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代签是否可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0:21:59 469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代签是可以的。夫妻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受理登记或申请。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或中国护照)、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居住工作证或中国护照;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已购公房还需提供原公房购房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所进行登记;

第二步,权属审核。交易所在双方登记之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步,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交纳了买卖过户手续、契约、印花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妥过户手续。作为证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屋卖契》,并把有关文件转给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而要代办的话,代为办理的人要出具交易人开办的有效的委托书。

第四,颁发证书或证明。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买房人还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部门的房政科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买卖整宗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如交易的是整宗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可以不可以支配
    1、单方一般无权处理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处置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都同意。但如果一方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视为有权处理。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8-21
    76人看过
  • 婚内夫妻可以共同分配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配,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婚内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下: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2023-07-27
    304人看过
  • 遗嘱可不可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一、遗嘱可不可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处分了属于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的,遗嘱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不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不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不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有效只要能证明这是真实意愿,遗嘱的本身是有效的。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走出立遗嘱人财产范围,则对超出的部分无效。公民可不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
    2024-01-20
    36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了配偶所拥有的单位房?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单位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取得单位房的具体时间。分2种情况。如下:1、不管是在婚后取得的单位房,或者是在婚前取得的单位房,只要夫妻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协议,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但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单位房,并且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那么就属于婚前财产。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购买的是个人财产,婚后购买或者婚前购买婚后加了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2023-07-08
    185人看过
  • 配偶是否需要签署夫妻房产赠与合同?
    婚内一方父母给该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赠与合同约定只赠与该方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赠与合同不需要配偶签字。若是赠与合同约定赠与双方的,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配偶签字并且进行房屋登记。还需要结合其他信息进行判断,例如:父母赠与的是一方还是双方。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签字吗?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需要受赠人签字。因为赠与合同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达成合意,签字或者盖章后,该赠与合同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
    2023-08-08
    176人看过
  • 配偶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配偶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另一方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4-04-12
    313人看过
  • 夫妻一方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可以查询配偶的财产吗无疑是可以的。配偶拥有获悉对方可控资产信息的权益,而在法律体制下,夫妇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据有同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一旦某一位配偶持有其身份证件、户籍文件以及婚姻证明等确认为夫妇关係的有效证件,便有资格向相关的工商行政、住房保障以及车辆管理等机构提交查证请求,该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应予以受理,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档案资料作为回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一方可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效力
    2024-04-18
    161人看过
  • 夫妻共同不动产证加配偶名字是否必要?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用的,也是合法有效的。该行为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配偶的行为。产权登记变更后,该行为不可撤销。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要想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赠与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不动产证加名字不动产上加名字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即如果名下房产有银行贷款,抵押的加名字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随意加父母,妻子,儿女的名字。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原产权人与需增加的产权人共同申请,并填写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
    2023-07-04
    346人看过
  • 夫妻共同房产买卖时需要配偶签字吗
    一、夫妻共同房产买卖时需要配偶签字吗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的话,夫妻这一方完全有权利卖房子,就只需要签购买房子的一人。但如果是婚后财产,夫妻另一方参与了购房或还款的出资,就属于共有财产,那么房产过户的话就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二、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继承
    2023-03-14
    20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继子是否有权分配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子是否有权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继子是有权分配的。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收入在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
    2023-10-03
    162人看过
  • 是否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否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没有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存在下列行为的,则不离婚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隐藏、转
    2024-01-25
    454人看过
  • 配偶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原配偶的财产
    一、配偶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原配偶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执行的。但只有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以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共同债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法院会受理的条件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法院会受理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
    2023-09-23
    384人看过
  • 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夫妻代签
    一、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夫妻代签购房合同可以夫妻代签,买房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房屋买卖,代理人与合同相对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也同样会约束被代理人。但是,要求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关的资质。《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二、租房子可以代签合同吗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但是代签卖房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
    2024-01-20
    447人看过
  • 夫妻双方是否可以代签合同
    一、夫妻双方是否可以代签合同夫妻之间可以代签合同,但是夫妻代签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代签;或者如果夫妻一方是另一方的代理人的,具有委托代理协议或代理证明的,也可以代签。如果代签行为经过时候追认的,也是有效的。其他没有经过追认也没有事先同意的带签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二、签合同可以代签吗除必须由本人签订的合同外合同可以代签。但是合同代签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效。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
    2024-01-10
    7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配偶婚后遗产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婚后继承取得的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是由夫妻一方继承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夫妻一方继承该财产,则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配偶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可以追回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举个例子,出轨方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并不属于
    • 夫妻财产共同分配原则,夫妻是否可以约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0
      夫妻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本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是夫妻双方自己协商的,只有夫妻双方不能协商的情况下才需要起诉法院如何分割。 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父母赠与配偶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婚后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并登记夫妻一方名下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配偶共用的财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7
      虽然是婚后各自购买物品,属夫妻共同财产,下列不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