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23:42 410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于2月27日公布,自2月28日起施行。该《规定》是处理死刑复核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理解和把握好这一规定,对正确适用刑法,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提高办案质量,推动死刑复核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广大读者深入了解该规定的基本内容和法律精神,本报特邀了参与起草该规定的最高法院方文军法官撰写了对该规定的解读性文章,供广大读者阅读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28日实施的《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13条,对复核死刑案件的裁判方式作了重大改革,确立起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死刑为原则的新的裁判模式。

一、关于核准与不核准死刑的原则

《规定》第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这与以往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裁判方式有明显不同。按照《执行刑诉法解释》第285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作出核准、发回重审、改判三种裁判结果。现《规定》对该条进行了修订,统一了裁判形式,将原来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情形一律改为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其中,最主要的改革是将原来的改判情形修订为不予核准,使今后复核死刑案件不再出现全案改判的做法。

对于《规定》确立的这种裁判原则,主要考虑到死刑复核程序是为确保死刑适用的公正和慎重而设置的一种法院内部的特殊审核程序,没有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参与,不具有完整的诉讼形态,故在严格意义上改判不完全符合该程序本身的性质。同时,从实践效果看,复核死刑案件不再改判,有利于确保案件质量,减少因上级法院改判而在地方法院可能引发的执行矛盾突出等问题,保证最高人民法院顺利开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工作。因此,《规定》将《执行刑诉法解释》第285条规定的改判情形修订为不予核准,从而确立起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死刑为原则的新的裁判模式。

二、一人犯两个以上死罪和一案判处两人以上死刑案件的改判问题

《规定》在确立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判原则的同时,在第六条和第七条中分别对一人犯两个以上死罪和一案判处两人以上死刑的案件,保留了核准前提下部分改判的做法。这主要是考虑到,如果对这两类案件一律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会导致一个案件反复报核,浪费诉讼资源;会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大为延长,给司法机关带来较大压力;也会引发法院“玩程序”、“打击犯罪不力”等社会舆论,社会效果不好。同时,死刑复核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规定》所保留的改判是核准前提下的部分改判,不同于全案改判,故较之《执行刑诉法解释》第285条的规定,更加符合该程序的性质。此外,保留部分改判,使死刑复核制度的改革较好地建立在以往审判实践的基础上,避免了“急转弯”,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也有利于死刑复核制度的改革稳步推进。

依照《规定》第六条,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对该部分进行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最终核准对被告人的死刑。所谓“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其含义同于《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表述,指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例如,被告人甲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两罪均被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如果复核后发现原判对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正确,认定抢劫罪的事实也清楚,只是定性不准或者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依法不应对抢劫罪判处死刑的,则可以直接对该罪的裁判予以改判,然后数罪并罚,核准甲死刑。

依照《规定》第七条,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此类案件中最为典型的是共同犯罪案件。例如,被告人甲、乙、丙、丁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还犯有故意杀人、绑架等罪,4人均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发现原判对甲、乙判处死刑正确,认定丙、丁的犯罪事实也清楚,但丙、丁的地位、作用低于甲、乙或者根据全案情节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对丙、丁进行改判,并核准甲、乙死刑。非共同犯罪案件中,也存在一案判处数人死刑而不应全部核准的情形,这在买卖毒品的双方同时被抓获的贩卖毒品案件中尤为明显。其处理办法也适用《规定》第七条。

在一案判处两人以上死刑的案件中,也会存在部分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情形,这时就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规定》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复核审查时发现一案中未被判处死刑的其他被告人的判决有错误,确有必要纠正的,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刑诉法解释》第287条,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三、关于裁定与判决的使用

从《规定》看,裁定与判决的使用基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对不核准死刑的案件,均应使用裁定。这包括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情形以及第六条、第七条中的不核准情形。

(二)依照《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核准死刑的,使用裁定。按照第二款核准死刑的,要区别情形使用判决或者裁定:

1、原判认定被告人犯有多项罪行,复核后发现其中部分犯罪事实不成立,但除去该部分事实后仍可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应当用判决核准死刑。例如,原判认定被告人贩卖毒品海洛因2起,第一起800克,第二起280克,复核后发现第二起犯罪事实不成立。若第一起事实足以判处死刑的,应当以判决核准死刑。

2、原判认定的基本犯罪事实成立,仅有个别不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认定不准确的,应当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例如,毒品犯罪案件中原判认定的交易地点或者交易时间不准确,故意杀人或者抢劫案件中原判认定被告人击打被害人的次数有误差,等等。

