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幅度低于2%的要中止反倾销调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16:18 33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口商品倾销的幅度如果低于2%的,反倾销的调查就会终止,并且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倾销幅度低于2%的;

(四)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五)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有前款第

(二)、

(三)、

(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针对所涉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

反倾销调查的主管机构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我国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机构,负责受理反倾销申请与立案、倾销价格的调查和提出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建议等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受理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2)经商国家经济委员会后决定是否对反倾销申请予以立案。

(3)会同海关总署负责对进口产品的倾销价格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并作出倾销价格是否存在的初步与最终裁定。

(4)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包括作出要求进口商提供现金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决定,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

(5)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决定是否接受出口国政府提出的承诺建议,并与海关共同监督承诺协议的执行。

(6)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和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

(7)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可以自行或者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对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进行复审,并自复审开始之日起12个月内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作出修改、取消或保留的建议。

(8)受理进口商提出的退税申请,并会同海关总署进行审查核实后,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退税建议。

(9)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规避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10)会同国家经济贸易委会决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税调查。

(11)对上述事项的决定予以公告。

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是我国反倾销调查的重要机构,在反倾销调查中负责倾销损害的调查等项其具体职责是:

①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是否对反倾销申请予以立案;

②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进口产品的倾销损害和损害大小进行调查,并作出损害是否存在的初步与最终裁定。

③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进行复审;

④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是否接受出口商或出口国政府提出的承诺建议;

⑤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决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

