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债权中,如果债务人不还债,那么债权人就能够根据债务人设立的质押、抵押、保证人等担保使债权得到实现。但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尤其是个人借贷,没有设立担保的占大多数,那么无担保债权的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呢?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只要有债务人欠债的证据,法院就能依法进行判决。如果判决之后债务人仍拒不还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二)借助他人之力
一个人独自上门讨债比较困难,借助他人的力量就好办得多。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人生在世,绝不可能独自一人,只要有亲人、事业及交际圈,就会受到他们的影响,而债权人所要利用的就是这些人的影响力。
具体做法可以是跟债务人的家人沟通,让其家人劝债务人还债。也可以是在债务人的工作范围内直接上门要债,不论是谁,对自己在外的形象都是极为重视的,因此,为了避免债权人的打扰,还债的可能性就大了。
一、担保债权法律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二、担保债权人的义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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