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
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
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十三条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
第十四条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
第十五条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该特殊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登记:
(一)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
(二)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二)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三)有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侵害时,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投诉的,应当依特殊标志所有人的请求,就侵权的民事赔偿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
(二)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三)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四)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四)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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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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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3保护知识产权特殊标志的方法: 1、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可以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标志的登记申请; 2、特殊标志的所有人可以允许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特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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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特殊标志的规定如下: 1.为了加强对特殊标志的管理,推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发展,保护特殊标志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3.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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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对特殊标志的保护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6我国《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特殊标志的保护作出了规定,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侵害时,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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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的特殊标志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6知识产权中特殊标志的规定如下: 1、特殊标志一般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国家和国际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社会公益活动,由文字和图形组成的名称和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2、特殊标志的申请人一般是组织者或筹备者举办社会公益活动; 三、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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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到知识产权特殊标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3保护特殊标志的方法: 1、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可以申请登记其主办活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 2、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使用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