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约是指受约人接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发出新的提议或建议,导致旧要约失效,产生新要约的情形。法律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一、要约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基本要件:
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一)内容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购房合同未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
1、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等资格证书;
2、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3、买受人没有作出有效承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三、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为: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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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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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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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新要约和旧要约,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8新要约和旧要约的主要区别在于新要约受约人在收到要约之后提出的新的建议,而旧要约则是要约人所作出的提议或者是建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了新要约成立的话,就必须要遵守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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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和新要约内容不同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从概念来区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而合同变更是指在有效的合同还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之前,由于一些法律允许的原因而使合同的内容发生改变。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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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4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的义务。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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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怎么转化为新要约?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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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撤回要约内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4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的撤回只发生在书面形式的要约,而且,撤回通知一般应采取比要约更迅速的通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