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要怎么样确定行政相对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06:44:01 384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要怎么样确定行政相对人

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排除以下两种: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证人在行政处罚中作伪证怎么样处理

证人在行政处罚中作伪证的,应当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罚款以及拘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可以分为调查或检查、审查、审核、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n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有哪些?
    一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作为行政处罚相对人。一、环境行政执法的原则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纺织自觉守法。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哪三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
    2023-03-30
    40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前有义务告知行政相对人吗
    个人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将要受到的处罚的种类、数额。《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如果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就缺乏针对性,行政机关是否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也就无法判明。那么向当事人告知的应是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还是行政机关准备作出的处罚种类、数额呢?个人认为应当是后者。因为有些法律、法规对一个违法行为规定有几个处罚种类,且有较大的幅度。如果行政机关告知的是法律规定的原文,当事人仍不清楚将对其作出何种具体处罚及数额,也就无法决定是否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所以行政机关应在调查结束后,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和后果,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的幅度内讨论决定具体的处罚种类和数额,并告知当事人,这样才能让其清楚处罚与其过错是
    2023-06-13
    30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者应当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2-07-04
    396人看过
  • 怎么样对行政处罚进行抗辩
    一、怎么样对行政处罚进行抗辩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就该行政处罚的行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处罚怎么样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和检查,按计算的数额对其中相应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除金钱外的其他物品可以在依法拍卖后上缴国库。《公
    2024-04-06
    3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法怎样处理相关人员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一、行政处罚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2-22
    3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作出日期怎样确定
    一、行政处罚的作出日期怎样确定行政处罚的作出日期应这样确定:行政处罚作出的日期应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除日期外,行政决定处罚书上还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等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二、行政处罚罚款怎样交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如果是当场收缴罚款的,当事人当场就应当将罚款交给执法人员;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
    2024-01-23
    34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否可以委托
    一、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否可以委托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原则,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行政处罚相对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程序,故应当是可以委托的。且行政处罚法中,听证程序一节有条文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而对于送达程序,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这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包含了由代理人代收这种送达类型。以上规定均证明,对于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委托代理这一问题,法律上的态度是宽容、默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
    2023-04-22
    306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相同点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相同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相同点在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要根据工作的单位性质决定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一般只适用于公务员。国有企业(非事业单位)是不能给予员工行政处分的。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权。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3.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2023-05-30
    447人看过
  • 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关于在佛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公告-法律法规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号:粤府[2004]17号发布日期:2004-2-26执行日期:2004-2-26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1年7月12日国法函〔2001〕200号文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佛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公告如下: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佛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为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具体职责是:(
    2023-08-02
    2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能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2006年4月5日,张某与同村村民李某因邻里琐事争执殴斗,并互将对方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张某和李某分别作出拘留10天和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对处罚没有异议,并按时交纳了罚款。张某以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为由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被上一级公安机关驳回。张某不服,以公安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应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分歧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与公安机关对张某的处罚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其仍得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理由是:从行政诉讼功能上来讲,第三人参加诉讼不仅具有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目的,也有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解决行政纠纷的客观作用,其地位相当于理论上的证人型第三人。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的拘留处罚决定,系因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违法行为而致,因此,将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张某案本诉
    2023-06-13
    200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什么行政处罚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什么行政处罚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依法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2024-01-30
    377人看过
  • 行政相对人是如何确认与判定的
    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身份与地位的确认与判定,核心因素取决于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及其法律属性。如果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法律上享有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和义务,则是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和地位。如果属于行政职权与职责内容或其他国家职能上的权利与义务,则要取决于另一因素,即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实施的职能内容属性。若行政主体实施的职能内容属于行政组织建设或职权、职责划分方面,则属于内部行政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和身份;若行政主体实施的职能内容属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方面,则属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另一方当事人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和身份。如审计机关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所形成的审计监督关系,就属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被审计的行政机关就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确认与判定,应当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为之间
    2023-06-13
    111人看过
  • 对买驾照行政处罚要怎么罚?
    一、对买驾照行政处罚如果持买的驾驶证上路开车,一但交警同志查到你,你就麻烦了,轻罚就是收缴买来的驾驶证,依法拘留,并处罚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一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驾驶证持有人的准假证是不合法的,是通过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得到的,或因为业务程序不得当取得的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驾驶证,取消驾驶资格,撤销后,当事人三年内不能考取驾驶证。此外,驾驶证过期开车上路有哪些后果?将面临1000元的罚款,同时如果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二、驾驶证过期的情况1、过期1年以内,到车管所重新换证即可;2、过期超过1年不满3年,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必须重新考科目一才能恢复使用驾驶证;3、驾驶证过期超过3年,此时驾驶证已被彻底注销,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驾考才行。三、换证和审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
    2023-04-17
    404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法相对人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行政管理领域中,被认定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能成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行政处罚违法相对人是指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所有被认定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能成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一般认为,行政相对人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件或行为与行政主体形成利害关系,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处罚违法相对人就是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认定行政处罚相对人是指被行政机关认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定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一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023-08-26
    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相对人被不服行政处罚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09
      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诉或者检举,由有关机关给出答复或自行改正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8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相对人与组织相对人。行政相对人以其是否具有一定的组织体为标准,可以分为个人相对人和组织相对人。 二、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行政相对人以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直接相对人和间接相对人。 三、作为行为的相对人与不作为行
    • 针对行政相对人如何实施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5-01-08
      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审查调查结果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若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则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若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 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则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若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从轻或
    • 行政处罚书上没有告诉行政相对人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
      从知道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两年。 行政单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如何确定,有没有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9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即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