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他人信息是否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13:37 337 人看过

在网上擅自公布他人信息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一种侵权行为。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①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②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公布失信人照片侵权吗
    法院有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所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照片不属于债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
    2023-04-21
    412人看过
  •  散布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名誉的罪责是什么?
    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可能构成诽谤罪,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刑法》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某人捏造事实诋毁他人的名誉,可能构成诽谤罪,这种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捏 造 事 实 诽 谤 罪 是 什 么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2023-10-04
    357人看过
  • 地产发布私人信息侵犯隐私权
    **江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27日讯近日,哈市市民何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气愤的事,她在单元门上看到一张出售房产的广告,打了一个咨询电话,不料自己的电话却被**房地产的业务人员发在了网络上。自此,何女士就频繁接到“骚扰”电话,不堪其扰下,何女士数次要求**房地产的工作人员删除自己的联系方式却遭到拒绝。何女士:联系方式被公开“老有人给我打电话问我买不买房,从早上到现在都接了50多个电话了,”何女士气愤地说。她告诉记者,24日晚上回家的时候,看见单元门上贴着一张房产广告,写着一处使用面积70多平方米的精装房售价49.8万元。“我就是好奇,这个房子太便宜了,就按着上面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没说是中介,确认了一下我的联系方式,还问我买什么样的房子等。”何女士说。何女士说,第二天她的电话响个不停,隔几分钟就会接到问她是不是要买房的电话。“我是做业务的,客户时常打来电话,也不敢关机,开会的时候电话响个不停,
    2023-05-31
    82人看过
  • 公布与他人的聊天记录侵犯他人隐私权吗
    是的,公布与他人的聊天记录侵犯他人隐私权。一、偷看对象手机是侵犯隐私吗偷看对方的手机信息/通话记录等,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如果侵犯他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二、公开聊天记录算个人隐私吗公开他人微信与你的聊天记录到网络上是可能侵犯到他人的私隐权,具体需要看看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否涉及他人的个人隐私。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2023-02-28
    155人看过
  • 网络发布他人隐私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
    在网上散布他人有关隐私的照片造成受害人精神伤害算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应该报警处理,要求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诽谤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网上发布别人的个人隐私犯法吗?网上发布别人的个人隐私犯法。个人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个人隐私的主体是每个公民及自然人的只属于个人并且不轻易与人分享的机密。个人隐私包括内容:个人隐私包括:身体隐私、行动隐私、行为隐私、身份隐私、名誉隐私、肖像隐私、个人收入隐私、个人经历隐私。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
    2023-07-03
    397人看过
  • 泄露个人信息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一、泄露个人信息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在法律明文规定或该权利人明确表示赞同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构成对隐私的侵犯。隐私是指每个自然人对于其私密生活以及其不愿公之于众的私人领域、活动及资讯的支配权。每一位自然人都拥有这项神圣不可侵犯的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皆无权以任何形式,如刺探、骚扰、透露、公布等方式去威胁他人的隐私权。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已明确表示同意,否则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进行以下这些行为:首先,不得以电话、短信、聊天软件、电子邮箱以及市面上常见的传单等形式去破坏他人的私人生活宁静;其次,不得擅自闯入、拍摄、偷看他人的住所、宾馆客房等这些外人难以探知的私密场所;再次,不得通过录像、偷窥、窃听、公开等手段去侵犯他人的隐私活动;接着,不能随意拍摄、偷看他人身体的私密部分;最后,也不能任意处理其他人的私密信息。还有就是不能利用其它的方式去侵犯他人的隐私
    2024-07-20
    218人看过
  •  查询他人档案信息是否侵犯隐私?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个人信息也受到法律保护。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并且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在公安网上是否有记录显示操作者的身份?这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因为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的,即使夫妻的另外一方也不可以侵犯对方的隐私权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作为信息主体的人身权益,可获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
    2023-11-11
    117人看过
  •  散布他人信息的法律后果
    本文介绍了诽谤罪的相关知识。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故意捏造他人信息进行传播,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属于破坏他人名誉的犯罪行为,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传递他人的信息一般不会触犯法律,不会受到刑罚。但是如果故意捏造他人信息进行传播的,构成诽谤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 造 事 实 诽 谤 他 人 会 怎 样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上散布谣言、虚假言论,或者故意传播谣言、虚假言论,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捏造的事实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等情形,则可
    2023-09-09
    203人看过
  •  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是否违背了他人权益?
    未经他人允许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拘留和罚款。若违法所得,则会被没收。单位有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是被禁止的。如果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则会被没收。单位有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于违反党的纪律,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在责任追究方面,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内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2023-11-05
    308人看过
  •  是否有权公布性侵判决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以调解方式结案;(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即使是可公开案件也必须对涉及当事人隐私信息;未成年人相关信息等内容予以先行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以调解方式结案;(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即使是可公开案件也必须对涉及当事人隐私信息;未成年人相关信息等内容予以先行删除。 【法律规定】涉及哪些情形下强奸判决书不得公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奸案件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因此,一般情况下,强奸案件
    2023-08-27
    247人看过
  • 在互联网上公布他人被拘留的信息
    在网上发布他人拘留单是否违法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关于行政拘留的,那么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行政机关会公开信息,因此不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如果有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不能到处散布,应该保密,发布涉及别人隐私的拘留单,侵犯了别人隐私权,是违法行为。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是哪些罪?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如果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法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
    2023-07-04
    310人看过
  • 发布侮辱他人信息会判刑吗
    关于公布损害他人尊严信息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必须依据其所涉及具体违法事实的严重性而定论。通常而言,若行为人的举动达到了较高的严重程度并满足了多种构成要素,如造成了侮辱罪的成立条件,那么他将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侮辱罪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严重贬低他人人格,污蔑他人声誉的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在法律实务操作过程中,判断行为的严重性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手段的残忍程度、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例如,多次实施侮辱行为,导致受害者精神崩溃甚至自杀等极端情况发生,都可以视为情节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
    2024-07-27
    137人看过
  • 政府信息信息公布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2023-08-05
    271人看过
  • 给他人拍照是否侵权
    法律综合知识
    1、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2、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权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024-04-26
    48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是否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 利用他人的网名散布谣言是否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5
      名誉权和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统称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侵害他人人身、侮辱他人人格、丑化他人形象、诋毁他人名誉、诬告陷害他人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名誉权:公民享有自己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我们享有保护自己的良好名誉不降低,反对他人对自己进行侮辱谩骂、诽谤诬告以及新闻报道失实的权利。
    • 学校公布欠费学生信息是否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
    • 过分发布到网上的监控视频信息是否侵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该行为属于发布事实记录行为,未进行丑化、污损形象的行为也并未捏造事实,故而不属于侵权行为。
    • 未经承认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7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