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0:24:09 227 人看过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标准:

1、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失职罪。

达到什么标准执行判决失职罪才能立案?

达到以下标准执行判决失职罪才能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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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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