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申报期限可以报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08:06:54 109 人看过

1、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申报的工作人员超期申请工伤认定,造成工伤无法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负责申请的人有重大过错造成超期的,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单位超过工伤申报期是否算工伤
    一、单位超过工伤申报期是否算工伤单位超过工伤申报期,但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算工伤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哪些情形视同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023-04-21
    107人看过
  • 工伤申报过期限怎样索赔
    一、工伤申报过期限怎样索赔劳动者发生身伤害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作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而申请伤认定有一定期限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作认定过了申请期限的,造成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不受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
    2024-01-15
    371人看过
  • 报告工伤时间是否可以超过某个时限?
    报工伤时间最迟是7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民事诉讼的最迟起诉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
    2023-07-13
    129人看过
  • 工伤未申报或申报超期的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工伤索赔有没有时间限制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
    2023-06-22
    441人看过
  • 工伤超了一个月期限申报有影响吗
    一、工伤超了一个月期限申报有影响吗工伤超了一个月期限申报没有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上报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申请,别担心,还有第二个期限即一年内,这也是提出工伤认定的第二个渠道。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的资料,申报工伤。二、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三、工伤认定补充材料提
    2023-06-28
    148人看过
  • 已备案工伤,超过30天未申报,是否仍可申报?
    工伤已备案,但是超过了30天未申报,可以申报工伤。虽然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伤害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法院一样会受理。不可能说因为过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己申报工伤难吗?不难。职工遭受工伤之后,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1、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
    2023-07-06
    278人看过
  • 超过24小时可以上报领导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中不存在超过24小时不得申报工伤之说,所以超过24小时是可以上报领导工伤的。怎样知道是不是工伤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四个界限: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见条例14条、15条规定),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14条、15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伯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
    2023-02-14
    442人看过
  • 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能否补充申报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一、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怎样的后果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以下后果:债权人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如果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二、债权申报要哪些材料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一般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2、权利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3、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4、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5、债权人认为需要提
    2023-03-30
    471人看过
  • 错过了工伤申报期限怎么办
    实践中,非职工本人原因工伤认定逾期的,耽误期限应扣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案例:高先生系某变压器公司员工,在参加公司集中清理材料库时,高先生右脚被机器压伤,造成右脚多发性骨折,伤情较重,医院对其实施了内固定手术,整个治病持续一年多。期间,高先生几次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事宜,公司满口答应,并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病情稳定后,高先生要求享受完整工伤待遇,并于最近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因超过《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时限而未被
    2023-06-14
    429人看过
  • 已经过了报工伤的期限,还能报吗?
    自己没报隔十多天能报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受工伤的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单位在30天内向职工受工伤时所在的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延长。当时没报工伤可以报吗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
    2023-07-01
    223人看过
  • 超过30天申报工伤影响工伤赔偿吗?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规定的,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2024-05-03
    215人看过
  • 工伤超过一年了还能申报鉴定工伤吗申报时间规定
    一、工伤超过一年了还能申报鉴定工伤吗申报时间规定工伤超过一年了不能申报鉴定工伤,申报时间规定: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一年内去进行申报;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的,就不能再申报。二、个人办理工伤认定程序个人办理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4.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三、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
    2023-05-29
    444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报销的期限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需要两个月。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由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的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决定受理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时间限制的规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023-07-10
    368人看过
  • 医药费工伤报销期限
    职工在上班时遭受工伤,单位应立即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结果会在60天左右公布。伤残鉴定可以在伤情稳定后进行认证,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定,大概半年左右。伤残鉴定结果下达并上缴后会在60天内给出伤残鉴定结论,将全部材料备好后,有关部门会在60天内会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户。以上时间是按照最晚的时间计算,具体按照请款决定。工伤同等责任医药费报销一半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对于工伤事故,需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对于工伤事故,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2023-07-01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超过申报期限!申报之后的工伤费用能不能在社保报销?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能在社会保险报销;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 单位超过一月未申报工伤还可以申报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因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
    • 在工伤申报时限内,超过48小时可否申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8小时内的工伤认定视为工人的正常工作状况发作所引发的身体疾病,而非仅针对工作过程中的特定事故或损伤进行法律判定。虽然工伤和视同工伤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两者的突出特征表现均体现在工人的“三工”要素——即工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劳动行为之间的关联性;总体而言,二者区别之处主要体现于伤害致因是否源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的因素。 举例来说,假设某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因遭受高空坠落物体撞
    • 申报工伤超一天还可以申报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但是工伤认定前得医疗费用便不能走工伤报销了,所以认定申请的办理越快越好,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具体材料要去社保局领取填写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到时候会给你一个相关的材料清单。 费用方面,一次性伤残和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 在工伤中,超过医疗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17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三大目录”。符合”三大目录“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范围,用人单位参保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2、一般来说,在制定"三大目录"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的医疗需求,保证工伤职工治好病康复起来基本都没问题。社会保险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