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介绍了分公司作为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和与总公司之间的关系。分公司资产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向分公司提供资金并非借贷关系。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也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
分公司是公司旗下的分支机构,其资产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向分公司提供资金并非借贷关系。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是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的。
分 公 司 向 总 公 司 借 款 需 要 还 吗 ?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归还。同时,《公司法》第四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分公司可以以其全部资产或者基于出资额优先向公司债权人清偿债务。综上,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归还,分公司作为公司分公司,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以其全部资产或者基于出资额优先向公司债权人清偿债务。
总之,分公司作为公司旗下的分支机构,其资产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向分公司提供资金并非借贷关系,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因此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归还,并且可以以其全部资产或者基于出资额优先向公司债权人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
分公司是否需要向总公司提出诉讼?
88人看过
-
公司向他人借款公司股东是否应偿还
347人看过
-
向总公司借款还要收利息合理吗
303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向总公司申请开票?
228人看过
-
股东能否向公司借款?公司债务由谁偿还?
149人看过
-
分公司破产需要总公司赔偿吗
80人看过
-
总公司向子公司借款的准备分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坏账准备贷当甲公司赊销货物给乙公司:借,则:甲公司账面记录有一笔应收账款,而乙公司账面记录有一笔应付账款。期末:借,甲公司按其会计政策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假设上述甲乙子公司参与合并报表的并表,则上述应收应付账款应予抵销,同时,减少当期损益。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为,还需将甲公司应存在该应收账款而提取的坏账准备予以冲回,即增加合并损益。调整坏账准备的抵销分录为:资产减值损失贷
-
企业法人向公司借款未偿还,公司破产后是否需要偿还?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4公司破产后,仍需承担对各方的债务责任。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为企业的破产而自动消失,借款人仍然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根据相关法规,借款人必须偿还所有未清偿的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如确实无法立即偿还所有债务,经过债权人自愿同意或法院裁定,借款人可以分期支付部分债务。如果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却故意拖欠不还,法院将依据情节的严重性进行判决,并强制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
总经理是否需要向分公司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6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是否需要清算?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8总部撤销分公司也需要清算。《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撤销分支机构的,也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想办理注销登记,比较清算后才能办理。未经清算,不得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