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纠纷案谈证券公司在委托理财中的法律责任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22:14 497 人看过

【要点提示】

资产委托管理是证券法理论中委托理财法律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属于委托理财合同之一。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中,保底条款的效力和合同效力问题一致是理论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新《证券法》首次明确规定了保底条款的无效,但保底条款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

与此相关,委托监管合同中的平仓条款并不属于保底条款,因为其目的在于减少委托方的资金损失,而非合同效力行为而致使委托人资金损失。相反,如果在证券公司与受托人并没有意思联络而共同致委托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双方应该各自承担其过错责任,而不是连带。本案中,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海通证券与友源公司有故意串通的情况,但《监管协议书》对海通证券的保证责任有明确约定,故本案中海通证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治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公司相关文章
  • 委托交易引出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案
    千龙新闻网北京6月13日讯(记者宋晓俐通讯员高志海肖大明)丁先生委托某证券营业部进行证券业务交易后,自己的历史成交明细查询单中却多次出现了与自己素不相识人的交易记录,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额损失。为此,他将营业部及其上级单位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朝阳法院作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赔偿丁先生229万余元损失,并支付该损失利息的判决。2001年6月14日,丁先生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务收支均由其上级单位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签订了委托证券交易的《股票投资协议书》。同日,丁先生在该营业部办理了开户登记手续,开设了深市股票交易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2001年6月14日至7月9日,丁先生委托营业部进行一支名为ST银
    2023-06-05
    170人看过
  • 药品公司委托管理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一家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为消费者广为认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零售方面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甲方有意将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托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托接受管理。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一、委托事项甲、乙双方组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从事药品零售为主营的企业。为发挥乙方优势,甲方决定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委托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托,依法依约行使管理权利,使双方投资的公司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并最终促使利润最大化。二、委托事项范围1.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对外事务;2.公司的管理人员选聘及业
    2023-06-09
    156人看过
  • 从信托探析委托理财案件
    近年来,委托理财业务在我国运用较为广泛,案件也不断增多。该类案件的复杂性在于其定性难,行为主体的范围和权利、义务、责任设定难,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难。有观点认为,委托理财案件所要解决的法理问题就是信托问题。笔者认为有一定道理,但不尽然。委托理财案件涉及的并非单纯的信托法律关系,其中还包括委托等法律关系。笔者仅从信托角度进行分析。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设计的一种财产管理法律制度。在信托有效成立时,信托财产即转移给受托人占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移转和分离,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后,其基于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即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同时又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必须将受托财产进行单独管理,此单独管理既包括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也包括对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信托财产不得作为委托人及受托人的破产财产、遗产被清算或继承
    2023-06-07
    148人看过
  • 合同纠纷委托法院管辖
    管辖法院要依据合同的类型来确定,如果该合同纠纷有专属管辖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专属管辖权法院管辖;如果没有专属管辖法院的,但是当事人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其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特殊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合同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因履行地、签约地、承揽地等的不同,发生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也不一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也有些合同纠纷管辖是由法律规定的。其它由法律规定的合同纠纷管辖法
    2023-07-26
    63人看过
  • 委托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
    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一、如何区别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与中介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1、受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受托人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中介合同的受托人是中介。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关系。在中介过程中,其只处于中介服务人的地位;2、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在中介合同中,中介接受委托的内容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3、处理权利不一样。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内独立表示,对委托事务的处理有一定的独立决策权。中介合同中的中介在中介活动过程中,不涉及客户与第三方
    2023-03-23
    113人看过
  • 被委托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被委托人的责任有哪些?
    被委托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授权范围内的需要承担责任,没有代理权限或者超出代理期限的,应当由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委托人的责任是指令处理有关事务,亲自处理事务以及及时报告。一、被委托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被委托人会承担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二、被委托人的责任有哪些被委托人有以下的责任: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
    2023-06-04
    60人看过
  • 委托贷款合同中指定用资人的责任承担
    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对委托贷款合同中的指定用资人以及逾期归还贷款是否计算复利的问题,各地做法不一。我们的意见是,在出资人和金融机构均不能举证证明是谁指定用资人的情况下,可以比照共同过错原则,确定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李国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10月28日),载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从委托贷款的概念可以看出,委托贷款是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的贷款。虽然是由受托人与借款人之间签订贷款合同,但是对于借款人(即贷款对象)、贷款的用途、金额、期限以及利率等均是由委托人所