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规避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倾销调查相关文章
  • 反倾销税税额可以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能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第四十二条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低价倾销的行为要点(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大型企业或在特定市场上具有经营优势地位的企业。(2)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低价倾销行为。这里的低价倾销,如上所述,是指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构成倾销并非以低于成本价为条件,这一点不同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3)经营者低价倾销行为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因此,并非一时就
    2023-04-11
    160人看过
  • 中国再成反倾销调查首要目标
    世界贸易组织(WTO)当地时间6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共遭遇了23起新的反倾销调查,尽管已经低于去年同期的33起,但仍是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首要目标。欧盟和美国则以11起和5起分列第二和第三位。从世贸组织发布的数据来看,贸易保护主义势头在减弱。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9个世贸组织成员发起69起新的反倾销调查,同比减少29%。去年同期,共有18个世贸组织成员发起了97起新的反倾销调查。世贸组织成员实际投入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也有所减少,今年上半年,共有14个世贸组织成员发起实施了59起反倾销措施,而去年同期则有16个世贸组织成员发起实施了62起反倾销措施,同比减少了4.8%。在反倾销调查的发起者中,印度以17起排名首位,欧盟和阿根廷分别以8起、7起紧随其后。从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产品所分布的领域来看,金属行业位居第一,其次是化学行业。尽管中国遭遇的贸易救济调查总数有所减少,但从总体形势来
    2023-06-05
    269人看过
  • 负责反倾销调查的当局
    1.外经贸部是中国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机构,负责受理和提出反倾销申请,调查倾销价格,提出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其具体职责是:(1)负责受理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2)与海关总署协商后决定是否提出反倾销申请,(四)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决定要求进口商提供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并在咨询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是否接受出口国政府提出的承诺建议,(六)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议征收反倾销税和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七)经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协商,可以:,自行或者应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进行复审,并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自复审之日起12个月内取消或保留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8)接受进口商提交的退税申请,并向海关总署进行审核,并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退税建议(9)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规避反倾销措施(10)
    2023-05-07
    78人看过
  • 怎样进行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依法对造成进口国产业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的调查,其实施是以反倾销法为依据、立足于进口国产业及其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和国内市场公平。反倾销调查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裁决、复审等阶段。1、申诉反倾销调查的启动一般应由进口方受到损害的行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交书面申请,这是反倾销调查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进口方当局不会主动发起反倾销调查,特殊情况除外。申诉书主要应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产品产量与价值、被指控产品所属国家及相关企业名称、被指控产品所属国家及相关企业名称、被指控方产品在其国内的价格等资料。2、立案进口方当局在确认申诉材料真实可靠,决定立案后,就要通知其产品遭到调查的成员方,和调查当局所知道的有厉害关系的各方,并予以公告。向被调查方发出的通知应当列明应诉材料的送达地点及时限等。3、反倾销调查主管当局根据申诉人提出的申请,在一定的期限内,对
    2023-05-01
    214人看过
  • 从WTO《反倾销协定》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四个角度比较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AD协定)的要求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我国相关制度的合理性问题,从而考察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同时,笔者针对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为我国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关键词」反倾销,司法审查,WTO一、反倾销司法审查概况随着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AD协定)正式对中国生效,反倾销案件中的司法审查问题倍受关注。总的来说,司法审查制度是一种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审查,取消不适当的行政决定,最大限度减少成员方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摩擦的制度,它是WTO成员方内部实施AD协定的重要保障。对此,AD协定也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如何进行
    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反倾销协定》规定,一成员方在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须进行反倾销调查,其目的是查实是否存在倾销、产业损害及两者的直接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由进口方政府当局执行,但反倾销调查的发起须始于由进口方境内据称受损害的产业或其代表提交有关的书面请求。书面申请应包括下列证据:倾销状况、产业受到的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的直接因国关系。说明证据的所需资料包括如下内容:(l)申请者的身份及申请者所代表的境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2)有关被视为倾销产品的一套完整的说明,包括该产品所属国家的名称、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名称、已知的该产品进口商名单;(3)被诉商品在原产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的资料,或者该产品在进口方首次向一个独立的买主转售时的价格资料;(4)被诉产品的进口数量变化资料,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的程度和资料,表明有关影响产业状况的经济因素和指
    2023-06-05
    355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多久结束
    反倾销调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第二十六条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我国进口构成倾销的数量有规定吗实际中,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会有一定的倾销数量要求,就是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另外,就是从进口商品的价格上,要构成低价倾销的话,根据不同的情况,主要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
    2023-06-12
    84人看过
  • 倾销幅度如何确定?
    引言:确定倾销成立的重要基础是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如果二者十分清楚,倾销很易确定,如果因某种原因,二者不十分明确时,则会给倾销的确定带来困难,反倾销协议就此作了如下规定:(一)国内无正常价值时的取代办法如该产品在出口国内不销售或无法进行比较时,则可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倾销的幅度,即通过与一个合适的第三国的出口的相同产品可比价格(假定此价格具有代表性)进行比较而确定,或者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数额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以及利润。此中涉及的生产成本,通常应根据受调查的出IZl商存有的记录计算;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以及利润应以与生产有关的实际数据以及受调查的出口国或生产商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相关产品的销售为依据。(二)不存在出口价格时的出口价格的构成在不存在出口价格,或者由于出VI商与进口商第三方之间有联合或补偿安排而使出口价格不可靠时,则该国的出口价格应以进IZl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买主
    2023-06-05
    116人看过
  • 中国是印度开展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据有关资料显示,1992年~2003年3月31日,印度针对47个国家(地区)共发起了153起反倾销调查,其中针对进行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是中国,高达66起,占其总数的43%。在印度对外国产品展开调查的化学和石化产品、药品、纤维制品、钢铁及其他金属、消费产品和其他产品等六大类商品中,中国有四大类商品均为遭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其中,化学和石化产品31起,医药制品15起。钢铁及其他金属6起,消费产品9起,其他产品5起。在针对中国的66起案件中,作出终裁的有46起,作出初裁的9起,正在进行初裁调查的1起,立案后又终止调查的3起。从时间段来看,印度对中国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开始于1994年,当年只有4起;此后的1995~2000年,基本上为2~6起/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01年,印度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达到历史最高峰,当年启动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有19起,充分反映了印度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心态。一、印
    2023-03-29
    366人看过
  • 关于反倾销
    我们在国际上受到反倾销投诉,经常是败诉,胜诉的机会不多,其中的原则是多方面的,第一方面,主要方面是我们中国有关厂商对外国的反倾销投诉不够重视,未能积极应诉,造成任凭宰割。第二,有关国家对我们的产品采取了不公平的作法,主要是以不公平的方法计算我们的成本,那么什么叫倾销呢?倾销是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进入到其它国家的市场,造成该市场的相同产品的实质性损害,或者对该国的相同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者对该国的相同产品的产业的建立造成阻碍,这就是WTO认为的倾销。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普遍的谴责。WTO规定如果一国的相同产品受到倾销产品的损害威胁或者建立该产业的实质性阻碍,该国就有权对倾销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当然,征收反倾销税要经过一个正当的程序才能进行。这就是反倾销程序。按照WTO的规定,一个国家要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大致应该经过下列程序,一、投诉,也就是说要有人投诉,不般不主动提出,投诉人应该
    2023-06-05
    192人看过
  • 可以决定中止反倾销调查的情形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经贸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三条外经贸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外经贸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调查机关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第三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应出口经营者请求或者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调查机关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根据前款调查结果,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否定裁定的,价格承诺自动失效;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商品倾销的特点是什么一、偶然性倾销通常指因为本国市场销售旺季
    2023-06-12
    279人看过
  • 浅谈反倾销调查中的“归零”问题
    【导读】在反倾销调查中,如何认定倾销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坚持公正合理的平均比较法,而欧盟和美国一向奉行的归零法却因其不公平性遭到了DSB及大多数WTO成员的谴责,围绕归零问题引发的争端一波接一波。虽然现阶段美国和欧盟在该问题上有所妥协,但是限于国际贸易的不平衡和DSB的效力,要完全消除归零问题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关键词:归零法;WTO反倾销协议;交易V.交易的加权平均;床单案;归零争端案;DSB1何谓归零法?归零法,即Zeroing,是指进口调查部门在一项产品的整体倾销幅度时,将凡是不存在倾销,即当正常值等于或大于出口价格,或者说倾销幅度为负数时,倾销幅度均作为零来处理,是欧盟、美国等在反倾销调查中计算倾销幅度的一种处理方法。归零法的适用条件是:iftheathoritiesfindapatternofexportpriceswhichdiffersignificantlyamon
    2023-04-25
    225人看过
  • 反倾销立案调查是裁定吗
    反倾销立案调查是属于裁定,由商务部作出决定立案调查后,依据调查结果裁定是否属于倾销行为。《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第三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应出口经营者请求,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或者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根据前款调查结果,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否定裁定的,价格承诺自动失效;作出倾销和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进口产品在我国倾销,怎么确定损害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需要审查下列事项:1、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
    2023-03-02
    492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的目的和作用
    反倾销调查不是反对进口,而是指进口国针对导致进口国产业有不利影响的倾销行为,采用一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等的调查,该调查主要是依据反倾销法,并且立足于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和生产者的合法利益,目的是维护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和做到国内市场的公平,反倾销调查的机关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举行丙烯酸酯反倾销调查案听证会的通知发布部门:外经贸部发布文号:1999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对来自美国、日本和德国的丙烯酸酯开始反倾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巴斯夫集团等有关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外经贸部决定于2001年1月18日在外经贸部举行本案倾销部分的听证会。任何与本案有关的利害关系方可以按照本案听证会暂行规则的要求在2001年1月12日前向外经贸部条法司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会联系人:林洪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100731中华人
    2023-07-01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政府针对进口商品倾销行为进行的调查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反倾销调查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保护国内产业利益。... 更多>