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判处被告人死刑适当,只是定性不完全准确的,纠正后应当以判决核准死刑。例如,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复核时发现应认定为运输毒品罪的,纠正后应当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罪犯在哪
    一、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罪犯在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两年时间是在监狱里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二、死缓的减刑程序死缓减刑程序如下:1.对受刑的人考察。2.提出减刑建议书,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3.依法裁量减刑。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三、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有哪些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
    2023-05-22
    454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两年了还会判缓刑吗?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后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会执行死刑,有故意犯罪的会执行死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一、决定执行死刑和立即执行死刑什么区别决定执行死刑和立即执行的区别:死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逐级上报最高院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决定,在接到执行通知7日内交付执行。二、死缓在哪可以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是在监狱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
    2023-03-26
    407人看过
  • 缓刑两年期满后,死刑能否执行?
    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年后有可能执行,有可能不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判死刑为什么还要缓刑实行死刑缓期执行的原因为:实行死缓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
    2023-08-18
    145人看过
  • 死刑复核和死缓复核
    死刑复核的特点有:1、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3、引起死刑复核程序的方式具有特殊性。4、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一、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二、死刑复核期限只有10天吗根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认可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认可的,应当依照第二审流程提审或者发回再次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
    2023-03-10
    212人看过
  •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这两年在哪里过
    死缓2年后死不死,分3种情况: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
    2023-02-18
    3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死缓办理期间缓刑执行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缓刑的犯罪者在缓刑期间或期满后,有以下4种处理方法:1、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故意犯罪,情节严重,验证真相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4、过劳故意杀人的,故意受重伤或死亡的,强奸、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入危险物质的,可以限制减刑。我国刑法规定的这样的死刑缓期执行2年的罪犯减刑,是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也就是相关司法机关考察死刑缓期执行2年内的表现,决定是否减刑,没有必要缓期执行本人提出减刑申请。实际上,被判缓刑的罪犯大多受到减刑的宽恕待遇,在缓刑期间故意犯罪的缓刑犯被判缓刑的只有极少数。办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如何执行期间的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期间包括承办刑事案件的机关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的诉讼期限两大类。通常,涉外案件诉讼期间可以与普通刑
    2023-08-05
    138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二、什
    2023-06-19
    325人看过
  • 执行死刑都需要死缓两年吗
    死缓不是指两年后执行死刑,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一、死缓是不是死不了,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一般情况下是死不了,判处死缓如果在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缓怎么减刑死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
    2023-06-28
    342人看过
  • 对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如何确定
    一、对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如何确定1、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缓刑区别在哪1、适用的对象不同
    2023-06-16
    302人看过
  •  死缓期满如何进行死刑复核
    本文介绍了死刑执行变更的方法,包括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在执行前,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时候;在执行前,罪犯因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时候;以及在罪犯怀孕的时候。死刑执行变更的方法包括: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即停止执行:在执行前,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时候;在执行前,罪犯因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时候;以及在罪犯怀孕的时候。 死 刑 判 决 变 更 规 定死刑判决变更规定是指在死刑判决生效后,由于出现法定情形,需要对死刑判决进行变更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可以被判处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如果死刑判决生效后,罪犯提出申诉或者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条件,则可以依法将死刑判决变更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
    2023-09-01
    232人看过
  • 报请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报告包括什么内容
    1、报请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提交案件综合报告。案件综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被害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有前科或者曾受过行政处罚、处分的,应当写明;(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案件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应当写明发回重新审判的原因、时间、案号等;(三)案件侦破情况。通过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抓获被告人、侦破案件,以及与自首、立功认定有关的情况,应当写明;(四)第一审审理情况。包括控辩双方意见,第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意见;(五)第二审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情况。包括上诉理由、人民检察院的意见,第二审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控辩双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六)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另案处理的同案犯的处理情况,案件有无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当事人的反应等情况;(七)处理意见。写明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意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2023-02-17
    221人看过
  • 死刑缓期两年后是否仍会被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因此不会再执行死刑。若是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情形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
    2023-07-07
    441人看过
  • “三审终审+死刑缓期+执行复核”制的合理性
    其合理性具体在于:1.实行死刑案件三审终审制符合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趋势,更能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了两审终审制。统常的观点认为现行两审终审制符合中国国情,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也便于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行使审判权。但笔者认为两审终审制存在弊端,需加以改造。两审终审制与我国的级别管辖制度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终审法院级别较低的情况,其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一,终审法院的审判水平相对较低,致使第一审不公正的裁判难以通过上诉审得以纠正;其二,第一审人民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之间经常的业务联络,不可避免地致使两级法院之间情感上的亲近,上级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有可能从感情出发,先入为主地轻信原审人民法院的处理,而对于某些非原则性的错误容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三,终审法院所在地靠近案发地,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各种联系,使诉讼难以避免诸多人情因素,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其
    2023-04-25
    384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和死刑区别如下: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一、死缓适用减刑吗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
    2023-03-19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高级法院在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时发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236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37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哪些情况下死刑复核案件应当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满18周岁犯罪不作为累犯。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应当的人犯罪应予以缓刑。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
    • 缓期执行后的案件如何自行复核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一是查明原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定罪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犯罪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合适,程序是否合法;二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批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批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和裁定。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法院如何审理适用核准的死刑的案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特别关注:(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审查时应当提审被告人。(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
    •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如何报请复核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4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