    2023-06-09
    468人看过
  • 合同委托人 法律责任
    1、买卖合同中,经办人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承担过错内的责任。2、如果经办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的相对方又知道(或应该知道)经办人无权处分的情况,经办人的公司又对合同不予以事后追认,那么这个经办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3、如果经办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的相对方有理由相信经办人为有权处分,构成表见代理,这时合同义务还是要经办人的公司承担的,当然经办人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后会追究经办人的法律责任。一、变更公司名称要提供哪些资料一般情况下,变更公司名称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二、按揭房抵押贷款流程1、两方签定按揭房
    2023-03-10
    418人看过
  •  违反委托合同所承担的责任
    根据委托排名合同,委托人有权要求研发人员实施研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发现研发资金被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有权制止这种行为并要求研发人员退还相应资金用于研发工作。如果研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是由于研发人员的过错造成的,研发人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根据委托排名合同,委托人有以下违约责任:1.如果研发人员未按计划实施研发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如果研发人员发现研发资金被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有权制止这种行为并要求研发人员退还相应资金用于研发工作。3.如果研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是由于研发人员的过错造成的,研发人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
    2023-09-15
    386人看过
  • 中标委托办理委托的公司签合同会有效吗
    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所签合同,如果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一般来说该合同有效,对总公司有约束力,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总公司中标委托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解决上述矛盾,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2023-08-07
    250人看过
  • 武汉市某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夏金经初字第3号原告熊*坤,一九五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汉族,武汉市洪山区人,个体工商户,住。被告武汉市**化工有限公司,住。法定代表人徐-勇,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云-平,**舟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熊*坤与被告武汉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熊*坤及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人云-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熊*坤诉称,**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聘请我代理起诉**汉阳钢厂和**昌祥工贸实业开发公司事宜,双方为此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我代理起诉的这两件案件早已了结,按合同约定**公司应支付约定报酬六万八千一百九十九元,因我尚拖欠**公司部门货款未予偿还,扣除我欠**公司的货款,**公司实际应支付我四万八千元报酬。我曾多次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此款,但**公
    2023-08-16
    285人看过
  • 公司签合同委托代理人有没法律责任吗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一、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财产吗男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小三的,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赠送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
    2023-03-14
    303人看过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应对策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首先要对合同的法律关系定性,从问题看理财合同就是代理合同纠纷。解决了法律关系,就要从履行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准备证据并举示。当然,这种情况之下先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再考虑进行诉讼解决。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考量合同的效力问题,主要从合同主体、意思表示、合同标的、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审批、登记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关于合同主体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这个问题,关键点有两个:第一,受托投资管理是否是金融业务?这种业务是否为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专营或者特许经营业务?我们认为,可以这样认识,虽然受托投资管理原来事实上是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但是,从《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上看,将其认定为金融机构专营或特许经营的依据不足,因此对金融机构之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从事的受托管理业务从合
    2023-07-01
    5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纠纷案由具体叫什么?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是怎样的?
    委托培训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约定资质条件,事后以此反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一、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法院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
    2023-06-09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证券公司
    相关咨询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事务时,应当对委托合同的损害承担什么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是否收取报酬可以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
    • 信托公司委托托管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当信托项目出现兑付风险,且项目风控中的抵押,质押等法律程序已执行仍然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本息的时候,担保方需对项目的本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证券公司违背委托承担民事责任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证券公司违背委托承担民事责任。 1、证券公司不得违背客户意思表示买卖证券。证券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法》和民法上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公司赔偿客户必须是已经给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并不免除其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
    • 合同上承担委托代理人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由合同当事人即被代理人承担的,但如果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存在过错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规定,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还是委托人担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有。被委托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