    #反倾销调查
    相关咨询
    • 反倾销税的倾销幅度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6
      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反倾销税计算公式: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计算程序: (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
    • 被认定倾销该如何确定倾销幅度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
      按规定,认定是倾销的话,首先就得满足下面的要件: 1、同类产品,在价格比较时要考虑质量等方面的差异; 2、可比价格,是指在同一营销阶段(一般是出厂价格)和同一时间,也就是说,应当将出口价格和国内价格都扣除了各种合理的中间费用包括纳税等,折算到出厂价格水平,再进行比较。 因为有倾销行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损害,所以还得看看认定损害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倾销产品的数量及对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2
    • 倾销幅度计算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9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倾销幅度=(价格差别/出口价格)×100% 当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相一致,即价格差别为零时,或者出口价格大于正常价值,即价格差别为负值,倾销幅度≤0时,该产品不存在倾销。当0≤倾销幅度≤2%时,倾销可以忽略不计,不予立案调查。当倾销幅度≥2%时,说明倾销有可能存在,如调查证明存在实质性损害及因果关系,就可采取反倾销措施,一般来说,倾销幅度是构成征
    • 反倾销调查由谁提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4
      反倾销调查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起:一是由利害关系人向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某种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二是由商务部自行发动反倾销调查。但在实际上几乎所有反倾销调查都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涉及被调查产品的外国制造商、出口商或美国进口商及生产相同产品的外国政府等,但主要是指美国生产或销售相同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者、批发商、工会和贸易协会等。
    • 倾销和反倾销的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倾销,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对倾销作直接而具体的规定,中国《价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有低价倾销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