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能否认定是公司的买卖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50:52 287 人看过

一、挂靠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能否认定是公司的买卖合同

1、通过挂靠的方式取得资质,从而签订买卖合同的,该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一)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人给付工程款,但是所要求的数额必须在被挂靠者已收工程款的范围内。

(二)被挂靠者未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没有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不能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

饿、挂靠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挂靠方承担责任,承包方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这种判断的法律依据是合同的相对性。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只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约束力,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没有约束力。这种买卖合同多由关联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方签订,而不是以承包方或其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履行也由关联方自行履行。出具债权证明等行为是以关联方名义进行的,关联方也认为是与关联方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向承包方主张权利。

三、和中介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中介公司如果有房主的租赁委托书获取了房东的许可,就可以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这种形式其实就是中介先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然后中介再将房屋转租出去,中介公司相当于二房东。如果中介公司没有获得房东的许可,那么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转租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是否适合未成年人签订?
    未成年人之间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8岁以下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法律效力;2、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合同的,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3、16岁以上未成年人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未成年人相互之间侵权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相互之间侵权的,如果未成人的财产的,以其财产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
    2023-07-13
    59人看过
  • 夫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当由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
    2023-07-06
    40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挂靠公司的责任分配方式
    买卖合同挂靠出现纠纷的,如果被挂靠的企业是投标人和买卖合同的签约主体,那么该企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被挂靠企业向买方披露了挂靠人的,那么买方还可以把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诉讼人,追究其共同法律责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如何买卖合同防范欺诈买卖合同欺诈行为的防范:一、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三、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四、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五、对恶意履行的防范;六、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3-07-08
    244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有权签订买卖合同?
    不可以。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承租人就是租客吗承租人一般都是租客。承租人也就是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按照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
    2023-07-07
    258人看过
  • 买卖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
    2023-05-05
    15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未解约能否再签订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未解约能否再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未解约,如果是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则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如果为将房屋出卖给他人,则在合同未解约的情况下,是不能再与他人签订合同的,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解除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解约怎么赔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家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合同未约定,则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6-14
    206人看过
  • 只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房产能否出售?
    不能。只有买卖合同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物品变卖程序物品变卖一定要及时的进行估价然后再进行。如果不变卖,可能会造成霉变、鼠咬等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2023-07-05
    256人看过
  • 房屋买卖是不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需要。1、双方当事人进行房屋买卖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2、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字时合同成立。3、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当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双方当事人未进行物权变动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一、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多久可以买卖房产证拿到手就可以马上进行买卖,房屋交易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进行物权变动,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还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动产物权抛弃,既为法律行为之一种,自然离不开意思表
    2023-06-28
    251人看过
  • 已签订买卖合同卖方能要回吗
    一、已签订买卖合同卖方能要回吗合同只要签订就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果反悔,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房子卖了只写合同还能要回吗只要还没过户都可以要回,但是签了合同反悔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只要是没过户,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没转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三、反悔了定金能要回来吗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具体情形:(一)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这里也会涉及很
    2023-05-03
    336人看过
  • 未签合同能否推定买卖合同关系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能因为交易习惯或者相互信任、或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提交以下证据加以证明:1.送货单。送货单是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发送货物的单据,记载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收货人等内容。买卖标的物如果是通过物流企业或者快运企业发送的,卖方除了应保存好送货单之外,还应注意保留托运单,收货人签收凭证。买卖标的物如果是由卖方自己交付给买方的,应由买方签收,并让买方对送货单签字确认。2.收货单。收货单是卖方向卖方交付买卖标的物时买方出具的收获凭证。记载收取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收货人、收货时间等内容。买卖标的物如果是通过物流企业或者快运企业发送的,收货单保留于物流企业或者快运企业,卖方应有复印件存留。买卖标的物如果是由卖方自己交付给买方的,收货单由卖方自己保存。3.结算单。结算单是买卖双方通过对买卖标的物的数量、单价、总价进行核对、确认的记载买
    2023-06-15
    446人看过
  • 谁能认定买卖合同的风险
    买卖合同中承担风险的主体是: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是因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接收货物,那么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在买卖交易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货物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这样可以尽量减小货物持有的风险。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1、在现实交易和买卖合同的签订中建议双方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因合同约定存在漏洞而出现合同歧义乃至发生合同纠纷时,书面形式本身可以防止空口无凭,也是最有力的证据。2、注意保存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字据或者凭证即使采取口头形式,最好也应当将能够证明出卖人或买受人等有关情况的字据、收据、购物或者购货发票、结账单据等注意保存。这样,当对方不认账或赖账时可以作为证据,从而将交易风险降到最低程度。3、保存能够证明单位
    2023-07-28
    19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否本人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须本人签字,如果是其委托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代为签字,或虽然不是委托代理人也没有代理权限,但是本人在事后追认了的,该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签字依然有效。一、关于合同委托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二、什么是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
    2023-06-20
    3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失效,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失效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一直是有效的。合同的生效条件可以由双方约定,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也有很多情形会导致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买卖合同存在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房屋交付、产权变更登记、付清房款的期限,一般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具体日期,也有的合同会约定为“贷款办理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房屋”,这样的约定都不能很好的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建议最好要约定具体日期。如果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建议要及时和另一方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日期,否则就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
    2023-04-19
    194人看过
  • 总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
    总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一、总公司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吗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二、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分公司签合同落款一般是总公司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
    2023-03-15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转让他人使用的行为。在进行房屋转租前,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 转租合同需要明确转租的时间、租金、租赁用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转租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处理好与原租户的... 更多>

    #房屋转租
    相关咨询
    • 工程挂靠买卖公司买卖合同可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7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公司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买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0
      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你计划在你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你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你仅仅是作为投资者投资该公司,并非该公司的员工,就不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与投资关系无关。
    •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未约定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1
      1、你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乙公司借用你的账号行为,不是你与乙公司共同借款,你也不是连带责任保证人。 3、你要有证据证明乙公司仅仅是借用你的账号。你可以通过电话、面谈录音录像确认,到银行打出账户明细,就可以刻。 4、如果甲公司将你和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你可以持证据应诉,主张非担保人、非共同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会支持你的。
    • 公司买卖合同一定要签订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公司交易并不是都要签订合同的,但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交易能够得到保护,也便于合同双方维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挂靠车辆不能过户能否解除买卖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0
      挂靠车辆不能过户能否解除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