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犯罪客体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0:51:20 267 人看过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关系有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之分,它们都有可能受到犯罪行为的侵犯而成为犯罪客体。政治、经济、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如友谊关系、借贷关系等,这些关系只能由道德规范或由民事、行政法律加以调整与保护,而不在《刑法》保护之列,因此不能成为犯罪客体。

2、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1)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指集体经营组织所拥有的所有权属于该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是指通过捐助或专项基金手段募集的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慈善性质的款物;

(2)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其中,根据《刑法》第92条的规定,私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拟定的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虽然实际上属于公民个人,但是由于它们处于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对其应以公共财产论。

一、犯罪客体如何分类?

1、一般客体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体现了一切犯罪的共性,据此,可以把犯罪视为一个整体,提出犯罪的共同本质,阐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我国《刑法》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

2、同类客体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侵犯财产罪的同类客体是公、私财产关系;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同类客体是社会市场的经济秩序,如此等等。

我国《刑法》正是按照犯罪的同类客体把社会上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刑法》鉴于某些类型的犯罪罪名较多,因而对《刑法》分则采取章下设节的体例。例如《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又划分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八小类,《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又分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等九小类。在这种情况下,同类客体实际上又存在两个层次的社会关系,分别称为同类章客体和同类节客体,简称章客体和节客体。

总之,只有依据同类客体才能对犯罪作科学的分类,建立严谨的、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便于我们对犯罪进行研究。这无论对司法实践还是对科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3、直接客体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例如,杀人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伤害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等等。直接客体是每一个具体犯罪的构成的必要要件,是决定具体犯罪性质的重要因素。它对于立法上建立每个具体犯罪构成,从而规定相应的量刑幅度;对于司法工作正确定罪量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犯罪直接客体只能是一个,理论上称为单一客体,这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如盗窃罪、杀人罪。但也有犯罪行为直接侵犯到两种以上具体社会关系,如抢劫罪,不仅侵犯公、私财产关系,而且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犯罪行为侵犯两种客体的,理论上称之为复杂客体。在复杂客体中,两种客体在案件中有主次之分,不能等量齐观。立法者根据主要客体把它列入有关的某一类犯罪中,如把抢劫罪列入侵犯财产罪中。

任何一个刑事犯罪案件之后,都有一个明确的犯罪客体,根据客体可以简单的判断触犯的刑事罪名的范围,然后在结合其他的犯罪要件,就可以确定最后的罪名了。若是违法行为之中,犯罪客体受到的损害程度比较大,那么大多数情形下,犯罪主体受到的处罚也是较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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