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0:21:18 476 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一、债权人不同意破产重整如何处理

债权人不同意破产重整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裁定;

2、如果债权人先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然后债务人又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通常会裁定重整。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债权人是代位权和撤销权权利的主体,而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

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二、借出方和出借方有什么区别

出借方是借钱给别人的人。借款方是债务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债务人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相对。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指以下几种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三)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
    2023-08-01
    428人看过
  • 票据业务债务人有什么方面的义务?
    根据规定票据业务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的情况包括: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是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是的付款清偿义务二、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哪些人构成?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票据的最初债权人是出票时的收款人,之后随着票据的流转,从票据的持有人处受让取得票据的人就成为票据的债权人。例如汇票持票人就是承兑人、所有背书人及出票人的债权人。作为债权人,其权利可以背书后
    2023-02-04
    241人看过
  • 债务人转让义务时新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
    关于债务人转让义务时,新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的债务人取代了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其履行义务的责任。原债务人从合同关系中退出后,其享有的抗辩权由新债务人承受。债务人的抗辩权不因债务的转移而消灭。新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比如,合同义务转移后,新的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是债权人还是要求其履行,债务人就可以合同履行完毕为由向债权人提出抗辩。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3-06-09
    119人看过
  • 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
    2023-03-17
    363人看过
  • 2023法律中规定次级债务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次级债务的定义是什么1、定义,如下所述:次级债务(SbordinatedDebt)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2、资本条件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计;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计;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计;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计;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20%计。3、发行程序次级债务发行的程序是: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募集方式为由银
    2023-05-31
    93人看过
  •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一、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会议。”这表明,债权人会议召开时,不仅有债权人,还有列席会议的人,列席会议的人有公开、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无表决权,但是,列席会议的人有义务正面、完全回答债务人的询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这里的“必须”是指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或者指派代表参加,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可视为妨碍破产清算程序,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二、什么人可以出席债权人会议1、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有对破产企业管理、指导的责任,对破产企业也比较了解,让其参与列席债权人会议,有利于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2、清算组。清算组是破产清算的主要执行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保管、估价、变现、分配工作的专门组织,其活动与债权人利益有
    2023-04-13
    489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二者的区别有: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给付的义务;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的是债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双方意思相合即成,从而使双方自愿受其共同意思的约束。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的约定将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社会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民
    2023-06-21
    104人看过
  • 债务人是指什么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债务人是指什么有哪些权利义务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的义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三、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
    2023-06-04
    333人看过
  • 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主要是: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一、附随义务是什么?附随义务是在债之不断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义务,唯其产生不得脱离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附随义务的种类有哪些?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等。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二、附随义务是什么意思?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广义的附随义务是于合同关系
    2023-06-23
    481人看过
  •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定义是什么?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基于《民法典》等法律所赋承的监护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扶养关系,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的人。这个法定义务人既承担着法定义务,也传承着民族的传统美德与自然习俗。赡养义务指什么赡养义务指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
    2023-07-16
    394人看过
  •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法律定义和解释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破产宣告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效力(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依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前,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人。一般来说,破产案件的受理就意味着债务人私法上和公法上的资格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而破产宣告使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对破产人有如下的限制:破产人负有说明义务。为便于法
    2023-07-04
    211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能够承担股份的债务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债务义务的。因为依法成立的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资不抵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负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2023-08-11
    296人看过
  • 债务人提存后的义务,如何确定债务的清偿
    债务人提存后的义务,如何确定债务的清偿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中国《民法典》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存在法律性质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债务人提存后的义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
    2023-06-14
    204人看过
  • 债务人的描述和定义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务人叫欠条写错名字有没有影响名字写错了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人证、借款的用途去向、转账记录的人名等借款时发生的事实加以证明借款的主体是谁,当然最好及时改过来,否则对债权转让和争议诉讼会有影响。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
    2023-07-06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承担义务人的法律义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根据承担人的范围,法律义务主要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积极义务是指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当主动为一定的行为,以促成受法律保护的特定或不特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消极义务,是指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当不为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以保证由法律保护的权利或利益不受侵犯或损害。
    • 什么是法定义务?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有: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
    • 债务人的义务是怎样的,怎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8
      债务人的义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按照借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履行其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票据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1、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票据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情况如下: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
    • 股东变更债务的债务人承担什么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