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2:04:27 433 人看过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执行异议之诉超过15天要怎么办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前者是异议-裁定-复议,后者是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是程序利益,后者是实体利益;

二、执行异议之诉从审理到出判决一般需要多久时间

执行异议之诉从审理到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3个月内结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6个月内结案。

执行异议之诉意义:

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虽然确立执行异议程序,执行中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但也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案外人就其实体权利与相对人进行辩论的权利,显然不利于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其次,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

再次,中止执行仅是执行程序的延缓和阻却,有悖于权利保护的彻底性要求。

最后,因执行异议对原裁判提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裁判并无不当并向法院提出书面说明的,应恢复执行。此时,案外人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保障。

2、切实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

当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均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

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为执行程序终结前。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二、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案外人对案件提出异议,需要满足以下的要件: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下列案外人可以提起异议之诉:(1)共同共有人。(2)担保物权人。(3)财产所有权人。2.应以申请人为被告。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案外人自然作为原告出现在诉讼当中。3.须有明确且具
    2023-06-06
    472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能否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你好,追加配偶被执行人申请书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可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1条至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82条、85条规定了可以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和范围: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2、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3、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
    2023-03-09
    251人看过
  • 执行行为异议的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执行异议是一项重要的救济措施,它对于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中确立这一制度,并赋予了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条件是:(1)必须以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为由提出异议;(2)必须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3)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提出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对复议的审查程序,司法解释规定,上一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裁定
    2023-12-02
    225人看过
  • 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怎样处理
    一、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怎样处理1、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2)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二、提出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第一,予以驳回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第二,中止执行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
    2023-06-16
    217人看过
  • 2024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2)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二、提起执行异议需要哪些条件(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3)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
    2024-04-13
    466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有何规定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律师补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一审开庭审理前,执行案件因被指定执行等原因导致执行法院变更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变更后的人民法院管辖。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由原执行法院管辖。执行法院变更前已经受理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变更后的人民法院审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或者再审申请审查期间,针对案外人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完毕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审理或者审查。人民法院
    2023-05-06
    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是什么意思
    复议申请的撤回,是指复议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后、决定撤回以前申请,不再请求复议机关作出裁决的意思表示。一、作为行政复议的最终裁决有哪些(1)国务院的复议决定。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023-02-15
    494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先提执行异议吗
    需要先提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一、法院查封公告多久提异议法院查封公告十五日内可以提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强制执行申请多久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从收到书面异议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开始审查。如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
    2023-03-28
    183人看过
  • 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书什么意思
    一、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书什么意思撤回后即停止执行申请。发生申请人撤销或撤回执行申请后,再次申请执行的情况,对此,法院应否再立案执行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二、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XX。被执行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XX。被执行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XX。被执行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XX。请求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20XX)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依法审理终结,作出(20XX)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
    2022-05-27
    481人看过
  • 申请异议登记是什么意思,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异议登记是什么意思申请异议登记的意思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可以不经更正登记直接申请。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二、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有哪些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建立异议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得到登记簿的公信力的保护。2.异议登记以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变更登记为前提。我国《民法典》第
    2023-07-24
    370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
    一、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原告(案外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申请执行人):×××,……。……被告/第三人(被执行人):×××,……。……(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1.不得执行……(写明执行标的);2.(请求确认权利的,写明:)……。事实和理由:××××年××月××日,××××人民法院(××××)……号对……(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作出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写明判决结果)。××××年××月××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执异……号执行异议裁定:驳回×××的异议。……(写明事实和理
    2024-01-20
    167人看过
  • 2024申请执行人在规定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办
    一、申请执行人在规定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办1、人民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二、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的条件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
    2023-11-30
    221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冻结的案外人的存款如何处理
    如果申请执行人提出之诉的,在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案外人的存款进行处分,对案外人存款进行冻结的裁定仍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案外人的存款被执行法院冻结的,案件人可以向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予以解除冻结措施。如果法院根据案外人的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经审理,法院认为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如果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即应解除对案外人存款的冻结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三百零六条申
    2023-02-04
    436人看过
  • 执行异议驳回上诉什么意思,还能再上诉吗?
    一、执行异议驳回上诉什么意思,还能再上诉吗?不可以再上诉了,驳回上诉指的是上诉审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等的上诉请求,认为缺乏法律依据或无正当理由,而予以反驳退回的诉讼行为。驳回上诉分为实质驳回与形式驳回两种:实质驳回,指上诉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应当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形式驳回,指上诉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违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而予以驳回。在中国,驳回上诉的裁定,为终审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不得再上诉,必须遵照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2024-02-03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的意思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2
      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
    • 什么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提起异议之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4
      申请执行人提起之诉,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之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2)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并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如果被
    • 执行异议诉讼的申请人是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或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第三者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时,可以向负责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正式书面异议。 如果当事人及其利益相关方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结果持有不同的意见,即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在裁决文书交付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包括申请复议在内的救济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发现其应承担的债务因为偿还、抵消等原因已经完全或部分消
    • 执行异议的执行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
      执行异议的执行裁定书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
    • 执行异议申请,执行异议需要交诉讼费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8-23
      需要交。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标准计收。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排除或准许对执行标的的执行:即执行异议之诉。 此外,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诉讼费用收取问题,具体如下所述: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具有复合性,既包括请求法院停止执行程序,又包括确认实体权利的归属,体现为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