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不可以介入。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借款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合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分为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
(一)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利息的处理。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款合同中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见《民法典》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在《民法典》中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利息和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二、民间借贷只签借款合同能够吗
民间借贷可以只签借款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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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可以随便介入民间借贷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3一般不会。按照司法机关的管辖分工,民间借贷纠纷案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是当事人报警的话,也不会被立案和受理。债权人应当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欠款凭据、银行的转账回单、微信或支付宝的支付凭证、借款时的在场证明人等,在多次正常催讨都是无效的时候,债权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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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可不可以介入民间借贷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21、不可以,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 2、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3、此类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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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介入民事纠纷,介入的话算是违法的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1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只有调解权,调解不成,提醒当事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警介入民事纠纷强行执法不合法。 1、1989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89〕公(治)字30号)中严令各地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案件,更不得从中牟利。 2、《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 各地公安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