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程序违法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1:00:32 405 人看过

所谓程序性违法,主要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情节严重的违法性行为。

一是主体限定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程序的意义主要在于通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规范,使侦查、起诉、审判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处理刑事案件。

二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在各个阶段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程序是公检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职权的基础,也是对公检法行使职权的要求。

三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四就是在程度上要求情节严重。对于轻微的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如果对于公民权利的侵害轻微或是没有影响则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础上不予追究。

一、如果被错误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国家赔偿

被错误取保候审不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只要被刑事拘留、逮捕、判刑被羁押的才能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哪些情

一、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显示正在审理是什么意思
    “案件审理中”说明法院已经启动诉讼程序,但是没有审理终结。以下案件审理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
    2023-06-24
    231人看过
  • 股东法文诉讼中股东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由于公司内部侵权问题,股东代表诉讼案件逐年增加,股东代表诉讼逐渐成为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司类诉讼纠纷热点之一。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代表诉讼等,公司利益受到侵害,公司无法起诉,或者公司经营者拒绝以公司名义起诉时,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得到的赔偿属于公司的诉讼形态。起诉不是以公司名义起的,是以股东自己的名义起的,叫股东代表起诉。公司法没有定义这一点,股东代表诉讼是学术概念,对于这种诉讼案件的原因,必须根据争论的法律关系性质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决定。我国公司法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加强董事和公司干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规定滥用职权,违反忠实勤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持股确权是什么意思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
    2023-08-06
    479人看过
  • 审讯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为:1、保证讯问(审讯)质量,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2、传唤讯问(审讯),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审讯),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侦查人员在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4、讯问(审讯)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5、制作讯问(审讯)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6、讯问(审讯)录音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7、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派出所审讯流程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
    2023-07-24
    3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刑事司法程序的适用
    民事起诉后不能走刑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先刑事后民事。如果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虚假诉讼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吗刑事谅解书金额一般给多少钱双方协商,没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2023-07-11
    407人看过
  • 诉讼程序违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作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的审理,本案的诉讼程序存在严重的违法现象。1、侦查阶段拘留期限严重超期、拘留审批手续违法。依据控方起诉书所述,本案中大部分被告人在拘留的半年后才被批准逮捕,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有关拘留的相关规定。且部分被告人拘留延期审批手续不全。辩护律师童刚朝为此分别向检察院及法院提出解除逮捕的申请,并指出该行为已经构成了超期羁押,严重违反了最近有关对超期羁押的规定。2、审判阶段违法改变强制措施。同样依据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深宝检刑诉字(2003)508号起诉书,检察机关在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时,对被告人方某采取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03年5月1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人民正式受理。2003年6月23日,被告人方某因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通知谈话,到该院报到,同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采取逮捕强制措施。辩护人在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后发现,此次对被告人方某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3-08-12
    171人看过
  • 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违法怎么办
    民事裁判程序严重不合法,当事人能够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四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上诉的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如果一审败诉再上诉后有胜诉可能吗上诉后是否能胜诉,这不是几率的问题,而是要根据一审的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情况、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内容等实际情况来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就上诉的请求事项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判。而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后,会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2023-03-10
    88人看过
  • 刑法拒执罪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我国拒执罪追诉程序的现行模式及法律依据概览我国拒执罪追诉程序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单循环模式与双循环模式。单循环模式即公、检、法内部循环模式,它的起点为法院执行程序,经过法院执行中发现拒执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终点为法院作出裁判。它的法律依据是2012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条中法律的除外规定,即上述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拒执罪显然不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该罪行侵犯的客体为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所以不存在“被害人”,因此,该罪行不存在自诉的法律依据基础。另外,根据2007年,最高人
    2023-04-28
    3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 '释明' 是什么意思?"
    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明确法院及法官的释明义务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平等的诉讼地位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民事诉讼中,“释明”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不明确时,法官应当通过发问等方式协助当事人明确其主张,使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充分辩论的司法行为。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释明制度对明确法院及法官的释明义务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均具有重要意义,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平等的诉讼地位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民 事 诉 讼 中 “ 释 明 ” 指 什 么 ?民事诉讼中“释明”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当事人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进行明确、清晰、合法的解释。释明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审判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从而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3-09-05
    155人看过
  • 法律程序中的行政拘留是什么意思?
    行政拘留的法律流程为:1、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案件;2、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3、有证据证明有违法治安管理的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4、执行行政处罚。什么是行政拘留1、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2、“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
    2023-07-06
    47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程序终止的规定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
    2023-08-13
    18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什么案件的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什么案件的程序法?刑事案件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国家安
    2023-06-03
    2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一般程序怎么做,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阶段: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2、审查起诉阶段: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3、审判阶段: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区别主要如下: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后者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3、程序差异,简易程序可就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简化,如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出示证据等可以简化。4、简易程序针对
    2023-06-26
    57人看过
  • 刑事司法程序中诉讼时效的计算
    刑事案件立案后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法定最高刑的期限确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抓人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一般就会立即抓人。但是也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
    2023-07-07
    4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有以下情形:(一)管辖违法的情形。该情形主要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违法受理案件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受理案件。(二)审判组织成立违法的情形。(三)证据取得的违法情形。该情形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及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不去或者不及时调查收集等情形。(四)审判期间违法情形。(五)送达的违法情形。(六)调解的违法情形。(七)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八)执行阶段违法情形。(九)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一、民事案件申诉规定民事案件的申诉有以下的规定: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民事诉
    2023-04-07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的意思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 《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刑事诉讼法的起诉程序是: 根据管辖范围,快速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侦查; 三、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四、审判阶段。法庭审理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 刑事诉讼中怎样调解?法院是什么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8
      对于刑事案件法院是不存在调解的,不过在法定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 是什么是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4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 刑事诉讼法中, 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什么, 要提交什么材料进行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在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主要是针对以下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