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回转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03:35 119 人看过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2)湘高法执函宇第16号《关于石油工业出版社申请执行回转一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对本案的第一种处理意见,即不应将深圳KL集团公司(以下简称KL公司)列为本执行回转案的被执行人。理由如下: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规定,原申请执行人,是指原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才能作为执行回转案中的被执行人。在本案中,原申请执行人是湖南LD国际贸易长沙物资公司(以下简称LD公司),KL公司并非该案的当事人,故将KL公司列为执行回转案中的被执行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KL公司取得的248万元,是在LD公司对其欠债的情况下,依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长中经初字第124号民事调解书,通过执行程序取得的,而且不论LD公司与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和平里支行、石油工业出版社纠纷案是否按撤诉处理,均不能否定KL公司对LD公司的债权。

三、LD公司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长中经初字第124号民事调解书中,明确表示其将用从石油工业出版社执行回的款项清偿其对KL公司的债务。

四、LD公司与KL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同石油工业出版社与LD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单独处理前者的债权债务并无不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回转相关文章
  • 执行案件驳回申请的情形
    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有给付内容如确权判决,判决内容只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对权益归属的争议。给付内容不明确,包括义务履行的主体不明确和给付标的不明确,因此造成执行的不确定性。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如执行依据确定的是行为履行,当事人却要求对方进行金钱给付,申请内容于法无据。3、法律文书未生效的情形。未生效法律文书因其效力呈现不确定性,而不具有可执行性,但这种不确定性上的障碍,可在其效力被确认后消除,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亦可重新申请法院执行。故当执行阶段发现执行依据未生效时,采用驳回执行申请为宜4、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一、执行财产分配顺序司法解释是什么执行财产分配顺序司法解释,具体如下: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多个
    2023-06-27
    274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回转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第二,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只限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经当事人申请,也可适用执行回转。第三,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因为执行程序的发生以有执行根据为前提,再执行也不例外。法院要责成原债权人返还财产,应根据执行回转裁定进行。原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只
    2023-06-21
    234人看过
  • 异地起诉能否申请申请转回属地执行
    异地起诉能否申请转回属地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异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需要执行的财产在属地的,是可以由属地法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起诉何时提
    2023-06-01
    208人看过
  • 非诉执行案件能否准予撤回执行申请
    一、非诉执行案件能否准予撤回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撤销执行申请,有的裁定准予撤销申请,有的裁定执行终结。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撤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应当一律不予准许。这是因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与其他执行案件相比,有其自身显著的特性。首先,申请主体的特殊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国家职能部门,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是不可能成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是法律地位不平等的主体,所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申请人不能同一般自然人、法人一样可以随便放弃权利,这就限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适用。其次,行政处罚具有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绝大多数是因其故意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相对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如放弃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实际上就等于免
    2023-04-17
    291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拘留一年几回
    一、强制执行申请拘留一年几回强制执行拘留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拘留不超过15天。反复拘留,违反执行法规。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如果是确实无财产执行的,不能适用刑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适用司法拘留。只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才能进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罚。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二、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______)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
    2022-05-20
    420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一年可以申请几回
    一、强制执行一年可以申请几回1、一年内申请几次强制执行都可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几次要看情况,法律并未对此作限制性规定,一般是申请一次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到财产的,就会中止或终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时,申请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快、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
    2024-02-04
    452人看过
  • 执行完毕后,能否以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
    一、执行完毕后,能否以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1、不能申请执行回转。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执行回转的条件(1)执行程序已经开始或者进行完毕。也就是说,执行根据的内容已部分执行,一方当事人因此而获得了部分或全部财产。(2)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撤销就是原执行根据已完全丧失效力,变更是指原执行根据的内容已被改变。(3)由当事人申请或执行机关依职权决定。由当事人申请就是当事人请求执行回转时,执行机关被
    2023-12-05
    338人看过
  • 撤销申请执行和撤回申请执行的区别
    1.强制执行可以撤回。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是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自愿处分自己民事程序权利引起执行案件程序终止的法律行为,其有权再次对未实现的权利申请执行。撤回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与自由,但是撤回申请也必须经由法院的严格审查,具体来说,法院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撤回必须由申请人提出;2、撤回申请必须是申请人自愿;3、撤回申请必须合法。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回申请必须在案件执行完毕前提出5、撤回申请必须由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回的裁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3-06-25
    329人看过
  • 执行回转立案的依据
    一、执行回转立案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不予以返还的,强制执行。执行回转须具备下列条件:1.执行回转以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为前提。2.法院执行回转也要有执行根据。3.原法律文书已经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二、执行回转的程序(1)本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执行回转也叫再执行,执行回转裁定用原执行案号,在执行回转裁定中应写明,裁定如下:xxx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x日内向xxx返还已取得的财产xx及孳息xx;不能退还的折价抵偿。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有执行机构的原承办人组成和议庭作出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2)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当执行回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就可作为执行回转立案的执行依据,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负有回转义务,当其未按执行回转裁
    2023-05-01
    264人看过
  • 撤回的案件可否再次申请执行
    一、撤回的案件可否再次申请执行撤回执行申请后是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程序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在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数额及方式履行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执行据,即人民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三、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多少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
    2024-01-23
    381人看过
  • 错案无法执行回转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7、18、109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现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110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二、本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执行回转也叫再执行,执行回转裁定用重新立案的首次执行案号,在执行回转裁定中应写明
    2023-04-27
    259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回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和《执行规定第109条对此作了规定。众所周知,法律文书生效后,如义务人拒不履行,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出现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却被法定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情形,被执行人该如何拿回已被执行的财产,维护自身权益呢越秀法院殷法官提示,可申请执行回转。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因此,执行回转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
    2023-05-30
    366人看过
  • 执行裁定书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执行案件可以驳回申请执行裁定书。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判决。申请执行案件的费用是多少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法律依据: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
    2023-07-05
    365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回转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目前,关于申请执行回转的期限,法律暂无明确规定。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产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在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很显然,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二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该判决、裁定又被本院或者上级人
    2023-02-21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 更多>

    #执行回转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执行回转?执行回转申请书怎样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 依职权执行回转案件是不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 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也正因如此,执行回转与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在性质上有重大区别,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的主旨在于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执行回转则旨在纠正因执
    • 执行回转向向哪个法院申请?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3
      执行回转申请,应当向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在发生执行回转情况下,凡是在原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以前,取得该裁决所涉及的财产的人,不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案件以外的人,都有返还该财产的义务;如
    •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和申请中止执行是一个意思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一样。首先,不应该叫中止执行,一般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这样以后代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而撤回执行申请就是向法院表达不执行的意思,以后很可能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所以,如果没有得到执行款项,千万不要撤回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