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与袁某原是恋人关系,两家父母因双方准备结婚,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该房屋登记产权人为袁某之父。后因朱某与袁某分手,朱某的父母将袁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分享该房屋的产权份额。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房屋产权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虽然朱某父母购房时出资23万元,但是却没能分享到房屋的产权。经审理查明,朱某与袁某两家父母于2006年3月共同出资购买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该房屋登记产权人为袁某之父。
2006年8月6日,朱某与袁某之父签订出资说明书一份,说明就购买的房产,袁某之父出资21万元整,朱某父母出资23万元整,剩余部分由袁某和朱某二人共同负担。此后,朱某与袁某结束恋爱关系而分手。2007年8月19日,经他人协调,袁某之父与朱某签订声明一份,申明内容为“袁某之父两个月内共需支付朱某房款50万元整,房款付完,债务两清,从此无任何纠纷”。2007年9月11日,朱某的父母以自己曾出资23万元用于购买房产,理应享有房屋产权,故将袁某之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依据出资额确认对诉争房产享有30%的产权份额。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公示方式并产生公信力,经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未有反证,房屋登记名义人即为房屋所有权人。
本案中,原告以房屋出资说明书主张对诉争房产享有按份共有权,但该说明书仅证明原被告双方购买房产时各自的出资额,未约定按双方出资额共享房屋产权,故该说明书并非产权划分协议。且事后,房产登记于被告袁某之父名下,房产登记上也未载明原告对诉争房产有权属份额。因而,出资说明书不足以推翻房屋产权登记的有效性,原告以出资说明书主张房屋共有权,不符合不动产物权取得的法定程序,法院难以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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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是由两个以上出资者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或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各方以现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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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共有产权。现离婚,具体该如何分割房产?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对于夫妻婚前购买房产,产权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房产分割问题,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来说存在以下2种判决方式。 1、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就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与另一方适当补偿。能够证明另一方购房时也有出资的,除非有充分证据对抗产权登记,证明该方出资是为共有房屋为目的,否则该出资只能视为债权,要求产权方归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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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1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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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婚后共同买房产属于谁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1、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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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如何争取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他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1、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作出的贡献大应该适当多分,多分多少还要看到时举证情况。父母的出资可能是借贷,也可能是对于双方的赠予,这也要你手头的证据了。 2、职工股部分按现值分割。拖到上市,就按上市价值分割。 3、其他财产也是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原则分割。 不能达成一致所以才会上法院,什么都一致了上法院干嘛啊! 判决是法院的权利和职责,可能未必一次判离,但是总是要判的。 唯一住房拍卖比较困难。 离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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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论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为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时,按照房屋当前的市场价计算价值,不按购房合同上的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