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7:32:42 175 人看过

(1993年8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拆船业的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管辖水域从事岸边和水上拆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拆船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岸边拆船防止污染工作,并监督检查本辖区拆船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天津港务监督主管海河二道闸至新港船闸之间的内河水域和天津港港区水域拆船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岸边拆船防止污染工作。

天津港航监督主管海河二道闸以上水域和其他内河水域拆船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岸边拆船防止污染工作。

天津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主管渔港水域拆船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拆船活动对沿岸渔业水域影响,发现污染损害事故后,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驻津海洋监察部门和有关水资源保护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确定的职责,协助以上各款所指主管部门监督拆船的防止污染工作。

第四条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拆船厂:

(一)饮用水源地上游、下游一千米范围内;

(二)盐场保护区范围内;

(三)《天津市海域水质区划调整方案》中一类水质海区和二类水质海区;

(四)水产养殖场;

(五)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第五条新建、改建或扩建拆船厂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大中型拆船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小型拆船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者,不得新建、改建或扩建拆船厂。

市或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拆船单位可以责令进行限期治理。

对小型拆船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监督拆船污染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通过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县)人民政府决定。

对大型拆船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监督拆船污染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通过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七条拆船排放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须事先向监督拆船污染的主

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监督拆船污染的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完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

第八条拆船排放的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九条对擅自在本办法第四条所指的区域内设置拆船厂并进行拆船的,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罚款外,并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搬迁。

第十条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须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拆船单位关闭、搬迁或转产,必须及时清理原厂址遗留的污染物,并由监督拆船污染的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对现场清理不合格的,由监督拆船污染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对逾期不纠正者,除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外,并责令其支付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为清理所需的费用。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法,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法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法有: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环境污染有哪些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分为有: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
    2022-06-11
    81人看过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一、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施行的,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具体内容第十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安全
    2023-06-03
    260人看过
  • 深圳市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深圳市下列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一)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幅射和其它污染的防治设施;(二)污染物排放计量仪器和监测采样装置;(三)防治污染的各类监控和监测设施;(四)各类环境保护标志。?第三条排放污染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能通过管理措施和综合利用消除污染的,均应采取工程措施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污染,污染排放必须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第四条按规定须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方可排污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都必须按国家要求建设规范的排放口,并报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属排放废水的,应按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采样口,并安装污水计量装置。对排污量大的印染、食品饮料企业、电子线路板、电镀、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或处于特
    2023-06-06
    63人看过
  • 如何防止环境污染,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征
    一、如何防止环境污染防止环境污染的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二、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征环境侵权责任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与不特定性首先,环境侵权行为两相主体大多具有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民事主体具有平等性和互换性,是近代民法的两块基石。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其主体间显然已丧失了平等性与互换性。其次,环境侵权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不特定性。2.侵害对象的广泛性环境侵权则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如受污染的空气、水流、土壤等)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3.损害结果具有潜伏性、滞后性与放大性环境侵权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损害往往要潜伏很长时间。放大性体现在某些并不引人注目的环境污染
    2023-06-06
    262人看过
  • 环境污染防治原则
    1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2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尽量减少人工治理节约治理费用。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产品设计、工艺和设备,实行综合利用,实现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置量。一、污染防治措施1、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应按照“物耗少、能耗少、占地少、污染少、运量少、技术密集程度高及附加值高”的原则,限制发展那些能耗大、用水多、污染大的工业。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三方面统筹考虑,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比例的调整和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水工艺,减少污染
    2023-02-28
    330人看过
  • 环境污染防治法特征有
    环境污染防治法
    环境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包括呼吸系统、生理机能、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智力的影响,以及植物受损和天气气候变化。硫酸雨还破坏森林、农作物和建筑物,污染纸品、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因此,环境污染问题需得到关注和解决。 环境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表现在呼吸系统、生理机能、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智力等方面。大气污染物还会对植物产生危害,如叶表面伤斑、叶枯萎脱落和产量下降。同时,天气气候也会受到污染的影响,使空气变得浑浊,遮挡阳光,使太阳辐射量减少。硫酸雨还会毁坏森林和农作物,腐蚀纸品、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并污染建筑物。因此,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得到关注和解决。 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评估 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评估是对该法律措施在实际应用中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的过程。通过评估,可以了解环境污染防治法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实际效
    2024-01-05
    463人看过
  • 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及恢复措施
    在农药污染防治方面,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外,还应当注意:①通过对各种病虫害发生规律的调查研究,及时预报,抓住防治关键时期适时用药,减少用药次数。②研究推广先进喷雾技术,改进农药剂型,开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易分解的农药,提高防治效果,降低施药量,减少农药残留。③推广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人工防治、营养防治、生态防治,这样可大大减轻农药的污染。④对农药残留超标的农田,改为制种田或改种经济作物、花卉、苗木,减少对粮食、蔬菜的危害,保护人体健康。
    2023-06-07
    181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环境污染如何认定
    一、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怎么认定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还包括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
    2023-06-02
    144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辐射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伴有辐射项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力、法。第三条防治辐射污染环境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全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行署)、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协助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治辐射污染环境实施监督管理。财政、公安、卫生、建设、地矿、物价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的管理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委托其下设的辐射环境管理所,具体
    2023-04-24
    253人看过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全文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规定?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规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规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组织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
    2022-11-24
    41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属于谁管理?
    一、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污染环境罪的认定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
    2023-04-17
    418人看过
  •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
    2023-04-13
    83人看过
  • 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国务院日前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行动计划》提出,到,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2023-11-14
    217人看过
  • 环保部出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当前,我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污染地块类型复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风险,实现安全利用。根据这个《办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的,环保主管部门应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办法》规定,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经风险评估确认需要治理与修复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由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效果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如果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
    2023-04-24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如何在南宁市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8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 船舶环境污染司法解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违反本规定,船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污染物,有下列第(一)项情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或者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二)船舶未按照规定办理污染物接收证明的;(三)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将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
    •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办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8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环境污染有什么防治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5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 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 (1)加强工业生产管
    • 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防治船舶污染有何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0
      船舶不符合污染危害性货物适载要求的,不得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码头、装卸站不得为其进行装载作业。污染危害性货物的名录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