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条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公民的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协助做好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单位、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确认等。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翻译的中文译本并公证。在国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需在登记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香港、澳门地区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需经司法部指定的香港、澳门公证律师公证,并加盖转递章;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第七条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当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户籍档案等查明的,公民无需提交。
户籍窗口周一至周六正常办理职责规定的各项业务,周日受理群众急办和预约事项。国庆和春节长假不少于2天正常办理职责规定的各项业务。
第八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和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政办理中心等机构,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第九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应当由取得户籍管理岗位资格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承办。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的,可以协助从事户口登记事项受理、人像信息采集、户口档案整理、资料复印等辅助性工作。
第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户口登记管理相关费用,并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互联网户籍业务服务平台,开展户口登记管理网上咨询、网上受理、预约办理、进度查询等有关业务。
第二章立户和分户登记
第十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家庭户包括普通家庭户和社区家庭户。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
第十三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或者单身居住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除另有规定外,一个合法稳定住所只能登记一户。
第十四条家庭户户主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担任。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户口未登记在该房屋内或者不愿意、不适宜登记为户主,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书面指定其他户内成员为户主;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确定户主;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死亡的,由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协商一致确定户主。同一户内登记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户主。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设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户主应当督促户内成员按规定登记户口。
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口。
第十五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可以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家庭户立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不担任户主的,应当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指定户主的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公民因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独立生活、居住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分户,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因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提供分割财产后独立的房产所有权证;
(三)因离婚申请分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法院离婚调解书。
农村地区因结婚、分家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户主和拟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书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如何办理户口簿销案手续
479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户口簿销案手续
392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户口分户手续
199人看过
-
如何办理转户口手续
105人看过
-
常住户口如何办理
287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25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户口档案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9退休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社保机构会依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精神或当地关于退休年龄认定办法及当事人档案的原始记录界定其具体的退休时间,当事人人事档案涉及如下材料: 1、自高中、中专及以后的学籍档案,包含高中、大学期间的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鉴定表、历年成绩单、体检报告单、高考志愿书、奖惩材料等(部分地方会收录当事人高考试卷的一部分)、派遣证等; 2、当事人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 3
-
请问二手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详尽
-
请问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1一、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
-
如何办理户口簿销案手续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11、因死亡注销户口的,由亲属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2、因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持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因参军入伍注销户口的,要持入伍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
-
如何办理户口手续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