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让主张权利的相对人承担举证责任。通俗地说,就是让被告举证。在我国诉讼制度中,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况。
在一般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目前,多数时候消费者仅凭一张小小的信誉卡来举证。让消费者提供信誉卡充当证据,至少有三点值得考虑:一是信誉卡目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证据,信誉卡丢失或内容含混就有可能成了“无合同即无责任”的不公平局面;二是只规定消费者提供证据,是举证责任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经营者可能就会袖手旁观;三是经营者掌握着商品信息,而信誉卡却无法充分注明,它会造成信息的不对称。如地板和家具使用的油漆就可能含有超标的有害成分,石材放射性超标等。对这类商品的举证,消费者是无能为力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者拿出安全的证据,诸如商品的《产品合格证书》和《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等等。
信誉卡在加工制作行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以我们对石材行业的调查为例,顾客购买石材大多要进行加工,这已不是简单的购销行为,而是远远超出了信誉卡的涵盖范畴。这里的瓶颈问题就是它无法记录加工的细节,加工物的尺寸和形状如果与消费者要求的不一致,它无疑就成了产生纠纷的根源。过去,在东北装饰城的石材,买卖双方的当事人多以口头方式来约定商品的等级、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和期限等,即使是加工图纸也是用报纸和硬纸片剪成的,先期的约定过程很不规范,这使一些重要数据在加工中就丧失掉了。在这种情况下,屡屡出现纠纷也就在所难免,特别是遇有交易额较大的纠纷,当事人往往纠缠不清,互不相让。有些纠纷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应该说,并不是纠纷有多么复杂,说穿了就是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习惯上,我们觉得顾客应该拿出证据,因为是他主张,所以他要举证。可是,一旦顾客不能举证,纠纷成了悬案也就是“咎由自取”。也正是由于很多人都有了这种思维定势,因此消费者在纠纷中成为弱势群体也就成了必然。在消费者方面,由于钱款已经付出,拖延愈久,处理愈不利。还有,经营者掌握着信誉卡的填写权利,内容含糊或文字差错都可能导致消费者举证无效或无法举证。从我们消协这几年的情况看,对于没有证据的纠纷,即使是管理部门介入也仅仅就是从中调解,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不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它也对管理部门及消协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提出了挑战。
-
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怎么处理
450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是否适用于劳动争议
227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让消费维权轻松些
457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有哪些
374人看过
-
消费争议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4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363人看过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更多>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处理举证责任倒置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2行政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为:被告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此时适用的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
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证据如何举证责任倒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有些地方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
-
举证责任倒置和举证争议到底是否矛盾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这些侵权诉讼包括: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
-
民事诉讼中怎么实行倒置举证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1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
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怎么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出现瑕疵,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