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过错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06 15:31:49 183 人看过

一、担保人过错情形

担保人过错情形如下:

1.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从而使得债权人产生信赖,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

2.担保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事由仍积极促成主合同的成立或为主合同的订立进行居间活动;

3.主合同内容上违法,保证合同与之同时订立,可以认定保证人对主合同的订立具有过错;

4.如果主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保证人已查知其真实目的时,仍为其提供担保的。

二、起诉连带责任担保人期限多长

连带责任担保人期限是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过多久不用还款

担保人在担保期限过后不用还款。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n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没有过错,保证人由谁举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担保人过错提起诉讼的原告由债权人举证。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独立担保、最高担保),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主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损害赔偿责任。担保人对于主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并非是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这一问题上存在过错。鉴于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具有相对性,担保人不是主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担保人一般无法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否有效在某种意义上与担保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所谓担保人有过错,是指担保人知道主合同无效仍为其提供担保,或者知道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作为中介签订。因此,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不应着眼于担保人对主合同效力的影响,而应着眼于担保人是否知道主合同无效。保证人和担保人一样吗在借贷关
    2023-08-07
    249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的过错谁承担
    保险代理人的过错一般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也是有效的,但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保险代理人的作用是什么?目前,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数量上,已经远远超过了保险公司人员。我国多年来在广大城乡就形成了由保险代理处、代理人和保险服务员构成的保险代理体系。自1992年后,国内各保险公司大都推广了美国友邦上海分公司率先采用的个人寿险代理人营销制度。个人营销制度的迅速发展,为寿险市场的开拓和保险观念的普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寿险营销员已经近40万人。保险代理人虽然是代理保险公司招揽业务,但是他们的佣金却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支付的,因而你不用担心代理人再会额外加收保费,更不必为保险公司与保理人的关系而产生疑问,认为代理人会损害自身利益。实际上,在规范的保险市场上,代理人的利益与客户
    2023-08-15
    372人看过
  • 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
    担保的债权债务变更,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
    2023-04-05
    387人看过
  • 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情形
    一、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情形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就算有过错:(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需要强调的是,该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的前提必须是“一方”有上述过错,而对方没有过错,否则,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上述过错情形的,相互之间不发生该损害赔偿请求权。二、一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孩子归谁一方有过错的,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则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决定;诉讼离婚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三、法律对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2023-06-16
    385人看过
  • 过错推定特殊情形包括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过错推定特殊情形包括过错推定特殊情形包括:1.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2.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3.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4.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二、过错推定责任构成要件过错责任构成要件是客观上行为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存在过失,产生了损害后果并且具有因果关系。民事侵权上的故意和过失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是一样的,没有孰重孰轻之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三、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
    2023-05-19
    420人看过
  • 什么是过错推定,过错推定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推定,是一种法律拟制,即在缺乏证据直接证实某一情况时,根据某些合理的因素和情况,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一种机制。推定的基础是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这样的常态联系是人们通过生活中长期、反复的实践所取得的一种因果关系经验。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就是以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来认定加害人主观过错的法律制度。律师补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2.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
    2023-05-07
    290人看过
  • 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无过错原则的情形
    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立法思想不同,抗辩事由不同以及是否构成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不同。无过错原则的适用情形主要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时监护人的责任承担、污染环境的侵权人的责任承担等情形。一、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在于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责任的立法思想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而过错推定责任,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使二者存在诸多区别,但都是为了更方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都是民事归责的重要原则。二、无过错原则的情形无过错原则主要适
    2023-06-30
    427人看过
  • 借款需要担保人的情形
    1、银行贷款中,一般是收入不够、征信不好的借款人需要。像一般的信用贷、房贷等,借款人自己就可以办下来,只有大额的、没有抵押物的借款才需要担保人,来确保能还上贷款。2、民间借贷,为了防止借款人跑路,通常也需要。一、房贷月供怎么算,房贷月供逾期会怎么样1、就贷款而言,超过还款日一天确实会留下逾期记录,但如果不是频繁出现或者恶意欠贷,一般银行不会认定这是不良记录,对个人信用影响也不大。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最好还是按时还款,尽量不要逾期。2、通常情况下,银行对于晚一天还贷款,会有一定的宽限期。如果借款人所申请的贷款银行有宽限期,那么在还款日未还上款的情况,借款人可通知银行,讲明特殊原因,申请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将款还上,则不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记录。3、此外,房贷晚还几天算逾期也没有固定标准,具体还要看银行房贷是否有宽限期,大多数银行宽限期是3天,只要在宽限期内还款是不算逾期的;若没有宽限期,晚还一天
    2023-03-10
    65人看过
  • 取保候审人跑了保证人承担何种过错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殊情况总结如下: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
    2023-02-15
    200人看过
  • 缔约过错责任定义及情形
    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这个过程中,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义务的一方,如果导致了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失的,则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情形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一、缔约过错责任定义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二、缔约过错责任的情形实践中需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的情形是以下几种: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缔约过程中常表现为
    2023-07-27
    55人看过
  • 过错推定规定了哪些情形?
    过错推定在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以下情形下适用: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医疗损害等。《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被推定承担侵权责任。推定医疗机构过错一般都包括哪些情形推定医疗机构过错一般都包括的情形如下: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
    2023-08-16
    22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过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过错的审查范围有哪些1、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措施选择权有没有得到保障,如答案是否定的,则继续考察上述权利的被侵犯与本案后果之间的关系。通常,鉴定机构审查的范围是病案中有无相关告知书、同意书等书面证据。缺少这类证据,即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有的案例中虽然这类告知书不欠缺,但告知内容欠缺,如没有详尽告知,或恰恰没有告知会出现本案这样的后果等;对医疗机构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审查完毕后,针对未完成这一
    2023-02-18
    20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担保人不能担任担保角色?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4、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夫妻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1、双方感情未破裂;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
    2023-07-17
    15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情形
    一、民法典中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情形民法典规定,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担保只要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4-18
    4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过错方过错的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离婚时属于过错方的可以少分共同财产。至于净身出户,除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同时,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规定,离婚中的过错方需要净身出户。二、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
    • 军人一方有过错情形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3
      在离婚诉讼中,士兵有重大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坏习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经士兵同意,但士兵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担保时间错过担保人有责任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没有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责任消失。
    • 保全错误的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担保人无过错 如何举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担保人的过错提起诉讼的原告即由债权人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