解决纠纷的权力,是一种裁判权,具有消极性、被动性、中立性。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更是体现一种评价、判断权,所以在英美法系中,行政诉讼也叫司法审查。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主要职能就是消极、被动、居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与否,如果合法就维持,反之则予以撤销,这才能显示法院裁判者的角色。如果法院代替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变更,就违背了司法权的中立性,侵犯了行政机关的职权,破坏了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职能不同。法院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职能与其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大不一样,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法院行使的是一种执法职能,而在行政诉讼中行使的是司法审查职能,即对行政行为实施司法控制。司法审查的目标是制约行政权,而不是代替行政权。法官的知识、经验与信仰决定了法官是给社会带来公正与正义的使者,而行政官员是社会管理的执法者,其职业特点是高效、管理和秩序。法官与行政官员不同,所以司法审查不可能代替行政行为本身,我们也不能要求法官像行政官员那样考虑问题。法官不应该通过司法活动来代替行政主体作出行政性的决定。所以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法院最应该做的事是撤销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而不是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具体决定,也没有权力命令行政机关必须作出某种特定内容的决定。司法权是判断权,不是管理权,各国法律都规定司法审查权是一种不干涉行政权的有限的审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滥用职权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法院行政处罚判决变更的条件
    一、法院行政处罚判决变更的条件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的情况包括,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超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
    2024-02-03
    3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案情介绍刘某是某国际旅行社的在编人员,并受聘为某假期旅游公司的业余导游。1997年6月,刘某被借调到某市社会团体管理处工作。同年7月底,某市养殖协会工作人员王某等19人委托刘某帮助办理出国考察事宜。根据出国考察的具体要求,王某等19人不具备条件,但该协会的经办人强烈要求刘某无论如何也得想想办法,帮助他们出国考察。刘某经不住该协会经办人的再三恳求,遂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对王某等19人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技术处理,有关领导没有表示反对。于是,刘某利用手中掌握的某市旅游用品公司(已注销)的人事章,将王某等19人改为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涂改相应的简历等有关手续。刘某本人也冒用某假期旅游公司职工的身份为自己填写了相关的表格。然后,刘某将这19人和自己的有关材料送交某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认定刘某实施了编造情况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2023-06-06
    48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可以公正判决吗
    一、行政诉讼法院可以公正判决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在公开场合进行的以及非公开场合进行的诉讼案件,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均须以公开方式进行宣判。当庭宣布审判结果时,应自裁决结果作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或其代理人发出审判书;而对于定期进行审判的案例,则在审判结束之后,即刻向各方送达正式的判决书。公告判决之时,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他们所享有的上诉权、上诉期限以及可以提出上诉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二、行政诉讼法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对诉讼时效期应当综合考虑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形。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如果告知相对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利和诉讼期
    2024-07-20
    450人看过
  •  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是否可以被法院改变?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诉讼中关于变更判决的相关规定。如果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或认定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但当事人需要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同时,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时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减损原告的权益,除非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在行政诉讼中,如果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或认定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另外,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法 院 可 以 变 更 行 政 处 罚 明 显 不 当 的 案 件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因此,法院可以变更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案件。这一规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23-09-03
    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法法院可以变更么
    一、行政处罚违法法院可以变更么人民法院能作出变更行政处罚的判决的。1、《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二、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分别是: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2023-04-24
    179人看过
  • 浅谈行政处罚显示公正案件的法律适用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示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关于法院如何判决变更,《解释》第五十五条作了相应的限制,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行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显示公正,目前尚无名明确的司法解释。实践中通常认为,显示公正是指行政处罚在形式上没有超过法定幅度,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处罚内容上却明显不符合、客观、适度的原则,即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设定的罚种和量罚幅度内所作的明显不公正的行政处罚,是一种违反合理公正原则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显示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表面看来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但它与立法的目的和精神相违背,故而应在司法审查中予以纠正。显示公正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相同情况不同处罚;2、不同情况相同处罚;3、一个行为重复处罚;4、不考虑相关因素;5、考
    2023-04-24
    298人看过
  • 行政判决如何变更
    判决变更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可变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法律、法规规定定的行政拘留、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等行政处罚;其次,必须是“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所谓显失公正,是指行政主体在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在形式上合法,但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从而在实质上不合法的行政处罚。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①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与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极不相称。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就行政处罚本身而言,并不是法律追求的目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新的违法行为的出现,防止、纠正侵犯权利行为,保障人民权利和社会秩序。要达到法律的目的,必须做到违法行为人所
    2023-05-01
    49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吗
    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吗对于此类电动车是否应归类于机动车,抑或列为非机动车,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和认定。若被判定归属非机动车行列,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二十元至二百元不等的罚款;但若确定其为机动车类别,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可能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还可能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风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2024-04-10
    434人看过
  • 行政判决变更是怎样的?
    判决变更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可变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法律、法规规定定的行政拘留、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等行政处罚;其次,必须是“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所谓显失公正,是指行政主体在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在形式上合法,但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从而在实质上不合法的行政处罚。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①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与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极不相称。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就行政处罚本身而言,并不是法律追求的目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新的违法行为的出现,防止、纠正侵犯权利行为,保障人民权利和社会秩序。要达到法律的目的,必须做到违法行为人所
    2023-04-30
    4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撤销可以刑事判决吗
    行政处罚不撤销一般不可以刑事判决。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刑事诉讼法》第12条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8条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024-04-18
    3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变更条件有什么?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行政机构可以撤销该处罚决定,并且重新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过法定程序都可以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能够对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异议的只有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司法解释,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只有有权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单位和个人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什么?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1、公安机构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案件经办人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监督员,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其他人员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
    2023-06-23
    221人看过
  • 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有哪些
    (一)一般规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了适用于各种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的两项一般规则。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其基本要求是:先查证,后处罚;有违法事实,但是事实不清尚有疑义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所谓违法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违法行为诸情况的总和。查清违法事实,是处罚决定程序的中心内容,也是处罚决定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尊重和保证当事人了解权和陈述申辩权,是行政处罚决定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这里所说的了解权,是指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当事人有权从行政机关知道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知道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陈述和申辩权,是指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当事人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掌握的事实、所持理由和证据,并对行政机关的指控进行辩解,申明自己的主张。(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区别行政处罚的不同情况,规定了
    2023-05-02
    334人看过
  • 公司变更法人行政处罚是罚新法人吗
    一、公司变更法人行政处罚是罚新法人吗法人代表变更之际,并不会对行政处罚的执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任何行政处罚均将由被判定有过失的法人来承担相应责任,举例来说,如果面临罚款,那么这笔款项也将会由该法人来负责承担。然而,对于任何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若应受行政处罚,则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条款进行追究,并由行政部门按照既定程序予以行使惩罚权。《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公司变更法人应提交的材料是什么在此献上所需准备手续之精华,以协助您顺利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请按照以下详细步骤进行操作:首先,请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持加盖有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正式提出申请;其次,需填写并随附于该申请表中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同样务必加盖公司公章以示
    2024-07-18
    469人看过
  • 公路路政可以行政处罚吗?
    公路路政可以行政处罚吗?公路路政可以行政处罚,但都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四)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五)违反《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
    2023-06-28
    31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2022年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 2、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如果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后,又发现确有错误时,该怎么
    • 因个人原因可以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5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35条、45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司法解释,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 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判决分公司行政处罚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6
      分公司能否作为被行政处罚的对象要看其是否有独立财产、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如果是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如果不是的,以设立该分公司的公司作为处罚对象。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
    • 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吗,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如果其他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不能适用变更判决,法院只能作出撤销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