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什么材料防高空坠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01:58 50 人看过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附加险相关文章
  • 一般高空坠物属于公诉吗
    一般高空坠物不是属于公诉而是属于民诉;但若是高空坠物案若有人受伤,一般都属于刑事犯罪;《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
    2023-02-09
    137人看过
  • 一般多次高空坠物犯法吗?
    如果导致他人受伤或者丧命就隶属侵权职责法中的“高空抛物使人损害的”侵权做法,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楼层可能加害的使用人给以赔偿。1、承担责任的主体(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2、赔偿的计算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3、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4、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
    2023-04-19
    93人看过
  • 一般高空坠物向谁投诉?
    一、一般高空坠物向谁投诉?高空坠物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
    2023-04-16
    245人看过
  • 一般高层高空坠物怎样免责?
    一、一般高层高空坠物怎样免责?高层高空坠物的,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2023-05-20
    138人看过
  • 高空坠物共同担责的情况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责任由不能证实过错的可能的加害人共同承担。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若是业主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之所以确立无过错责任,就是为了在受害人无法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的关联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经济上补偿,进而平衡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然,无过错责任的适用,也并不绝对的。对于建筑物的使用人,如果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一、高空坠物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是什么高空坠物侵权责任承
    2023-06-26
    200人看过
  • 一楼防高空坠物不违规吗
    一楼防高空坠物设施是否违规,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不涉及到违建情况的就不违规。对于高空坠物案件,在无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的情况下,可实行民事责任分担,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连坐担责”。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均应承担补偿责任。同一栋建筑的业主,除非能够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为损失埋单。这就是所谓的“连坐担责”,这是业主为高空坠物应该付出的代价。属无奈之举,但有一定监督功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高空坠物危害是非常大的,也许一个细小的物品就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住户一定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需
    2023-03-03
    72人看过
  • 高空坠物整改情况情况措施是哪些
    一、高空坠物整改情况情况措施是哪些1、整改高空坠物情况的措施:首先是居民要做到不主动抛物、不随意抛物、注意定期检查阳台、窗台,防止产生物品坠落伤人的情况;物业或者政府要引导城市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从窗户、楼顶等高空位置抛掷、丢弃物品的行为;有经济能力的业主还应跟保险公司购买高空坠物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整改费用由谁承担1、高空坠物隐患整改费用由主体责任人承担。属业主专有的防盗网、花盆及其它堆放物品、空调外机及附属物品、业主的其它悬挂物品
    2023-06-12
    129人看过
  • 一楼底层怎么样防止高空坠物?
    一楼底层怎么样防止高空坠物,依据我国物权责任法,建筑物以及悬挂物品坠落造成他人受伤,小区内所有人都应当承担责任,预防高空坠物,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高空抛物,注意检查房屋门窗,花盆,等容易坠落物品,应当购买高空坠物保险,关注警示牌通告。如何预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
    2023-06-25
    93人看过
  • 一般小区高空坠物归谁管?
    一、一般小区高空坠物归谁管?高空坠物是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一旦高空坠物案件发生,需要判断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之后,确定具体是由法院、还是由公安机关来管。1、由法院来管需要遵守的规定《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八条加强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在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时,要充分认识此类案件中侵权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针对此类案件直接侵权人查找难、影响面广、处理难度大等特点,要创新审判方式,坚持多措并举,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行为人,充分保护受害人。第九条做好诉讼服务与立案释明工作。人民法院对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受害人线上线下立案提供方便。在受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案件时,要向当事人释明尽量提供具体明确的侵权人,尽量限缩“
    2023-05-22
    216人看过
  • 一般在高空坠物一楼会担责吗
    一、一般在高空坠物一楼会担责吗一般在高空坠物一楼不会担责,因为没有高空坠物伤人的可能性,所以一楼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坠物赔偿是怎样的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还应当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
    2023-05-03
    402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颅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死亡。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如下:1、不主动抛物;2、注意检查房屋。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4、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5、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小区高空坠物的预防措施有哪些现今居住高楼的人越来越多,高空坠物引起的事故愈来愈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现在的楼房高度越来越高造成的伤害就越来越大,
    2023-07-23
    174人看过
  • 露台怎么封防高空坠物
    根据科学测算,在重力加速度影响下,一个鸡蛋从25楼抛下,可直接致人死亡;从18楼抛下,可致人头骨碎裂。测算数据显示,假设一个1公斤重的花盆从30米高的楼上掉下来,那么这个花盆落地时产生的势能=物体质量×重力加速度×高度,也就是1千克×9.8米/秒×30米=294焦耳。加装防护网!这就是露台防止高空坠物最直接的办法。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可以做个采光防砸棚,采光顶需要用钢化夹胶玻璃(安全玻璃一种,即使打碎玻璃了,它也是整体连在一起,不会掉下来),骨架用钢骨架即可。另外物业公司在必要时可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这样的警示牌,还可以加强保安的巡逻,还可利用望远镜或抬头仰视的方式进行巡视。也有部分有条件的小区安装摄像头。一、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
    2023-02-28
    498人看过
  • 高空坠物死人一般赔多少钱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计算依据是: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
    2023-02-15
    484人看过
  • 一般高空坠物属于哪种侵权
    一、一般高空坠物属于那种侵权高空坠物属于民事侵权。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坠物法院如何取证高空坠物砸人的取证方法是可以通过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言来确认侵权人,如果通过一系列的调查方法都没办法确认侵权人的话,关于高空坠物
    2023-02-23
    453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加险
    词条

    附加险属于机动车辆保险的范畴。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更多>

    #附加险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用什么材料防止坠物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1
      1、将玻璃换成PC耐力板或亚克力板。 2、玻璃上面贴缓冲材料。 3、用塑料草皮盖在玻璃上面。 4、安装保护膜。
    • 什么情况下高空坠物免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31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
    • 一般情况下,那个吊车是高空坠物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
      那个吊车是高空坠物吗,关键问题是,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 一般情况下高空坠物死亡是谁的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7
      高空坠物死亡是谁的责任解答如下,在高空坠物来源明确的情况下,侵权责任人身份明确,该坠物的责任人,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等负有监管注意义务的人,承担对物的替代责任。另外,在主观过错的认定上,高空坠物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由责任人就其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大大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压力,有利于无辜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也有利于促进责任人谨慎监管、积极防范坠落风险。
    • 塔吊高空坠物防治措施一般有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1、去除伤者身上的用具和口袋内的硬物。 2、在搬运和转运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脚的搬运法或使用一个人背负的转运方式,以免造成二次受伤或加重截瘫。 3、创伤局部包扎,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4、颈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者的颈、胸部扭扣,若舌已后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